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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执行侦察任务,对舰队防空作战与进攻作战都产生了严重影响。在接下来的马里亚纳海战中,共和国海军与美国海军的舰队都在岸基支持不充足的情况下行动,结果都遭到重创。这些战例都足以说明,在获得更加有效的情报搜集手段之前,提高制海武器的攻击距离、或者说制海武器的攻击距离对海战的影响微乎其微。

由此可见,共和国海军不为“秦”级配备其他制海武器,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说直接一点,在探测1500千米外的目标都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要想发现更远处,比如3000千米外的目标,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如此一来,为战舰配备射程达到3000千米的重型巡航导弹也就毫无意义了。

也许有人会说,在联合作战大行其道的时代,一种武器的性能并不足以决定整个武器系统的性能,在制订性能指标的时候也就不能局限于自身的战术使用范围,而应该以武器系统的高度来综合考虑性能指标。

这种说法没有错,可是具体实施方法却有待商榷。

因为在现代化的防空系统、特别是软硬结合的舰队防空系统面前,航空作战效率已经非常低下,真正有望让“航母”卷土重来的只有“海军型”的空天战斗机,而这种新式战斗机一时半会还不可能投入战斗,更不可能立即进驻航母,所以在当前的情况下,以新型电磁炮为主战武器的主力舰成为了最为有效的制海作战平台。在以主力舰为核心的舰队中,最需要的就是远程侦察手段。虽然在海洋战场上,能够伴随舰队高速活动的,最为理想的侦察平台就是部署在航母上的重型战斗机,但是在仅仅以侦察为目的的情况下,专门为主力舰队配备航母,显然过于铺张。更重要的是,重型战斗机的首要任务是防空,而不是侦察。在仅仅以侦察为目的的情况下,还有很多其他手段能够顶替重型战斗机,比如用电磁炮发射、具有自主航行能力的“炮射无人侦察机”,也就是常说的“侦察炮弹”。从理论上讲,侦察炮弹的射程肯定要比其他弹药更加远一点,而且可以通过增添续航发动机等等方式,让侦察炮弹在到达目标区域上空的时候自主飞行一段时间,从而提高射程。问题是,这并不等于在以主力舰为主要力量的海战中,交战距离越远越好。

决定主力舰交战距离的,除了看的多远之外,还有能不能打得准。

虽然在电子设备大量应用的时代,已经没有绝对意义上的非制导弹药,即所有弹药都采用了制导控制系统,即便是一些小口径弹药,都有炮口修正系统。但是为了对付强制电磁干扰系统,主力舰的制海弹药都采用了末段非制导的攻击方式,即在弹道末段,不再对炮弹的飞行路径进行控制。如此一来,在攻击海上目标的时候,主力舰上的大口径电磁炮的炮击精度肯定不会太高,只能通过增强炮击密度的方式来打击敌人。因为炮弹的撒布范围会随着射程增加而增加,而且一般与射程成正比,所以不管什么电磁炮,在确保一轮炮击至少击中目标、或者要使命中率达到某一标准的情况下,就有个最大射程。事实上,这基本上就是电磁炮的最大有效射程。

前面提到过,“秦”级主力舰的新型电磁炮的最大射程很有可能在2000千米左右,但是在实战中,最大交战距离却在1300千米左右,而且很少超过1200千米,一个非常关键的原因就是在1200千米处,炮弹的撒布范围已经非常大了,要想确保在一轮炮击中至少命中目标一枚炮弹,继续提高射程就没有任何意义。更重要的是,“秦”级的主炮备弹量非常有限,全速开火的话,最多坚持10分钟,而任何一场海战的持续时间都不会这么短,所以在作战使用的时候,肯定得设法拉近距离,提高命中率,减少弹药消耗量。

因为配备了几百枚导弹,还增添了区域防空系统,所以“长滩”级主炮的备弹量不大可能超过“秦”级,就算超过,也不会超过多少。如此一来,除非美军指挥官对战舰上的远程反舰导弹有足够的信心,不然就不会在1500千米外向“秦”级开火,而应该竭尽所能的将交战距离缩短到1200千米、甚真是1000千米以内。

这时再回来看“长滩”级上配备的远程反舰导弹,就算这些导弹能够让战舰在1500千米外发起攻击,在数量有限,还得突破对方的综合舰队防空系统的情况下,其实战价值确实有待商榷。

当然,在使用这些“重武器”之前,美军首先得找到第一主力舰队的主力舰。

夜幕下,第51舰队并没改变航向,仍然沿着预定航线,朝关岛西面海域前进。如果共和国海军的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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