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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正常的现象!关于这些情况,建议大家看一看相关的电视剧《贺兰雪》!

东北各个少数民族的婚俗:女真族10世纪兴起于东北,《金史》称女真旧俗,妇女寡居,宗族接续之;父死,则妻其母;兄死,则妻其嫂;叔伯死,则侄也如此。故无论贵贱,人有数妻。鄂温克族中哥哥死后弟弟可以娶嫂嫂为妻,但弟弟死后哥哥不能娶弟媳为妻。

西南各个少数民族的婚俗:在四川的凉山彝族地区,夫死后,寡妻须转嫁夫家其他男子。先尽着同胞兄弟,如没有同胞兄弟,按血统近远顺推。侄媳可以转嫁给叔父,后母可以转嫁给儿子,儿媳可以转嫁给公公。转房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止家支财产外流。如果女方不同意转房,要被索要身价钱。在云南的佤族、景颇族、怒族、普米族、拉祜族的婚姻习俗中,也流行转房制婚俗。

个别少数民族反对转房婚:当然,也有反对转房婚的。西藏墨脱县的门巴族就严禁转房;错那县的门巴族虽然允许转房,但必须征得孀妇同意,并在发丧后一、二年才可转;东北地区达斡尔族的习俗是“对待嫂嫂如母辈”,所以一般不允许哥哥死后弟弟娶嫂嫂为妻,同样弟弟死后,哥哥也不能娶弟媳为妻。

不过,总体来看,嫂子在自己的男人去世后嫁给小叔子,是中国的很多少数民族普遍具有的现象。那么,汉族人又是如何对待这种事情的呢?

我经过考证,得出了下面的结论:

转房婚也是汉民族普遍具有的现象。

根据专家考证,汉民族及其前身华夏族的转房婚传统早在中国的传说时代就已经开始流行了!这里面,也有着很多的故事!

第一个故事:舜的故事!

舜没有发达时,在家帮老爹鼓叟干活。老爹不喜欢他,只喜欢小儿子象。老爹与象合谋害舜,再三下手。但天佑善人,总不如意。一次,老爹与象骗舜下井,老爹与象两人遂在上面落井下石,用土填满,以为舜必死无疑。象公开说:这下可好了,两个嫂嫂就归我所有了!这个故事我们可以参见《孟子卷九万章章句上二嫂使治朕栖章》。

汉民族及其前身华夏族不但有转房婚的传统,还有二女共侍一夫这一现象。

第二个故事:还是舜的故事。

在介绍这个故事之前,我们首先介绍一个词汇:媵。

媵制是指一个女子出嫁,须陪送同姓子侄和奴仆随嫁。媵制的起源很早,它是原始社会的族外婚向对偶婚演变中的一种过渡形式,即“与长期结婚的男性有权把她的达到一定年龄的姐妹也娶为妻。”尧嫁二女于舜就是媵制,“妻之以皇,媵之以英”。这里的皇指娥皇,英指女英。娥皇和女英都是尧的女儿,都同时嫁给了舜。

春秋时期,各国统治者实行媵制。如《诗经豳风七月》中的“女心伤悲,殆及公子同归”,也是说的媵婚。这里的“归”是“出嫁”的意思。根据清人王先谦、姚际恒的解释,这里的“公子”为豳公的女儿。诗的大意是,少女们在采桑时忽然心里悲伤起来,恐怕被女公子带去陪嫁。

进入战国,因为社会制度发生巨大变化,媵制随之没落。后世有妻死,由妻妹续弦的婚俗,就是媵制的遗存。

媵妾婚的产生与转房婚一样,有如下许多原因:

第一,是母系制的彻底崩溃与男权的申张。男子以女子为私有财产,既然是私有财产,当然多多益善。

第二,部落战争和奴隶使用的结果。私有制引起了比过去广泛、剧烈得多的掠夺战争,通过战争总有大量的妇女、小孩成为奴隶,被胜利者任意占有。

第三,统治阶级的纵欲,以女子为玩物,同时以蹂躏女子多作为其权势的象征。

第四,子嗣观念的影响,多妻则多子,多子则多福。

自从周代的宗法家族组织确立之后,子嗣观念更加浓厚。周代这种子嗣观念的发展,使多妻制度更加确定。以后帝王、贵族、官僚之多妻,以及一般市民百姓纳妾者,多以子嗣的传祧为借口。

正是因为子嗣观念的发展,导致了转房婚和媵妾婚长期以来一直流行在汉民族及其前身华夏族中间。

由上我们可以看出,嫂子在自己的男人去世后嫁给小叔子,是汉民族普遍具有的现象。

那么,汉族和少数民族在发生交往的过程中,又会是如何处理类似的婚姻的呢?

我经过考证,得出的结论是:

转房婚是中国古代的汉族与少数民族交往中普遍具有的现象。

这里面,有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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