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 (第1/4页)

我保证,你买下我,你会后悔一辈子。

他刚刚是这样对朱子夜冷然说道。

现在,也要恶狠狠给她这几句警告吗?

“我——”两人同一时间开了口,发出同一个字,又同一时间停顿,要让对方先说。

他等她,她等他,等待的沉默,持续了片刻。

“你(你)——”

该说两人默契极佳,还是时机捉得太恰巧,第二个字眼,同时、同刻、同声相应。

“……你先说吧。”李梅秀觉得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干脆先把最难熬的部分听完,她已经先听过朱子夜那一回,轮到自己时,应该……比较有心里准备,来吧——

公孙谦亦不认为将时间耗费在你你你我我这上头有任何意义,他确实想在与她谈话之前,把横亙在心上最重要的一句话抢先说明白——

“我和朱子夜的关系,清清白白,我当她和妅意一样,只是妹妹。”

“嗯?”李梅秀没听到意料中的狠话,绞在裙上的柔荑一时之间僵住,她眨眨眼,咀嚼完他的话,讷讷回他:“呃……我知道呀……”全当铺里没有人会不知道吧?他给朱子夜的回应都那么直截了当,压根没有任何想像或误解的空间。

只是她不懂,他怎么第一句话就对她说这件众人皆知之事?

像在……解释?

“我不希望你误会。”

“我不会误会……我看得出来,朱姑娘很喜欢你。”但,是独角戏,和她一样。

公孙谦摇头,“她不过是一时迷惑,并非爱。”

“怎不是爱,这么多年,她一心一意恋慕你,为了你,存足千两,若不是有毅力和决心,她哪会如此锲而不舍?我知道攒钱的辛苦,一定是为了很重要很重要的人或物,才能撑得下去……就算你不爱她,也不要这般忽略她的心……”这样,会她不由自主将朱子夜的遭遇,投射到自己身上。当自己深爱一个人,不被对方接受已经够惨了,还被无视至此,太惨呐……

“她蒙住了自己的眼,错将爱情放在我身上。有一天,当她揭开遮眼的帛巾,她会后悔自己浪费宝贵青春和情意。”公孙谦不像朱子夜莽撞冲动,他看得比她更清楚,她的付出和纠缠,她自己没有乐在其中,他也没有领受半分,爱情不该是如此,或许爱情综合了酸甜苦辣,有时苦多一些,有时甜多一点,无论滋味如何,最少在爱情里,最基本该存在的,是彼此之间的相属与互有的关爱,若失去这些,根本没有资格称之为爱。

是在说给她听吗?李梅秀努力想着,以为他在指桑骂槐,希望她自己学聪明点,要听出他的弦外之音。

“因为你不爱她,才能这么冷淡说着,我看见的就和你不同,我虽然也觉得她好傻,爱着一个不爱她的人,那么辛苦,还得一年一年带着笑容来面对你,可我认为爱情没有对或错,没有道理可循,喜欢就是喜欢了,她那么勇敢,把心底的话掏心挖肺说出来,我佩服她,就算以后你跟她不会有好结果,我想,她也不会后悔自己做过的这些事。”李梅秀说着自己眼中看见的朱子夜。虽然是情敌,不怕丢脸、不怕遭拒。哪像她,畏畏缩缩,只想保护好自己,任由自己的心意藏在嘴里死去,一个字也不敢说、一点伤也不敢受。朱子夜不会后悔自己做过的这些事,而她呢?

她会后悔,五年后、十年后、五十年后……再回想起来,她一定会很后悔很后悔,后悔没有让他知道,曾经有个姑娘,好喜欢好喜欢他,第一次踏进当铺想诈骗钱财而忍不住内心惶惑,害怕被人察觉意图,她的双手藏在袖里,不断发抖,是他,端来了一杯热茶,温暖她的掌心,用笑容和悦耳的嗓,教她安心,欺骗他,她感到罪恶和自我嫌憎;面对他,她从新学习坦白和诚实。当他从钱复多手中救下她,她几乎已经能确定自己的心意。她不知道与朱子夜相较起来,她有比朱子夜更喜欢他吗?毕竟朱子夜对他的爱意已经长达好几年,而她不过短短数月,孰轻孰重,可以称量吗?可以估价吗?

朱子夜会不会像她这样,不乐见到公孙谦锁眉苦恼,只要他一失去笑容,她的天空就会变得比他更黯淡无光?

朱子夜会不会像她这样,不希望害公孙谦必须说出自己也不爱的狠话来拒绝人?言语会伤人,亦会自伤,当说出令别人不愉快的话语时,自己所嗜到的,绝不会是轻松喜悦。

朱子夜会不会像她这样,跟他在一起时,就会好开心,哪怕是陪他做粗活、搬重货、枯燥数着百来件流当品?听见他说话时,耳朵竖得直挺挺,半个字也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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