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狗与知恩 (第1/2页)

刘氏为祸命城屠户刘单刀的妻子,年纪不过二十六七,正值芳华。

容貌虽然一般,但身材却生得相当馋人,属于那种走在街上便能够让男人忍不住多看几眼的类型。

因为其丈夫为城中人尽皆知暴戾屠户,所以尽管世道很乱,也鲜有不长眼的混混敢对刘氏动手脚。

当然,如果这个出手调戏的人,是城中富商之子,那就另当别论了!

作为附件区域闻名的商贸之城,祸命城的丝绸布匹生意可以说相当景气。

而周家,便是掌管这份生意的幕后家族。

尽管是商贸发家,但周家的势力在祸命城内,也能稳居前三。

事情经过其实也没有那么复杂。

就是对人妻有特殊癖好的周家长子周长明在见到路过的刘氏时,起了歹心,于是命令手下,要将其抓至自己的的私人住宅。

然后,碰巧被来到祸命城办事的林志身体原主人撞见。

正义心爆棚的他当即出手,以普通人的身躯硬生生将三名打手拦住,护住了惊慌失措的女人。

本以为这件事情就会在这么结束,但令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仅仅只是过去一个时辰的功夫,提着手铐的祸命城捕快,便将他扣走,押送至祸命城衙门。

当着不少父老乡亲的面,刘氏亲口状告其对自己用强的行径,甚至还有十几二十名素未蒙面的陌生人站出来作证,坐实了罪名……

“真没想到,我这么快,就能再见到你这个楚楚可怜的‘被害人’呢。”

林志目光冷冽地盯着眼前的妇人,胸腔内一团莫名的怒火在升腾燃烧。

先不说他跟身体原主人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就算是单纯站在路人的角度,妇人的行径也叫人作呕!

刘氏被这毫不掩盖的凶狠目光盯着有些发毛,再加上本来就心虚,提在手里准备送人的猪肉块一松,直接掉落在地上。

汪汪汪!

蹲在街道角落的一条灰黑色土狗快速冲来,叼起肉块扭头就跑。

跑出十米开外,确认安全之后,它又回过头来,朝着吓得花容失色的刘氏摇摇尾巴,随后才一头钻进街道深处,不见了踪影。

连狗都知道感恩感谢!

“别,别怪我啊,真的别怪我啊!”

刘氏哪里还顾得上追回被狗叼走的肉块,后退数步,声音微微颤抖。

“不是我,不是我恩将仇报,实在是他们给的真的太多了!有事,有事你找他们去!”

话刚说完,以为眼前的男人是越狱出来,专门找自己报仇的刘氏,再也承受不住内心的惊恐与些许良心上的谴责,直接扭头就跑。

望着女人仓皇逃窜的背影,林志的目光有些许阴翳。

洗清冤屈,让刘氏获得应有的惩罚是肯定的,但并不是现在。

从郊外的官道来到祸命城的这段路程,他稍微理清楚了自己与三头独眼怪之间的联系。

毫无疑问,黑夜调查司是知道“三头独眼怪会将斩杀者变为新的魔怪”这个情报的。

可能是出于避免造成人心惶惶的目的,他们隐藏了三头独眼怪这个特性,特别注明“斩杀三头独眼怪会出现大恐怖”,以此警示普通人。

至于他在斩杀并变成新的三头独眼怪之后,仍旧可以保持自我意识的主要原因,多半就是“灵魂”。

毕竟从根本上来说,他的灵魂并不是这副身体的“原配”,而是“小三”。

三头独眼怪能够吞噬人类的身体与灵魂,但他的身体原来的灵魂早已死亡,自然也就不会出现灵魂混乱不堪的现象。

如果这个猜测正确的话,那么灵魂穿越,便会成为林志最大的金手指,可以无视任何以吞噬攻击灵魂为主要手段的诡秘魔怪!

“就是不知道等到天黑时分,会不会重新变成三头独眼怪的状态。”

林志仍由昏死过去的眼疤男人躺在地上,开始漫无目的在人来人往的街道行走,分析着各种可能的情况。

“如果白天重新变成人类模样,是受到了太阳光线的照射,那么若是待在有同样效果的太阳神石守护的城镇内,又会不会变身?”

这是目前迫切需要得到验证的一点。

设想一下,本来安安分分地躲在有诸多武道者的祸命城内,在众目睽睽下,突然间就不受控制地变成三头独眼怪。

所有武道高手群起而攻之,那画面,绝对相当的血腥凄惨!

“说到底,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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