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部分 (第1/4页)

据上楼的人供称,发现列士巴奈小姐尸体的寝室房门反锁,没见到任何活人。寝室前后窗子全都关着,前、后房当中的房门也关着,但没上锁。通向过道的前房房门锁着,钥匙插在里头。四楼各个房间的烟囱都很窄小,容不下一个人出入。列士巴奈小姐的尸体是被牢牢嵌在烟囱里的,四五个人使劲才拖出来。房子里没有后楼梯,大家上楼时,没人可以趁此溜下楼。

验尸的医生说,小姐的尸首瘀伤累累,擦伤地方甚多,足以说明死者是被硬塞进去的。喉部伤势严重,颌下还有几道深深的抓伤印子,还有一连几块青痕,显然是指痕;死者腹部完全变了色,眼珠突出,舌头有一部分被咬穿了;心窝上发现一大块瘀伤,分明是膝盖压的。老太太身首异处,而且头颅碎得厉害,喉部可能是被剃刀割断,右腿和右臂的骨头多少有点压碎,左胫骨和左肋骨碎得厉害。尸首遍体都是严重瘀伤,完全变了色,只有碰到一个力大无比的壮汉,猛力挥舞大木棒或粗铁棍之类又大又沉又钝的凶器,才会把人弄成这样。

报道在结尾时说,警察局从这些供词中没有发现重要线索,但他们把最有嫌疑的银行职员阿道夫·勒·本关押起来,因为阿道夫是最后一个见过受害母女的人,是他拿着列士巴奈太太从银行取走的四千法郎金币,陪同老太太回家的。

杜宾对这案子的进展特别感兴趣,他说:〃现在办案的人只是钻在一个即定的思维里,没有看清问题的全面。很多事实真相并不在我们钻的牛角尖里,而是在抬眼就望得见的地方。走吧,我的朋友,我们去亲眼看看现场。〃

借着杜宾与警察厅长的关系,我们得以进入毛格街,案发现场,死者母女俩的尸首还停放在那儿。杜宾把一切东西都仔细查过,接着就走到别的房间里,后来又到院子里,一直到天黑,我们才离开。途中,杜宾顺便到一家日报馆里去了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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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毛格街血案!(4)

回家后,杜宾什么都没说,第二天中午时分,他才突然问我,在惨案现场有没有看到什么特别情况,我回答〃没有〃,因为跟在报上看到的差不多。

杜宾笑了,他说这件案子的难点在于从表面上找不到动机……不是杀人的动机……而是杀人手段这么毒辣的动机;所有证词的共同点,就是关于那个尖锐而刺耳的声音,但没人说得出是哪国语言。

而关于大家都很迷惑的凶手逃走的方法,杜宾认为是从后房窗口逃跑的,因为他发现后房的窗户是装有弹簧装置的。一个人跳出这个窗子,窗子会重新关上,弹簧也会碰上。由此他也认定这个凶手身手异常矫捷,胆大包天。

〃请展开你的联想,异常矫捷的身手和那特别尖锐的喊声会让你想到什么?〃

我似乎隐约懂得了杜宾的意思,但还是冲不破思维。杜宾继续说下去,他认为凶手逃走和进来的方式都是一样的,而且从现场看来,尽管很乱,有被搜劫过的痕迹,但所有值钱的东西都没有被拿走……包括那两袋金币。

杜宾对于警察当局单凭把钱送到门口这一点,就把银行职员阿道夫关押起来的做法很是反感,他很确定地说,这绝对不是一件谋财害命的案子,从那个特别的声音,异常矫健的身手,以及案发现场的受害人的种种惨状来看,凶手的动机是完全违反人道的恐怖行径。

我顿时浑身发毛,说道:〃难道这件案子是疯子干的?〃

杜宾答道:〃疯子即使神经病大大发作,说的话前言不对后语,可是发音总是首尾一贯吧,不会是怪异的声音。而且,你见过疯子身上长这种吗?〃说着他从衣袋里拿出一小撮毛,〃这是我从列士巴奈太太捏紧的手指缝里拉出来的。〃

〃天哪,这根本不是人的毛发!〃

〃再来看验尸医生的供词,列士巴奈小姐喉部有〃深黑的瘀伤和深深的指甲印〃,我描了一下,这些指印不是人手可以完成的。于是我找到这个,你看看。〃

杜宾递给我的是居维易(译者注:法国动物学家和古生物学家)有关东印度群岛的茶色大猩猩的详细解剖和一般描写:

这种哺乳类动物,体格魁伟,力大无穷,灵活非凡,生性残酷,爱好模仿。

我顿时明白这件恐怖透顶的血案是怎么回事,但有些细节还是没有明白,比如几乎所有证人的供词中都提到另一个声音,很肯定的是法国人的声音。

〃你这个问题提得很好,我也相信在这件血案中有一个知情的法国人。他不是作案人,但一定与此有很密切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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