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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自诣归罪。上览奏谓侍臣日:〃民非甚不得已,孰肯以父母妻子罹死亡之祸?此有司失于抚绥。〃命皆宥之。遣使驰召聚等还。

永乐十八年二月己酉,山东蒲台县妖妇唐赛儿作乱。 (详见下文)

十一月壬辰,真定府曲阳县人杨得春、蔚满圈等以妖术惑众,伏诛。得春等素不事产业,不服役官府。有司将治其罪。得春变黄冠服,满圈削发披僧衣,俱逃入晋州,以妖术妖书符咒惑众。自称善治兵甲,能令人飞行十里。遂聚无赖,号五百罗汉,谋作乱。事觉,有司捕获,械送京师,即日皆弃市,家口财产没官。

二十年闰十二月甲子,镇守云南黔国公沐晟,奏请调兵剿捕维摩州曲部驿野罗罗并蒙自县作耗强贼,以除民患。从之。

二十一年春三月己亥,盗入南京大祀坛天库,盗苍璧二、黄琮一。命西宁侯宋琥督南京五城兵马捕贼。

二十二年春二月丁未,浙江湖州府长兴县贼首吴贵归等就■。初,贵归等聚众千余人劫杀乡民,知府邓忠率民兵捕之。贼众拒敌杀官吏。事闻,命阳武侯薛禄率兵三千讨之。上谕禄曰:〃寇首恶不过数人,必诛之。余胁从,宜与分别。盖百姓皆有父母妻子,岂好逆从乱?其间必有不已者。宜约束军士,不可滥杀。杀一不辜,将帅之罪。不有阳祸,必有阴谴。至是,禄悉捕首恶戮之。

第90节:开创与守成之间(20)

二十二年夏五月乙未,巡按浙江监察御史王复奏,浙江丽水、福建政和二县首贼周叔光、王均亮等,聚二千余人往来两县劫掠,渐致滋蔓。请兵剿捕。上命兵部尚书李庆等议之。于是,庆等奏调缘河备倭都指挥张翥所领兵三千,浙江福建二都司各调兵二千,俱听翥率领捕之。时文渊阁大学士杨荣、金幼孜共进言曰:〃此愚民无知,或为有司所苦,或窘于衣食。不得已逃窜山林,苟求活朝暮耳。若宽而抚之,当各散矣。急之不惟未易获,且坚其为盗之心,况我兵戈所加,不免枉及良善。愿思处置之宜。上曰:〃卿言良是。可令巡按御史及浙江、福建三司招抚。若负固不服,调军剿之未迟。

这里所录的,并非永乐年间〃民乱〃、〃强贼〃之全部情形,但却可以说几乎无年无之。其中最著名的莫过于发生于永乐十八年的唐赛儿之乱了。这一年,朱棣正在准备进行第三次北征,郑和正在准备第六次下西洋,北京的宫殿刚刚落成,安南的战事正在打得火热,还有,前面我们提到的皇太子亲眼所见的山东大灾荒也发生在这一年。层层的重负压下来,都落在百姓的肩头,他们实在不堪了,只有起来反抗。山东蒲台县民在女首领唐赛儿的号召下,占领了益都,其后往来于诸城、安丘、莒州、即墨、寿光诸州县。官军青州左卫指挥高凤剿捕败绩,朝廷又派安远侯柳升充总兵官、都指挥刘忠为副总兵,带兵征讨。双方在益都发生激战,都指挥刘忠战死,而唐赛儿竟得逃脱。这时,另一叛民首领宾鸿正集众万人攻安丘,官军山东都指挥佥事卫青昼夜兼程从海上驰援,宾鸿不敌而败。还有一支叛民队伍在诸城为鳌山卫指挥佥事王真所败。 叛乱终于被镇压了,仅被解往北京的〃妖党〃就达三千余人。 而唐赛儿仍然不见踪影。据说,唐赛儿也曾被官府捕获,〃将伏法,怡然无惧色,裸而缚之,临刑刃不能入。不得已,复下狱。三木被体,铁钮系两足。俄皆自脱遁去。〃结果弄得〃自三司以下及将校诸官皆以失寇死〃 。唐赛儿久捕不获,朱棣怀疑赛儿可能削发为尼或混入女道士之中,遂命法司〃凡北京山东境内尼及女道士一悉逮至京诘之〃 ,后来,搜捕范围扩大,朱棣竟命〃在外有司,凡军民妇女出家为尼及道姑者,悉送京师〃 ,〃先后几万人〃 。

朱棣的搜捕毫无结果,不得不在永乐十九年正月乘北京宫殿告成之际大赦天下,宣告〃各处监收及取未到尼姑道姑,悉宥罪还俗〃。 谷应泰在评论朱棣的大搜捕时,将之比为〃石闵之戮羯部,多髯高鼻者并诛,袁绍斩宦官,面不生须者亦杀。〃 玉石俱焚,良莠并除,如此民生,岂得宁乎。唐赛儿之乱是对永乐盛世的断然否定,是对朱棣标榜〃以爱民为本〃 的统治的恰当评价。

永乐年间,不仅民生方面,政治、经济、军事等其他方面也出现了不少问题。如官僚队伍中〃贪风永乐之末已作〃,〃请托贿赂,公行无忌〃。 官员任用〃渐循资格〃, 办事〃循习〃成弊, 经济上钞法败坏,〃物价腾踊〃, 军队中〃自永乐以后,新官免试,旧官即比试,贿赂无不中〃,造成〃军职日滥〃 ,〃而其间多贪暴怠惰,纪律不严,器械不利,城池不修,军士缺伍,攻战屯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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