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6部分 (第1/4页)

他们的事务当然不用我们操心:

不过看来只有大动一次手术

(针对心脏和头脑)才能起死回生!

在英国,关于战争目标的讨论绝大部分是围绕“好日耳曼人”这个问题进行的。1940 年发生的事件给公众出了另外一些思考题。有一段时期大多数英国人满足于追随丘吉尔的主张,说他们的目标一言以蔽之就是为了“胜利”。直至1941 年12 月,艾登告诉斯大林说:“英王陛下政府在目前阶段对战后欧洲的任何国界承担义务,是完全不可能的。”但是,随着战败的阴影在消失,战后怎么办的问题开始引起人们的注意了。

解决德国问题的出路在哪里,难道仅仅是设法寻找合适的德国人并且确保德国政府的权柄掌握在他们手中吗?难道德国人的性格,或者德国的气候,或者德国的经济状况有什么因素,使得所有德国人都容易变得野蛮粗暴和具有统治欲吗?如果是那样的话,又有什么指望可以使之改变呢?有一派顽固坚持后一种看法,最著名的代表人物是范西塔特勋爵,虽然他们极少有人愿意面对德国人不可救药的论点所产生的必然后果。另外一些人,如E·H ·卡尔,在对德国人性格的分析上并不一定同前面那一派有何不同;但是他们声称,如果采取惩罚、肢解或持续强制的政策,“到头来将会证明道义上是令人厌恶,物质和人力上是难以办到,经济上是倒行逆施”。持这种见解的人时常争辩说,德国问题只有放在更大的范29 围内考虑才能得到解决。“把年青一代的德国人造就成为善良的欧洲人的唯一方法,是让他们在重建德国和欧洲的事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从而提高他们的自尊心。”查塔姆大厦研究小组的成员则采取中间路线,他们在1943 年对德国问题进行过研讨,认为不管是完全强制的政策,还是全面合作的政策,都是行不通的。

大西洋宪章实际上等于说:不要纳粹,不要武装,但在其他方面可以进行合作。这就意味着在政治上的最高一级不容许德国人平起平坐,只要情况是如此,就不容许提出相反的借口。如果在那一级以下存在着合作,那么这种合作就应当是诚挚的,应当不附带任何条件,不加拖延,不节外生枝地促其实现。。。在基本原则上目标坚定,并且有能力在难以预料的情况下促其实现,这比费尽心机起草特殊的防范措施要有效得多。

公平地说,这种赞成妥协的观点是英国大多数人当中有代表性的意见。

普通的英国人相信同德国人打交道应当立场坚定;他们倾向于接受范西塔特的论点,即德国人只懂得实力。但是主张报复的人极少,同德国人当中广泛流行的想法相反,在英国公众舆论中把一个贸易上的对手予以消灭的想法几乎不占地位;说实在话,在前面提到过的查塔姆大厦研究小组的报告中就包括这样的内容:如果采取严惩的政策,为此必须付出的代价之一是“失去与德国的贸易,因为按照假定的条件德国已贫困不堪”。主张采取这种温和政策并非出于什么特殊的德行;除了可以说这里有天生的厚道以外,它是以经验所证实的一种信念为依据的,就是说采取极端措施则徒劳无益。1945 年的一代英国人决心不再重复他们父辈所犯过的错误。J·M ·凯恩斯(后为勋爵)所著《和平的经济后果》和摩根准将所著《军备的末日审判》两书的论点已深入人心,尽管他们的结论有些出入。德国必须彻底解除武装,而这个任务是不能放心地交给德国人自己去完成的,这包括毁灭军火工厂。对罪行负责的人们必须予以惩处,对受害者个人的损失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予以补偿。但是企图讣德国付出大量的现金赔偿是毫无意义的,虽然也许可以找到某种办法让德国在弥补它所造成的损失方面助一臂之力。除了上述有限的措施以外,试图让德国受苦受难,势必要反过来给世界上其余各国带来不利的影响。持下述观点的不乏其人:如果采取加强德国各州政府权力而削弱中央政府权力的措施,德国对和平的威胁就会小得多,但不能忽视强行实施这一变30 革的种种困难。从长远观点来看,唯一的出路看来在于使德同人自己改变心肠。实现这个目标肯定有困难,也许根本不可能,但是这并不能阻止人们去尝试。

1942 年成立了以威廉·马尔金爵士(英国外交部法律顾问)为首的部际委员会,研讨赔偿和“经济安全”问题。“经济安全”一词指的是剥夺德国进行现代战争所必要的资源。他们设想了一个让德国支付现金赔偿的方案,从战争结束若干年后开始实施,以防止德国从免去国防费用开支的措施中得到好处。但是他们基本上赞同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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