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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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江听说,有些踌躇,不过他脸色黑的可以,是否脸红高强也看不出来:“衙内明鉴,宋江家中并无妻室,这女人乃是宋江花钱养了,闲暇时唱曲说话解闷而已,衙内若是不喜,小人这便差遣她去……”

“不必不必。”不插手员工的私生活,被视为现代企业文明的标志之一,高强也早就养成了这个习惯,只是晁盖来书加上一包金银,这等情节似曾相识,触动了他的敏感神经而已:“你年届三十还不婚配,女色作为调剂乃是必不可少的,我且不来管你。只是这女子闻说乃是出身东京的勾栏,恐怕不大稳便,你每每在她那里歇宿,又要饮酒,诸般机密事宜可要仔细了。”

宋江背上立时出了一身冷汗,扑地跪倒,连说小人该死,这便叫那女子自去,从此不再来往。

高强一面听着,不置可否的笑了笑,将手中的书信晃了晃道:“似此要紧书信,便决计不能叫那女子见了罢?你要也无用,便收在我这里罢!”

宋江自然答应,随即才反应过来,高强手里关于自己勾结梁山贼寇的把柄又多了一条,只好苦笑一声,将那包金银揣起了。他揣也就揣了,却不小心掉出一条蒜条金来,高强一看甚是眼熟。

原来那知县时文彬因为丢了案犯刘唐等人,对高强有些不好交代,横竖这案子一时看样子也破不了,便将绝大部分缴获的贼赃都判决发还给了高强,额外还混杂了许多从晁盖吴用等人家中抄来的财物。内中那大名府送来给高强的财物,多是金银等属,而所有的金都是上等的蒜条紫金,跟眼前宋江揣到怀里的一模一样。

眼见晁盖答谢宋江,却用自己的钱财做人情,高强一时哭笑不得,只觉得有些滑稽。好在他本来就不是多么在乎钱财,所谓成大事者不拘小节,这点器量他还是有的。

见宋江将金银揣好,高强知道这人多数是服了,该是给他些甜头的时候,须知宋江选择投靠于他,最看中的就是他高强日后飞黄腾达是板上钉钉的事,高强吃肉宋江喝汤,便是这个如意算盘,——当然,倘若宋江的胃口大到也能消化的动肉了,这位宋公明自然也不惮一尝肉味,这一点高强和宋江彼此都心知肚明,自不待言。

当下高强微微一笑道:“宋江,你既然为我效力,也不能亏待了你。你并无功名,这仕途是不大好走了,好在本朝人要入仕途,也未必定须经过科举,待我禀明家父,年末天子郊祭之时补你个军中虞候,日后有了功劳再行升迁,你意下如何?”

宋江眼下只是个不入品的小吏,按现代的话来说,就是行政编外人员,其薪俸待遇都仰仗当地官田,与正规的官职相去甚远。而且如他这样幼时读书不成的人,在这把年纪要想进入本朝的文官系统几乎是不可能的一件事,因此虽然在宋朝武官的地位远远低于文官,宋江听说有的官作,还是大喜过望,又称谢不迭。

高强点了点头,又道:“眼下此间事初定,本衙内一时并无差遣你之处,只是你这坐地分赃的勾当不可再作了,好在晁盖等人上了梁山,真正做了贼伙,这买卖正好全数交给他们便是。倘若东京那里有甚消息过来,你便推动晁盖等人照作。”这黑道上的勾当,说实话石秀要比高强清楚的多,具体由他来处理,比高强直接插手要好上许多。

宋江答应了,语中却迟疑得很,高强立时发觉,问道:“有甚难处?你且说来。”

宋江忙道:“难处是没有,衙内既然吩咐了,小人便须得办的妥当。只是东京石爷身在太尉府,这事草莽中知道的人只怕不少,三京四辅之间禁军势力庞大,江湖好汉多与禁军有所往来,因此石爷的号令通行无阻。此间山东的好汉却不然,许多人乃是与官军有深仇大恨的,倘若不肯尊奉秀字令牌,小人固然可以教那晁盖等人前去攻打于他,却怕迁延时日,误了衙内的事。”

“这说的也是……”高强也知道他说的有理,说白了。石秀之所以能在这一年里发展迅猛,主要还是仗了自己老爹的太尉府的势头。记得当时自己在孟州道快活林插手蒋门神和施恩的冲突,两人本是黑道抢地盘的勾当,蒋门神动用的却全都是当地的厢军,而施恩的手下也有许多是当地监牢的狱卒土兵,可知这大宋养兵无数,却没什么仗可打,这许多精壮男子闲着无事,大多都与黑道有所瓜葛。

而这些人虽说入了黑道,实质上还是当地社会组织的一部分,其性质并非反对朝廷的统治的,而是属于一种低于朝廷的社会次级组织,所谓的社会潜规则的维护者。因此石秀以太尉府为背景,轻易便将这一类势力统合到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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