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部分 (第1/4页)

再一点,爱情是男女双方个人的私事,而古代婚姻是整个家族的大事,往往不由青年男女个人来决定。婚姻首先考虑的不是感情,而是财产、权势、门第的对比,婚姻更多地具有一种政治意义。所以家庭往往是利益集团合纵连横的结果。这必然导致男女双方没有感情基础,于是,同床异梦、敷衍凑合便是家庭的常情。而感情之外的种种利害关系又使离婚十分困难。古人十分看重家庭的稳固,认为家庭稳固是社会稳固的基础,“齐家”才能“治国”、“平天下”,又有“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之说。因此,感情要求越高、越丰富的人,往往就越在家庭里不能得到满足。那么,家庭所匮乏的这种感情功能,哪里能够补偿呢?——青楼。

在青楼里,男女双方都不承担道德伦理的责任,没有门第高低的顾虑,不受贞节操守的束缚,虽然有金钱的因素使人反感,但比起家庭中主奴式的服从关系来,毕竟可让人感到更自由、更平等、更能发挥和体现出个人本身的魅力和价值,因此就更加显得浪漫多姿。家庭里所欠缺的一切,在这里都得到了补偿。补偿之后,回到家里,依然是正襟危坐的良夫、贤父、孝子,依然是吆三喝四的主人,依然承担着对家庭所应尽的一切义务,同时享有着一切该享的家庭权力。所以,青楼的存在,不但没有干扰破坏家庭结构,反而大大促使家庭保持稳定,促使社会保持稳定。井水与河水,互不相犯,而青楼与家,不但不相犯,而且恰好耦合为一个完整的性文化系统,保证了中国古代社会长期稳步的发展。

林语堂先生在《妓女与妾》一文中写道:

妓女是叫许多中国人尝尝罗曼斯的恋爱滋味,而中国妻子则使丈夫享受此比较入世的近乎实际生活的爱情。有时,这种恋爱环境真是扑朔迷离。至如杜牧经过十年的放浪生活,一旦清醒,始能与妻室团聚。所谓“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也。有的时候,也有妓女守节操者,象杜十娘。另一方面,妓女实又继承着音乐的传统。没有妓女,音乐在中国,恐怕至今已销声匿迹了。妓女比之家庭妇女则反觉得所受教育为高。她们较能独立生活,更较为熟习于男子社会。其实在古代中国社会中,她们可算是惟一的自由女性。妓女能操纵高级官吏者,当能掌握某种程度的政治实权。关于官吏的任命,凡有所说项,有所较议,胥取决于她的妆闺之中。

这段话把妓女相对于妻子的重要性分析得颇为透辟。任何时代的男人女人,除了顺应该时代的潮流而生活之外,其优秀者必然追求许多超越该时代的东西。古代社会的人要遵从古代社会的伦理、规范,但他们也向往着能够超越这些羁縻。追求超越感是人类文明前行的最大动力。于是青楼就成了比家庭美丽得多、绚烂得多的理想福地了。

从家庭这一方面来讲,妻妾虽然希望能够得到丈夫更多的爱抚,但她们未尝不知道自己无法像妓女那样给丈夫以无边放纵的满足。假如她们表现得与妓女一样,那立刻就要被视为不贞、淫荡、败坏,立刻就会被逐出家门。所以,即使她们有妓女的情趣,有妓女的本事,也要深藏不露,也要装得贤淑端庄,特别是对那种事不感兴趣,更不要提吹拉弹唱了,这样才像个规矩女人,受到人们赞扬,被容纳于家庭。今人所理想的“在客厅里像贵妇,在厨房里像仆妇,在卧室里像荡妇”的十全十美的妻子,纯粹是无耻男人阴暗心理的大暴露,是妇女地位丝毫没有提高,反而在伪装形式下有所下降的绝对明证。古代的妻子不追求做一个“全能玩偶”,她们只做妻子应该做的,其余的则心安理得地让给了妓女。她们知道,妓女不会对自己构成威胁,反而是客观上的一个好帮手。英国的伯特兰·罗素说过:“娼妓有好的一面,她不但可以招之即来,而且极易掩饰自己,因为除了这门职业,她并没有别的生活,而且那些曾和她在一起的男人仍可不失尊严地回到妻子、家庭和教会中去。”看着寻花问柳归来的男人,妻妾们要说没有一点醋意可能是不对的,但多数情况下是并不当一回事的,仿佛看见淘气的孩子归来一样,即使有些责备和规劝,也是说不可玩物丧志,不可上了坏女人的当,不可把身子搞坏了等,而并不否定和批判这种行业的本身。就像今天的妻子劝丈夫少打麻将、少玩游戏机、少看足球一样。

所以,漫长的古代社会,尽管多数朝代都有过禁娼、禁狎的法令、措施,但青楼业就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关键就在于青楼是那个社会中不可缺少的一个子系统。它既然有利于男性社会从家庭到朝廷的整套统治秩序的稳固,所以,不但士大夫、社会上对它采取赞赏、默许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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