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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民族主义,并非遇着不同种族的人,便要排斥他,而是不许不同种族的人来夺我汉族的政权。因为我们汉人有政权才是有国……民族革命灭尽满洲民族,这话大错……我们并不是恨满洲人,是恨害汉人的满洲人。假如我们实行革命的时候,那满洲人不来阻害我们,决无寻仇之理。”

至于###中另一重要方面——与外国列强关系问题,主要是满清政府的外债和外国在华“既得权利”方面,宣言则承诺将予以承担。【此条在新三民主义时改变。】

“民权主义”,则是因为封建帝制已经“不是平等自由的国民所堪受的”,只有“民主立宪政体”,也就是民主立宪的共和国,才是“最为相宜”的。

“民生主义”,则是由于在欧美资本主义国家“农工诸业,都在资本家手里”,导致“贫富悬殊”和“不平等的世界”。“睹其祸害于未萌,诚可举政治革命、社会革命毕其功于一役”。“实行民族革命、政治革命的时候,须同时想法子改良社会经济组织,防止后来的社会革命。”主张“平均地权”和“节制资本”。【这是介于欧洲民主社会主义和苏维埃模式之间的一种社会主义革命政策。】

同盟会进而在这些主张之下编制《革命方略》,向国内各省派遣盟主和革命党人,酝酿各地暴动。

此起彼伏的武装暴动,严重威胁着满清王朝的统治。迫于革命压力,慈禧终于决心改良。五大臣(载泽、端方、戴鸿慈、李盛铎、尚其亨)奉旨出洋进行“仿行宪政”考察后认为,立宪有三端大利:“皇位永固”、“外患渐轻”、“内乱可弭”。

于是,1906年9月,清廷颁发“预备仿行宪政”上谕,首先改革官制。除调整设立了11个符合时尚的政府机构之外,还特别强调官员“不分满汉”。又于1907年、1908年先后成立“资政院”和“各省谘议局”。

“预备立宪”举措,受到立宪派的热烈欢迎。1907年10月,梁启超在日本成立了一个“政闻社”来积极响应和引导国内的新政。他主张:实行国会制度,建立责任政府;厘定法律,巩固司法权之独立;确立地方自治,正中央地方之权限;慎重外交,保持对等权利。

还特别强调:“政闻社所执之方法,常以(有)秩序的行动为正当之要求,其对于皇室决无干犯尊严之心;其对于国家,绝无扰紊治安之举。”

这些主张,即便是现在看来也不乏可取之处。特别是在维护国权方面,较同盟会的主张有明显进步,也更符合当时中日两国都在致力进行的对不平等条约的修约要求。但是,关于维护满清统治这个关键问题上,却与革命党水火不容。政闻社的会场遭到革命党攻击,梁启超本人也落败而逃,并挨了一鞋子。

在如此对峙局面下,慈禧新政本身的步伐,特别是正在筹备的“预备立宪”,和日本明治维新相比,虽然已经是非常快了,但宪政运动和革命所要求的步伐却更加迫不及待。

1908年夏,“预备立宪公会”发起加快立宪步伐的国会请愿运动之际,同盟会先后在西南举行了钦廉、河口武装起义。8月27日,慈禧当局颁发了一个《钦定宪法大纲》,预备以9年时间为过渡期,完成预备立宪步骤。

《钦定宪法大纲》颁布不久,1908年11月14日和 15日,光绪皇帝和慈禧太后先后去世。年仅3岁的爱新觉罗·溥仪继位,年号宣统。其父醇亲王载沣监国摄政。载沣掌权后,力图重振中央集权,特别是皇族的权力。他首先将掌握军权的袁世凯罢黜回河南原籍,自任陆海军大元帅。

《钦定宪法大纲》的出台,以及戊戌变法时期扼杀变法的人物相继死去和下台,光绪皇帝的老师翁同的得意门生、光绪朝的状元、时任江苏谘议局议长的张謇,向各省通电倡议,组建“国会请愿同志会”,请求载沣当局“速开国会,组织责任内阁”。在新一轮请愿运动期间,同盟会又发动了广州新军起义和长沙、莱阳暴动。

1910年9月,清廷同意成立了“资政院”,并将预备立宪期缩短为5年。但这个让步仍没有使局面缓和,清廷转而进行压制,将东三省的请愿代表押解回籍,并将直隶议员温世霖发配新疆。这引发了更猛烈的抗议。

为平息众怒,载沣当局于1911年5月8日再次让步,下诏改革官制,成立了一个“责任内阁”。内阁总理、协理和大臣共13人,其中9人是满蒙贵族,且皇族占7个,是一个明显的“皇族内阁”。

当天,朝廷还同时宣布“铁路国有”:将各省已准交商办的铁路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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