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部分 (第1/4页)

年来不遇的金融灾难面前唯一的最后的靠山。银行破产可以选择收归国有,‘国家破产’了,又该收归谁有?国家债务危机之所以复杂就是因为它没有与之相适应的法律程序,国家与公司的不同之处在于国家无法寻求破产法庭的保护,这样,国内破产法中诸如公正的法官、起诉保护以及在债权人有异议的情况下强制进行非破产重组等条款在国家借款人破产的情况下都不存在了。制度改革者面临的两难困境就是既要把这个国际金融体系中的漏洞补上,又不能把新兴市场上的投资者全都吓跑。

可以说我们现在就面临着一个这样的问题,如果日本政府宣布政府信誉破产,那么我们将会赔掉所有的在日本国债上的投资,所以我们在想能不能够将日本的政府当做一个企业来对待,这样日本政府也就存在了破产这个概念。

‘国家破产’其实更像是一个形容词,以体现一国经济形势之危急;而不是一个动词,并不预示着一个国家马上就会吹灯拔蜡、改换门庭。其实我想出来这个东西的目的不是为了剥夺某个国家的主权,而是建立一种‘破产保护’的国际金融机制,让那些负债累累的国家得以申请‘破产保护’,并使债务国能够尽快走出危机。

但是我们这些债主也需要能够得到想要的东西,我们需要将我们的债务一点点的从他们的国民身上收回来,毕竟如果国家得利,那么他们的本国国民的国民福利也会特别的好。只要将这个东西当做这个一个生意来看,那么也没有什么困难。其实我真正的目的是国家如果破产,政府负债太多,无法偿还,所有的国民都会背上债务,直到有人接手,或者还清为止。最后全体国民都将活在对内和对外的债务中,本国的经济也将面临崩溃的危险。这样我们就可以通过这个途径来控制破产国家,然后从经济上和政治上让其失去独立的性质,这样就可以将一个国家当做一个企业来使用,而且我们则成为了这个企业的董事长,当然我们不用直接的管事,自然有人替我们去冲锋陷阵。”

“听起来这个想法不错,不过我们现在的目的似乎还没有这么远吧,再说了没有自己就发了那么多的国债,估计美国也不需要你的这种概念存在吧,所以我觉得你的这个东西现在没用了。当然也许你说的那个控制政治经济的方案可以拿来用一下。”李明回答道,可以说对于李涛的思想他是有些吃惊的,毕竟如果李涛说的这个东西一被认同,那么对于他们这种大型的财团将会受益,而那些发行债务特别多的国家则会陷入到水深火热之中,毕竟这个思想对于国家的打击太大,可以说李涛的这个概念已经真正的将国家企业化了,但是对于他们来说国家毕竟是国家,国家永远不会成为企业的。

“呵呵,我我也就是无聊时想想,我不会真的一位我们可以将那些国家取代的,毕竟我们的企业没有那么大的作用,这一点我是知道的。而且如果日本诚心想要赖账,其实我们也不亏,并且只要它赖账,那么我们就能够让日本十年之内起不来。”李涛说道,其实他们两个都知道,现在对于他们来说最重要的不是如何对付日本,而是对那些想要分一杯羹的那些国际游资,现在作为日本债主的他们并不想要日本丧失太多的怨气,因为如果他们的日本货币储备银行成为日本的中央银行之后,日本的经济发展的越快,他们得到的利益也就会也多。

但是他们也知道这些在世界范围寻找盈利机会的国际短期资本的一部分,又称“国际热钱”,主要投资对象是外汇、股票及其衍生产品市场具有停留时间短、反应灵敏、隐蔽性强等特点的国际游资并不容易控制,而且他们在这之前也是国际游资的一员,所以他们更加了解国际游资,国际游资对一国经济的冲击有两种基本形态。一种是“吸引——逃离型”。当一国经济过热时,为抑制通货膨胀,货币管理当局实行高利率,在汇率保持不变或波幅很小情况下,吸引大量国际游资流入,从事套汇、套利或投资活动,迫使其货币升值,引发外贸逆差。与此同时、证券价格与房地产价格也节节上升,形成“泡沫化”经济。高估的市值和恶化的贸易形势,使外汇市场产生货币贬值的心理预期,引发资本包括国际游资外流,并使货币进一步贬值,形成恶性循环。货币贬值到一定程度,证券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上的外资开始出逃,价格下跌,经济泡沫破裂。另一种是“蓄意投机型”。当国际游资发现某国汇市或证券市场上的获利机会时,便综合运用信贷、期货、现货等多种金融手段,调集人量资金,大肆进行投机活动,1992年对英镑和里拉的冲击是蓄意投机型的典型案例,1994年墨西哥金融危机则是国际游资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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