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6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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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斌一下子就沉默了,心说这个女人是不是疯了!老子刚才只是一时心血来潮,随便说说而已,她怎么就能当真了呢?再说了,十几年的地下情都玩过来了,现在居然莫名其妙地想合伙过日子,难道她没有听说过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么?吴斌心里有个预感,如果他们真结婚了,他们的婚姻不到一年就得散伙。

都说除了女人,警察也有第六感,而且吴斌的第六感绝对正确,关于这一点,不管你们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为神马会这么说捏?

你们打开脑洞想一下就明白了,偷情的乐趣就在一个“偷”字,正所谓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情的乐趣实在是无穷尽也。这个道理发展到今天,已经能够男女通用,女人也十分享受“偷”的乐趣,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如果两个以偷情为乐的人,忽然正儿八经在一起了,彼此间骤然失去了“偷”的刺激与乐趣,你以为还有什么东西能够继续维持两人的感情?

木有啦。

“红梅,那个……其实吧……”吴斌沉默了半天,觉得自己应该说点什么,可是他真不知道该说点什么。他嘴里可以为阎红梅,为苍境孔赴汤蹈火,但是实际行动上却不能为他们抛家弃子。老话说的思想的巨人,行动的矮子,说的就他这种人。

其实也不能全怪他,因为他家里的老婆虽然没有阎红梅长袖善舞,可是她是贤妻良母,绝对不会给自己男人戴绿帽子,虽然他自己给别人戴了绿帽子,而且一戴就是十几年,但是他心里非常介意自己的老婆是否会给自己戴绿帽子。

这个逻辑有点象强盗逻辑哈!

他还有一个聪明乖巧的女儿。苍境孔虽然是儿子,按老辈人的想法,是可以传宗接代的,但是时代已经变了,没有人会把传宗接待当作人生中的事业去经营,而且苍境孔因为在苍家缺少正确的教育,他现在基本上就是一个废材。

如果是一个纯粹的废材还好,最起码不会在外面惹事生非,不会败家,可惜他还是一个不让人省心,只会给家人带来耻辱和痛苦的废材。这次他被米莉莉重伤子孙根,既使作为一名不合格的老警察,他就是用膝盖想,都能想到当时发生了什么事。

上次因为贪恋长孙绛英美色,苍境孔被毒蜂蜇伤,差点连小命都没了,苍家也因此元气大伤,吴斌本来以为他会吸取教训,痛改前非,结果他竟然好了伤疤忘了疼,又象发情的公狗到处乱转,长此以往,他迟早会死在女人手里。

所以,阎红梅母子根本不能与自己家里的这对母女想比,他喜欢在外偷吃,但是他不喜欢把零食当主食。

阎红梅眼看吴斌一会沉默,一会吞吞吐吐,也觉得在这个问题纠缠没有意思,老话说得好,此情若能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反正两个人想见面就能见面,想睡在一起就睡在一起,没有半点不方便,吴斌就是她手中有血有肉有情感的充气娃娃,她想玩就玩,非常方便。刚才她之所会提出合伙过日子的建议,也只是一时心血来潮而已,甚至她自己都被自己疯狂的想法吓了一跳,说完了,她也就后悔了,正担心吴斌会一口答应,让她进退两难。

就象刚才说的,妻不如妾,妾不如偷,与吴斌明铺暗盖了十几年,如果让她和他一起,象正常夫妻一样生活,她感觉自己会不习惯,甚至会疯掉。

吴斌在犹豫,说明他也有和自己一样的想法,当即她悄悄松了口气,然后装着非常幽怨的样子,“你们男人,总是说一套,做一套。好了,反正我已经被你骗了十几年了,我也不在乎了。只要你处理好儿子被打伤这事,我什么都不和你计较。”

吴斌也暗松一口气,心说他的梅梅虽然平时比较强势,但是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还是灰常理智滴。然后他们在对关于下一次秘密展开活塞运动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商讨和确定之后,在阎红梅虚情假意的么么达声中结束了。

吴斌挂了电话,将电话甩在办公桌上,自己则半躺在沙发椅上闭目养神。

长孙绛英被他关在审讯室,再安排两个女警看着,既不审也不问,只是陪着她聊一些家常。其实他将长孙绛英带回警察局,美名其曰是协助警察调查一起故意伤人案,其实他只是想把她当作诱饵,引出米莉莉。

这是他想到一个妙招。因为滨海市是几千万人口的大都市,要想找到一个人,简直就是大海捞针。据受害人描述,元凶米莉莉认识长孙绛英,而且听得出来她俩的关系非同一般,所以他认为,只要自己拿下长孙绛英,米莉莉必定会现身,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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