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部分 (第1/4页)

长公主恐怕所谋甚大,不然,以她的能力,护住一个儿子还是轻而易举的。刘苏没有再说下去,就当是明面上的理由一般吧,以女学交换儿子的安全,光明正大。

作者有话要说:

我的文进了收藏夹小内壁,哦耶

然后我就知道,会收到一大片打负分的了,毕竟在 这种耽美主流的地方写这种文,绝对是找死。没有想到只收到了三个负分的,好少啊。

我想说,我并不是单纯的反对所有的耽美文,毕竟我自己也是看的。我反对的,只是那种全民耽美,女人打酱油或者是炮灰的文,以及那种脑残的男男生子,女人完全沦为背景的文。所以,我不是靠着耽美这个噱头来哄人看,也不是对耽美这种情况严防死守。大家理解成女主在全民耽美的大环境下的奋斗吧!

不过,打负分的同志也就尽情的打吧,毕竟 出了个负分,就是让人选的,读者有打负分的权利。但我不会因为这点负分就放弃自己的初衷,可能我就是个很倔强的人。

42露宿什么的,最讨厌了

“还有一个多月就过年了;你确定不留下来,要去寻找宝藏?”

莫初阳有些不解。自从收到长公主的信后;刘苏便心神不定,第二天一早就直接做了决定;要去寻找逍遥派的宝藏;连年都不想过了。

刘苏很诚挚的看着他:“莫叔叔;我的时间不多啊。京城这么乱,我总要趁机捞些什么;等到他们尘埃落定,一切都晚了。”

莫初阳深深的看了她一眼;以他的聪明才智,怎么能看不出这个小姑娘的打算。他不是齐光;对心上人有一种毫无理由的包容,也不是春兰,认为崇拜的人做什么都是对的。他思考得很深远。

从古至今,都是男尊女卑的,直到天山童姥出现后,这种情况进一步加深了而已。其实,很多穷人家并没有这么计较,能娶个媳妇儿延续后代已经是万幸的事了,只有那些有钱人家或者是达官贵人才会想到找个俊秀的男人充门面。这已经成为约定俗成的事情了,可他这个师侄却想要将这个规则打破。

她的做法是对是错姑且不论,但绝对是艰难的。莫初阳叹了口气,何师兄的徒弟,和他一样的倔强。

“若是找到宝藏,虚夜二人不愿意给你用,你会如何?”

刘苏摇了摇头:“我还没有想到这么多。不过既然是逍遥派的东西,本就是一分为三的,我只是想借用一下,然后东西还是归虚夜的,他应该不会有什么异议吧?”

“但愿如此吧。”莫初阳叹道,“既然你意已决,那我就不挽留了。我会留下逍遥派的暗号,让虚夜两个过来,毕竟有他们在,你们也更能安全些。”

凌恒是带了几个侍卫的,便派他们去京城给长公主送信,自己也死皮赖脸的要跟着,还特振振有词:“我娘要你们保护我的安危,不在一起如何保护!”

对此,最欢迎的却是小春兰。他秉承了“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原则,每天对着凌恒冷嘲热讽,一直把他说得脸色发青接近妖魔化的时候,便一溜烟的躲到刘苏身后,得意洋洋的冲凌恒吐舌头。而凌恒每次想抓春兰出来教训时,便会遭到各种各样千奇百怪的药粉袭击,导致他只能冲着春兰发射眼刀子。

地图上菊花的所在地是一个据说有山有水风景秀美的地方,只是交通不便。一路上,几人说说笑笑倒也愉快,就连虚夜在吃了一次齐光做的烤鱼后,也不顾自己的仙人范儿,和他们混在了一块儿。

唯独不满的就是虚月了。她被逍遥派的教育洗脑了几十年,在她心中,男人和男人理所当然的就应该在一起。就拿目前的情况来说,小春兰和凌恒那就是相爱相杀,齐光和虚夜那就是强攻强受,刘苏这个女人插一腿又算是怎么一回事?

每次看到齐光对刘苏格外关心,春兰在一旁转圈圈争宠,以及凌恒那张黑了的脸,虚月就怎么都想不明白。她不知道这个女人有什么好的,好吧,长着一张漂亮的脸蛋,还会用毒,然后呢?就会耍嘴皮子!

想不通,虚月就很自然的表现在了脸上,对刘苏横挑鼻子竖挑眼,反正就是没有一个地方是满意的。对此,虚夜想方设法的居中调解,却总是不起作用。

这天晚上,他们急于赶路,理所当然的错过了宿头。还好他们几个都不是怕吃苦的,便找了个背风的地方,又捡了些枯枝败叶,点起火来。

虚夜被几声“仙人仙人”的一喊,让他干什么都行。所以,露宿野外的时候,寻找吃食这类的活统统交给了他。

“师妹,跟我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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