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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有教训还是不够的,之前的黑社会组织之所以能够发展起来,和联邦政府对地方上的民情缺乏监管力度也有关系,按照原来的制度,地方上除了警察局这个机构之外,就没有第二个可以制约和监督它的部门了,而县政府和市政府都是民政和经济部门,对这些涉黑或者刑事案件都没有管辖权。

既然发现了这个缺点,那么就把它补上吧,就算是亡羊补牢了。但是刘芾不想再去多建一个新的政府部门,那样话政府就会越来越庞大,政府部门建立容易,撤销就相对难多了。既想去管理,又不想多雇人,那就只能在原有的班底里挖潜力了,刘芾拿着联邦政府的框架图琢磨了半天,终于找到了一个比较清闲的部门,联邦法院。

相对于警察总局来说,联邦法院可就清闲多了,因为联邦国内的很多人,尤其以华人为主的居民大多不爱进法院去打官司,当警察局和当地政府解决不了他们的问题之后,他们宁可跑到首都去大街上喊冤,也想不起来应该去法院里试试。(未完待续。。)

第六十七章 核反应堆

而那些外籍移民们则正好相反,他们碰到p大点的事情,也要告到法院去,另外年轻一代的联邦居民在这方面也要好点,慢慢的在适应去法院解决自己遇到的一些问题。

由于告状的人少,法院自然就清闲一些,刘芾决定不能让这些法官们白白拿联邦政府的薪水,于是本来设在县市一级的联邦法院就变成了要下到村一级去,如果村庄太小,那就在附近的几个村里设立一个联邦法院,而且刘芾还建议由最高法院出面来组织一个直属最高法院的巡回法庭组织,将城市中的法官们利用起来,组成若干个联邦巡回法院,不定期的在联邦各个城市里巡回,直接受理一些比较复杂的案件。

除了亡羊补牢之外,联邦政府还得做另一件事,那就是对在这些涉黑涉贪案件受害的一方做出道歉和赔偿。在经济方面,那些被联邦政府没收的家产会经过拍卖等手续变现而进入国库,但是那些后害人不能等那么长的时间,他们中的很多人都有伤残,有的甚至失去了家人,这些都需要由政府来做出赔偿。

在集体枪决的第二周,已就是大年初八,联邦政府宣布了具体的赔偿方案和赔偿数额,另外那些身负伤残的受害人将会由联邦政府供养起来,他们将享受与伤残士兵一样的待遇,也算是为国家而付出了牺牲。除此之外,刘芾还让雅克琳出面,成立了一个国家荣誉基金。面对社会接受捐助,然后专门用于奖励那些与违法犯罪做斗争的平民英雄,而且奖励金额非常可观,这也是在另一个方面鼓励联邦公民自发的抵御不法现象,缩小犯罪的空间,从源头上减少这些社会公害。

虽然刘芾的这次全国打黑反腐运动最终取得了成功,不仅挖掉了寄生在联邦身上的毒瘤,还清洁了联邦政府工作人员的队伍,更震慑了那些小集团和小利益团体,取得了联邦中下层人民和学生知识份子的更大支持。可算是一反四得了。但是联邦在处理罪犯这个问题上,太过残酷和血腥了,这也让欧美国家有些受不了,纷纷发表了指责的文章。并借机丑化联邦政府和总统刘芾。

这一回刘芾没有沉默不语。而是通过大卫所控制的几家大报纸。专门找来了十多名记者,采访了内务部的办案特工、部分受害者、联邦部门官员、正在服刑的罪犯和自己,弄成了一个系统的长篇报道。分成了十几期,专门在欧美几家主要报纸上进行了连载,用各种确凿的证据来说话,比较真实的反应了当时联邦国内的现实状况。

对于最终集体枪决犯人的问题,刘芾专门在一期专访中直接面对着各国记者谈了这个问题。刘芾自始至终坚持自己这个命令是正确的,因为他指出,联邦法律对于这种职务犯罪的重判是几十年前就已经有规定的,并不是临时加上的,所以不存在联邦法律按照总统喜好随时更改的问题。

而对于联邦法律是否过重,刘芾的解释是,联邦工作人员没有生产能力,他们是靠着联邦人民缴纳的税金来生活的,如果你聘请了一位管家,但是这位管家不仅不帮你管理家产,还偷你的东西,意图谋害雇主,这种行为就应当比普通小偷要重罚,因为这不光是犯罪,而且还是人性上的低劣。

由于有了报纸来刊登刘芾的这些系列专题报道,欧美国家的舆论导向问题就不能一家说了算了,于是这种单方面的指责和丑化就变成了新闻界之间的口诛笔伐,只要有人群存在,就肯定有不同意见,所以在舆论上,联邦政府并不被动。

鉴于争论的焦点主要是自己这位联邦总统,刘芾有时候看到太刺眼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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