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 (第1/4页)

两名衙役大声应诺,掏出绳索就往刘二脖子上一套,将他捆着拖了出去。

这一下大快人心,众人情不自禁地齐声轰然叫好,更有人大声道:“这种灭绝天良人伦的恶徒就该拖去治罪打板子!”说这些话,已经是顾不上碍着刘二的脸面了。

李三思向堂中的众人作了一个四方揖,朗声道:“刘氏后事,有劳诸位街坊操持。刘氏节义之名,在下即刻会请冯大人向朝廷奏请旌扬。”

众街坊邻居中一位年高德昭的白须老者站了起来,向李三思还礼道:“李先生正气凛然,义薄云天,见在公门任事,实为我萧山百姓之幸。”

李三思谦逊客气几句,告辞去了。众人一齐出动,众星拱月一般恭恭敬敬地将李三思直送出老远,怕是本县父母官也没这个待遇。

李三思带着两名衙役将刘二押解到县衙后,他也不忙将牛二下狱,而是先去禀报请示冯县令。他未经请示就带着衙役私自锁拿刘二一事,其实不太合制度。但凡下线做下越权的事情之后,最要紧的是赶紧先向上级禀报请示一番,求得谅解和事后盖章儿。这个道理,正是古今一般同。

听李三思禀报完此事的详细经过,冯县令十分喜欢,不但不怪罪他越权,反到嘉勉称赞了几句。他的这个反应到不在李三思的意料之外。本来嘛,显忠孝,扬节义,正是地方官的职责。这一件“神明显灵”洗雪节妇冤屈的佳话美谈势必会传扬四方,这到能为他冯大人的官声大增亮色,对他的前程仕途也有裨益。

冯县令意欲未尽地嗟叹道:“暗室亏心,鬼神有知。当真是举头三尺有神明,古人诚不我欺!”

李三思微微一笑,说道:“子曰:‘**之外,存而不论’。鬼神之事,不可说,不可说,还是少谈为妙,”

冯县令听他似乎话里有话,怔了一怔,疑惑地问道:“你将酒水倾入残火,余焰不灭,反而增烈,这不是神明有灵?”

“不可说,不可说。”

李三思摇头晃脑,装模作样地敷衍了几句。冯县令也就不再细细追问。

这件事其实并不玄妙,但要是说得太明白了,也就不好玩儿了。说起来,这也是他继上次刚穿越过来时在县衙大堂装鬼魂附体后,第二次装神弄鬼忽悠人了。

他刚才未入灵堂之时,已经想好随后该如何镇住在场众人,好给刘氏搏一个清白名声。趁着回县衙更换衣服之时,他将一个小油纸袋装满火油,封好,塞入左手袖口里藏着,右手袖口里藏一块吸水的手帕。

在灵堂中灵位前的一番正气凛然的慷慨陈辞之后,李三思拿起祭桌上的供酒,双手端起,嘴中怪叫一声“悲夫”,引开众人的注意力,趁机将酒水倾在了右手袖口里的手帕上,另一手抠破油纸袋。随后,他双手执酒酹向火盆之时,倾出的实际上是油纸袋里的火油。油一遇残火,自然反而增旺,窜出火苗来。这就是所谓的神明显灵了。

李三思敢这么干,知道这么干能够唬得住人,并非是一时兴起就异想天开,而是自有底气在。这个底气便是对大明百姓的迷信风气的深厚了解。他作为县令的幕宾,经常到县衙中专设的抄事房中翻阅送来的邸报。

邸报这种东西可以称是最早的报纸,始于唐代或者更早,是由古代地方政府派驻首都的“邸吏”负责传发;故称“邸报”。类似于当今的新闻内参,只是涉及面要大更广,从国策大政到皇室藩王之事,从官员任免到政策通报乃至地方民情,是应有尽有。

这些大多是例行的官样文章,也就罢了,最为令李三思诧异惊奇的是邸报之中常会载录许多荒诞不经的奇闻异事,常让他眼珠子掉了一地。譬如某女眨眼变男人:“大同右卫参将马继宗家舍人禄之女,年十七,将嫁。化为男子。”有女变男,当然就有男变女:“山西太原府静乐县龙泉都民李良云弟良雨忽转女形,见于岑城都民白尚相为妻。”

甚至于僵尸作怪,死后成仙等等怪力乱神之事,都被当成真事,堂而皇之载录在这些政府发行的刊物之上,通传全国上下。民间的迷信风气之浓厚,由此可见一斑。李三思原先也早知古人迷信鬼神,却没料到竟然迷信到这个程度,因而对此感触颇深。也正因为这个缘故,他才会想到装神弄鬼玩“神迹”镇场子的主意。

李三思觉得,自己是要在忽悠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了。

上一次装神弄鬼玩儿忽悠是临时救急,这一次是有意为之,到意外的得了一样额外的好处。这就是李三思在萧山县的声望,因着这件事骤然上涨了一个层级,由“略有薄名〃升级成“广为人知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