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3章 案情讨论会 (第1/2页)

李超微微一笑,淡然地道:“我当然愿意做风险代理,不过你给的提成点太高了,超过十万元的部分,我只要三成就可以。”

林小曼没有想到李超竟然会主动减少代理费,美眸中又惊又喜的神色闪过,当即激动地道:“太好了,李律师你不愧是超人律师,值得人信赖!这案子我交给你了!”

案子拿下来了,接下来就要好好想办法,如何帮助死者家属打赢官司,争取更多的赔偿款。

李超要小曼寻来一把卷尺后,立刻动手测量窗沿到地板的高度,窗户完全打开的间距以及窗户现在固定后的间距。

小曼帮着拉卷尺,不解地问道:“李律师,你量这些有什么用啊?”

李超笑了笑拿出手机接着对窗户上安装的固定螺丝进行拍照,同时说道:“对案子有用,先把证据固定,之后我详细跟你说。”

忙完这些之后,李超带着小曼要求见乘风酒店的客户运营经理姜贺。

姜贺一听李超要来,连忙对下属员工说道:“告诉他,王总不在。这个混蛋律师,什么人啊,以为我们王总是想见就能见的吗?”

“姜经理,他说有案件要来见您。”

姜贺不耐烦地一挥手,眉毛一抖,怒斥道:“有案子上门更不要搭理他,就是不见。这些鸟律师,你越搭理他,越不得了,甭理他,让他们告去。”

吃了个闭门羹,林小曼柳眉倒竖,娇斥道:“李律师,这和成乘风酒店就是这么嚣张,根本不搭理我们。”

李超对此习以为常,淡然地道:“法院传票来了,他们自然要应对。”

骑驴看唱本,走着瞧吧。

之前刺杀自己的线索指向乘风酒店的王子道,李超定要查明事实真相。现在就以林小曼这个案子为支撑点和来乘风酒店开始较量吧。

回到律所,李超按惯例召集大家商谈疑难案件的案情。

李超首先把林小曼的案子介绍了一遍。

大师和李昏君都不由得嘿嘿笑了起来,玩味地交流了下眼神。林善若调皮地吐了吐舌头。

一看大家的反应,还真是神案。

李超环视了一圈,说道:“大家发表自己看法。”

大师首先嬉笑着道:“法条,你还真会找案子,这么奇葩的案子都找到了啊。嘿嘿,这案子要想打赢是有点难,盗窃犯罪是侵犯财产的犯罪,并不侵犯人身,要想打刑事附带民事的官司很难。”

李昏君也是点点头道:“刑事附带民事那是不可能,估计刑事法官看都不会看起诉状,直接驳回。”

林善若接着道:“这是特殊的侵权案件,既然刑事附带民事不行,那就直接以民事侵权起诉吧。”

大师问道:“案由是什么呢?”

林善若想了下道:“具体贴切的案由没有,那就直接以大案由生命权纠纷起诉吧。”

李昏君眉毛抖了抖,说道:“这案子的主体有趣,一个是小偷,一个是失足妇女。小偷存在一定的过错,但他的过错不算很大吧。”

李超眼神发亮,充满斗志地道:“虽然受害人是失足妇女,但也不是小偷犯罪的理由,小偷偷手机导致受害人坠楼,其有侵权行为要负赔偿责任。

至于责任的大小,那就是体现咱们水平的时候,这案子咱们力争胜诉让小偷承担更多的责任。”

李昏君摇头道:“难,难,这案子要小偷承担责任都难,我估摸着小偷为了减刑会出于人道主义意思一下给点钱,有个一万左右就不错了。”

李超断然道:“只拿到一万赔偿金那就砸了咱们招牌,这案子不管怎么说,我们要力争小偷承担30%以上的责任。”

林善若赞同道:“对,虽然系受害人坠楼而亡,但起因是阻止小偷逃跑,受害人自身有责任,小偷也有责任,辩论的好,小偷占40%的责任应该没问题。”

林善若继续说道:“而且酒店也可以列为被告。”

大师兴奋得一拍大腿,连忙应道:“对,我们还可以起诉酒店,酒店作为经营者,有义务保障顾客的安全,其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也应当承担责任。”

李昏君不赞同,争辩道:“这案子不适用安全保障义务,受害人住在酒店里面自行坠楼,又不是酒店的设施存在安全隐患。”

李超微微一笑,启发道:“那就查查酒店的设施存在隐患不。”

林善若补充道:“既然受害人是坠楼,那就查酒店的窗户是否合格。”

大师和李昏君连连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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