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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斟酌再三,还是苦口婆心道:“既然主编将你交给我,我就得对你将来负责,骆小姐我们真的不需要借住小报那种龌龊的心思来宣传自己,沪江晚报从不说那些乱七八糟的事。”

骆雨眉眼圈一红:“苏小姐,我真不是故意的,我是一时被愤怒冲昏了头脑,我……”

她深深地吸一口气:“我以后一定不会这样了,遇到什么事情都要冷静镇定。”

苏三想了想,如果是自己最好的朋友出事,自己也会有些失常吧?想到这里,苏三心里稍稍好受一些,只是又继续叮嘱骆雨眉,没有影儿的事千万别写,沪江晚报是大报,要对自己的一言一行负责的。

骆雨眉诺诺连声,似乎是听进去了。

“这个案子啊……”

警察局里,苗一面带为难。

“苏小姐,这个案子不是你报道的,这个,我恐怕是难回答你的问题。”苗一说道。

苏三一笑:“我现在是沪江晚报的主笔,要是算我的案子也没问题呀,苗一,我们可是老朋友了,你不会这么不给面子吧?”

苗一考虑一下,还是将案件笔录摊到苏三面前,嘴里说道:“,呶,可是你自己看的啊,和我无关。”

苏三抿着嘴笑着,翻开笔录。

首先就是受害者乐萍的现场情况。

死者在自己家中被害,奇怪的是,当时家中佣人都放假了,死者丈夫程永年自称那天自己在酒会喝多了,在一个旅馆睡觉。问他是哪个旅馆,他支支吾吾回答不上来。

因此苗一在死者丈夫的证词那划个大大的问号。

死者躺在书房内,从现场看是被人击中后脑,倒地后后脑部分又被多次击打稀烂,附在笔录上的照片能看到死者倒在血泊中,形容可怖。

死者是在前日深夜遇害,被害的那一天,死者家中的佣人都请假回家了,死者丈夫也没有时间证人,种种迹象表明死者被害不像是忽然发生,期间一定有人在背后捣鬼。

苏三闭上眼睛,心道按照骆雨眉的说法,乐萍的死果然是和她的丈夫程永年脱不了干系的。前天深夜,程永年去了哪里,去做什么,这些都需要详细调查。

程永年的询问笔录则是在不停的说冤枉,总的说来就是一切都和自己无关,乐萍的死是意外,做为她的丈夫自己也很内疚很无奈,却没有任何办法。因为乐萍死去时只言片语都没留下。

“我是否有情人?开什么玩笑,我的爱是纯洁的,如意的,怎么可能有情人?荒谬,真荒谬!警察莫非是抓不到凶手了?”

程永年听到这样的问话,显得特别生气。(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m。阅读。)

第四章 共同财产

程永年和乐萍住在合肥路上的一栋花园住宅里。

这是座混合结构的三层楼房,科林斯式圆柱、门廊及底层客厅的天花、部分窗檐与腰线上的装饰都呈现浓厚的古典主义风格。苏三站在门口,仔细打量着这房子。

“这房子不错吧。”

骆雨眉指着远处接着说:“呶,那边万宜坊那里,前些年邹韬奋先生住过的。”苏三点点头道:“邹先生是我们做记者的楷模,可惜去世太早。咦,想不到你对这里还蛮有研究的啊。”

“哦,那是因为这栋房子是乐萍的陪嫁,我们读大学时我曾经住在这里陪伴她呢。”

“原来是这样。你们还真是最好的朋友。”

佣人见她们进来急忙从后院迎了出来,哽咽道:“骆小姐,我们家小姐……”

听称唿,这个四十来岁的女仆应该也是乐家的人。

“我都知道了,人有旦夕祸福真是想不到。”骆雨眉看着女仆流泪,眼角也湿润了,急忙擦了一下。

“你来做什么?”

一个三十来岁的男子从二楼走下来,冷冷地说。

这男子一身家常睡衣,身上撒发着浓浓的酒气和一些酸臭气息,苏三想这应该就是那位死去的乐小姐的丈夫,他这是借酒消愁还是庆祝妻子死亡呢?

“程律师,我只是想来看看乐萍去世的地方祭拜一下。”

“只是祭拜一下?骆小姐蒙你所赐,现在所有人都认定是我害死了妻子,你满意了?”程律师到底是律师,虽然喝了很多酒,身形摇摇晃晃,口齿却还伶俐。

“我没有说过是你害死的乐萍,我只是说出我知道的事情,乐萍曾经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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