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部分 (第1/4页)

江秉宪不耐烦一挥手:你自己看你做的是什么东西,狗屁不通的,我好意思拿去上课么?

沈弼说那,那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您跟我说,我回去改。

江秉宪盯着沈弼那对黑幽幽的眸子,说不用了,你挺有天赋,得空上我这儿来多看看书吧。

沈弼说好,从此以后还真就没事儿往江秉宪家里学海徜徉去了。

沈弼看书安静,不费事儿。江秉宪觉得这孩子挺有意思,也不赶他,每次沈弼来了就帮他倒一杯咖啡,自己上一边去做自己的事儿。

江秉宪家的写字台背对着大书柜,沈弼每回看书的时候就正对着江秉宪的后脑勺。

沈弼觉得江导的后脑勺挺好看的;沈弼到后来经常看着看着书就盯着江秉宪的后脑勺发神,但这事儿他没敢跟江秉宪说。他有点儿怕,他怕自己是真喜欢上江秉宪了。

沈弼知道自己性取向异于常人,但他从来没跟别人提起过,也不许别人提起。他小时候就长得媚气水灵,这在乡下是十分不受欢迎的;他小时候爱笑,一笑起来就像狐媚子,被村里一大群孩子联合排挤,说他是娘娘腔,还硬说他喜欢谁谁谁家的公子,于是那家的公子就有事儿没事儿地带头朝他扔石头。

沈弼小时候被打怕了,上了初中就不敢随便乱笑,也不敢多看哪个男生几眼,他怕别人又说他喜欢男人。沈弼那时候跟一群女生玩在一块儿,女生们都不嫌弃他,见天地跟他谈心事儿,说班里这个男生挺好那个男生不错;傻愣愣的沈弼是女生堆里唯一的异性,于是莫名其妙地就成了女孩儿们恋爱的狗头军师。沈弼跟着女孩子们观察班里几个小帅哥们的一颦一笑,渐渐地觉得自己也有点儿不对劲儿了。

沈弼有点儿慌,他觉得小时候那帮举着石头块儿追赶他的野小子们竟然一语成谶,真让他喜欢上了男孩儿。

喜欢同性是沈弼心里一个巨大又沉重的秘密,他小心翼翼将这个秘密埋藏了十多年,不肯漏给任何人看;即使有人知道了,他也只当别人都不知道。

对于沈弼来说,江秉宪是高高在上的,他也许喜欢,但是永远够不着,也不愿意去够;而廖党生是以一种肆意妄为的形态硬闯进他心里的,要是廖党生不帮他捅破那层纸,他可能就这么浑浑噩噩地一个人过一辈子了。

廖党生是特别的,他珍视;江秉宪也是特别的,他景仰。

沈弼知道江秉宪鲜少在外面代理官司,这回的诉讼他虽然是第三人,但也算是一只脚趟进来了。沈弼按着卷宗边缘写阅卷笔录,一点点理清思路。一审原告叫魏博军,月空侯会所原来的大股东之一;被告叫李又波,城南另外一家酒楼的老板。案情大概是魏博军想从月空侯退股,转手把所持股份卖给了李又波,但是后来魏博军又说股权转让是在李又波的威胁下进行的,主张转让无效。江秉宪的当事人毛佑安是月空侯的老板,作为第三人站出来说要收回股权。

案子的关键在于当初那份股权转让合同,弄明白真伪之后断案并不难。沈弼费神翻了翻原告一审时候的代理词,发现魏博军言辞十分激烈,一口一个黑社会组织;沈弼一皱眉,心说国内还没形成黑社会呢,再说要让沈弼相信江秉宪涉黑,不可能。

沈弼挑着眉毛仔细扫了一审代理词几眼,忽然在文书间看到一个戏称——“三猫儿。”

沈弼停下了,倒回去认真看那段话:

“毛佑安成立月空侯前绰号‘三猫儿’,为原云南大毒枭郭一臣之走狗,从商后仍与凫州地下势力勾结密切。毛、李二人以股权转让之名,行拉帮结派之实,危害我方合法利益,证据确凿,请人民法院明查。”

原告律师行文铿锵,让沈弼心中紧缩了一下。“三猫儿”这名字他知道,当年凫州警方围剿小西厢的时候新闻里有说过,大意是将贩毒团伙名单一一拉出来示众,打头的就那几个:郭一臣、三猫儿、严顺斌……“三猫儿”这名字不伦不类,让他记了很久。后来方驰当上检察官以后跟他在中院里打过几次照面,聊到工作的事儿也提过这个名字,说是他最近可能会立一项大功,把在小西厢漏网的三猫儿重新栓回法网。

沈弼由方驰猛地想起何穆,不由全身一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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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弼看看表离下班还早,合了卷宗就朝着刑庭走去。

沈弼连着两三天不搭理廖党生,廖老板苦水没地方吐,见天地泡在茶馆儿里调戏邬红梅。

邬红梅跟廖党生一样是个闲人,这阵子要结婚了也没个嫁人的迹象,婚事全扔给夫家和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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