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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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帜为什么能召集勇士?因为它代表王者!

孤狼走天下,独王不成局——菲斯特是王者,所以他绝不会是单独一个人,那不能发挥他全部的本事。

势力高层们在第一时间崩坏,他们嘴里发出连声的惨叫,目光飞快的在远近各处穿梭扫视。在哪?菲斯特王子安排的伏兵在哪里?到底是谁?是在远处?又或者就是身边的这些人?

有的人站在坐骑背上,拼命往远处看;有的人喘着粗气、用不善的目光打量身边的人;还有人弓着身子、手里紧握着弯刀手柄……抛弃信任、忘记了盟誓、更想不起战后的种种好处,因为他们现在处于极度惊恐当中。

高层们都如此,就别提那些普通士兵了,有的部队因为太紧张,甚至搞出了人命——如果不是晨曦议会的部队撑住、不是部分将领军官表现出色,别说保持阵型,联军有可能当场崩溃。

当然,让联军保持住的最主要力量是少爷,他的反应和机智都是上上之选,在混乱刚刚出现一点迹象时,他就软硬手段一起上,最后总算是维持住了局面。

“看!你们快看!”这时候,目光锐利的高层们终于有所发现,他们指着阵后那条商路,大喊大叫:“那是什么?”

阵型最后的商路上,不知什么时候树起一根高大的旗杆,与城头一模一样的铸印旗升到了顶端——在这铸印旗旁边,还飘扬着一面崭新荆棘玫瑰旗。

海蓝与火红一起飘扬,非常显眼。

两面旗帜下,是整整齐齐的两千人突击阵型。阵型最前方,是一排身穿黑色盔甲的骑士——第一个回应菲斯特王子的人,居然在自己身后,居然是荆棘玫瑰,居然是汤森·奎尔萨!

荆棘玫瑰,是联军准备用来打菲斯特的耳光。但现在,这耳光却扇到自己脸上!

孤狼走天下,独王不成局。

这话说的是两种性格,各有优劣。前者放纵天性,孤高、冷傲、残酷,是个体中的翘楚。后者具备风范,善运筹、通世情、抚人心,是群体中的领袖。

这就有点像他们升起的铸印旗,优点和缺点都很明显。单独看,城头那面坚忍不拔、厚重而灵活不足;而城下那面桀骜不驯,锋利却容易折损。

可当两面铸印旗遥相呼应的时候,性质就完全不同了。只要有共同的目标,两种性格就可以互补,所以从城头到商路这段距离不叫距离,而应该叫空间——翻转腾挪的空间、进退配合的空间。

振奋,就是它给出的最有力的东西,银涛城里人人有份;破局,就是这城市对它的最高期望,目前明白的人很少……人们更容易看到的是表象,是菲斯特殿下城头一呼,城外有人应!

这出人意外的一幕,城头的守军最先发现,因为铸印旗与荆棘玫瑰旗并肩飘扬,非常显眼。但身陷战场,没人顾得去高兴,只有那些等待替补或转移伤员的人能分心激动一下。

城楼旁边就有这样一群人,他们激动万分,苦苦压抑这么久,兴奋声音自然很快传开,引得更多人去看——真有人在城外呼应,我们并不是孤军,银色海岸并不是人人喊打!

那边只升起一面旗,并无一刀一枪的实质帮助,但谁能想到这激励的强度?

联军当面的守军,此时就像被烧红的铁针扎中了屁股,突然间变得很生猛。他们刀刀致命、枪枪争先,架在城头的云梯瞬间被拆掉一溜、登城的联军被秋风扫落叶一般,各种伤口、各种喷血、各种哀嚎,“噼里啪啦”地往下掉……这状况,谁看了都觉得诧异。

“吡吡吡!”联军战地巡视官发出报警哨声,用手臂将大家的目光引到阵后。联军上下,只要能转身的都转过去了。

“是荆棘玫瑰?”然后,普通人就面面相觑,疑惑不解,此时帮助银涛城要冒多大风险啊:“是奎尔萨王?”

“这个吃里扒外的奸贼!”投诚联军的银涛城内奸们,却都跳着脚咒骂荆棘玫瑰,他们一个个义愤填膺,脸上充满了正义和忠贞。

联军各势力的高层、泛高层、非高层,看见旗帜后的第一反应都很相似,呆滞,然后怒火上窜——汤森这混蛋,关键时刻,他居然敢反叛联军!

他们指着那两面旗帜下面那排重甲骑士咒骂。确切的说是十一个骑士,他们穿着样式统一的黑色重甲,都骑着神骏的战马——当中那个骑士没带头盔,正昂着头,一道微红的液体从高举的皮袋倾进嘴里。

临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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