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部分 (第1/4页)

可是对汤森而言,这些东西毫无用处。但他并不声张,而是让船长给中年人上了些药,然后走到小孩面前,冷冷的端详着他。

小孩奸细脸上有一些惊慌神色,但不是很明显,他的皮肤细嫩没有伤痕,身体匀称健康不缺乏营养,根本不是穷苦人家出身。

而且在饿了一夜之后,他居然还有精神跟汤森对视。

根据镇民提供的资料,这小孩才十一岁,家境殷实,父母慈爱,是雯丽小姐货真价值的亲戚,而且是叫“堂姐”那种。他平时也在安道尔联盟首府上学,这次是回来养病的。

另外几个小孩告诉汤森,在哈维镇被毁的那天,他提前纠集大家出镇去采甜果子,并许以半包糖果的酬劳——有这种头脑,自然也能想到镇子有危险,但他居然没给亲生父母透露消息。

“你大概知道我的风格了,你还年轻,还能活很久,还能赚大钱当大官娶老婆生儿子。”汤森拿出木头签子:“所以想招的话,要尽早开口。”

“你不会得逞的,”小奸细带着颤音,用视死如归兼文绉绉的口吻告诉汤森:“我心中的远大理想,绝不是你这种粗鄙之人能够扑灭!”

“我不打算扑灭这种玩意,太脏。”汤森有点想笑,因为这小孩的反应跟当初的奥斯顿很有几分相似:“我只是在意你什么时候才会招,我已经跟人打了赌,我赌你要掉一只手两条腿才会招供,所以,我的钱包希望你能争气些。”

“啊——啊——啊——!”才小半根木签,小孩奸细就不出意外的晕了。

汤森照例脱下手套,点了一根烟,吞云吐雾好不悠然。在他眼中,或者说在情报官眼中,敌人就是敌人,没有男女老幼的区别,更何况还是这种只要理想不要爹娘的孽种。

二十分钟之后,船长才接到弄醒他的命令。小孩的身体不比成年人,休息够了才好继续。

“恶魔!你是恶魔!”才刚刚缓过气,小孩奸细就哭泣着咒骂汤森:“你就是粪坑里的爬虫,卑贱的下等人!你居然敢如此对待我,我的同伴会帮我报仇的!”

“光辉教会对你可真不怎么样,连骂人的话都不肯教你。”汤森摇头,智珠在握:“不过在虔诚方面他们做得很好,你比刚才那个坚定多了。所以我很欣慰啊!因为我昨天晚上做了承诺,你能活下来的话我就不能杀你,但我要留着你这种畜生做什么呢?浪费粮食嘛……”

汤森的自信不是没有来由的,虽然这小孩背后那帮人很厉害,能把他训练到背弃家族甚至背弃父母的程度,但很遗憾的是,在汤森的遥远记忆中,没有人被逮住了还能撑过酷刑。

无论是何种背景跟信念,他们都会在刑罚之下崩溃,区别只在时间长短而已,一个好的审讯者,追求的只是效率。但即使最厉害的审讯者,也无缘审问最坚定的间谍——这种真正的精锐,绝不允许自己让敌人抓活的。

很快,小孩奸细就招了,他的借口甚至充满了童趣——因为不肯让恶魔汤森跟人打赌获胜,自己才交代一切的。但这种话语,却让他之前的行为更显肮脏。与汤森记忆中的时代不同,在这里,十一岁的小孩大都已经懂事了。

他果然是光辉教会的奸细,在安道尔联盟首府学习礼仪时,被表面上看跟教会毫无关系的礼仪导师相中,介绍给安道尔教区的某位高层人士。那个时候,小孩才七岁——短短四年之后,他在真神威仪和未来前途的熏陶之下,已经成为一个无限虔诚的教会情报人员。

汤森似乎有点明白了,光辉教会总部与安道尔教区之间,似乎有点不太合拍。因为这小孩直属教区,而不是教会总部,又或者他被派回哈维镇的时候,教会总部还没牵扯进来。

在镇子被毁这件事上,小孩奸细提前一天就收到消息,所以第二天才找了借口离开小镇,准备在接下来的行动中配合上司。他并不知道事后会跟随什么人,但却被明确告知,只要在逃跑途中留下痕迹就好,而且,上司也跟他说过会有人掩护他。

“我是精英。”小孩奸细泪流满面却骄傲地说:“我是最好的!”

“但愿你的亲生父母也能听见你这话,”汤森点头:“你觉得他们会为你感到骄傲吗?”

“我觉得——”小孩奸细刚张嘴,就“啪!”的挨了个大耳光。

“谁他妈想听你说。”汤森转过身,边洗手边吩咐另两个手下说:“你收拾好东西跟着船长。你给这小畜生上点药,把他背上去交给采药工,顺便告诉他,不能松绑也不能喂饱。”

然后,汤森吩咐船长:“你把大奸细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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