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部分 (第1/4页)

马奇人两翼完全垮了,到处是死状凄惨的自己人,到处都是此起彼伏的惨叫……两百来人的精锐部队,在一百多人的敌人攻击下只剩五十多人了,要知道距离中伏还不到十分钟啊!

对这股“精锐”的“马奇骑兵”,汤森一开始就没有要中心突破的意图,因为正面强攻的代价太高了。他的作战目标非常明确,就是先用雷霆手段达成两翼突破,然后再从两翼腾出手来,同时向中间挤压。

他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让敌军转身、让敌军逃跑——只要他们一动,阵型优势就完全消失,重甲反而会成为他们的累赘。

趾高气扬、不可一世的马奇人终于在汤森这里领教到真正的作战技巧,一种只从兵种特点和战场条件作为出发点的简陋战术,用伏击先声夺人,再诱杀重要目标,最后以优势兵力控场。但马奇人不可能从中感悟和学习到什么,因为他们已经失去了生存的机会。

敌军两翼崩溃之后,荆棘玫瑰的轻步兵分出一部分追击逃敌,这是他们的战场主要任务了。五人一小队的轻步兵很灵活,毫不费力就追上了脚步蹒跚的敌人——他们先将击杀目标孤立出来,然后分出两人正面施压,另外两人侧翼前置,最后一个人是专门提着标枪找背。

就算遇到特别悍勇的敌人也不怕,因为每组轻步兵都携带着两套绳网,这可是对付单个重甲步兵的神器——兜头撒开,单边收紧,网中的敌人就倒地成为待宰的羔羊,用七八斤的破甲锤对着头盔“哐!哐!”猛砸,最多三下就解决了。

另有一批轻步兵去抢战场旁边的战马,看守战马的马奇人想投降,结果却被乱刀砍死。因为汤森战前已经说过,这些敌军精锐是不会真心投降的,留着就是祸害。

可以确切的说,马奇人的阵型被打乱之后,这场战斗就变成了一边倒的屠杀,他们沿着道路溃退,然后被敌军从容不迫的追上杀死……事情本来不应该这样,论单个战力,论体格强弱,他们都不应该输到如此地步。

汤森绝不会告诉他们,这就是个体对抗体系的下场。没错,荆棘玫瑰的士兵在武备和体格上不如马奇人,实战经验更是少得可怜,但他们却从战略层面开始谋划,细致的准备工作一直延续到每个士兵的站位和武器,全都是冲着马奇人的软肋去的。

荆棘玫瑰之所以不在路上挖坑和火攻,只要想要他们的战马和装备!

至于留在原地的那些马奇骑兵,玛西亚召唤出来的猛兽已经够他们受了。围堵他们的长枪兵和近卫都没有怎么动手,眼前就已经是一副血肉横飞的场景,偶然有一个被抛出圈外的敌军,也会被如狼似虎的近卫被瞬间放倒。

“绝不后退!”敌军指挥官已经断掉一只手臂,却犹自对猛兽挥舞着大剑,在红色甲壳上砍出一道道白色印记:“我们是马奇部落的战士!我们绝不后退!”

他算是很勇猛的军官,可惜一个军官光有勇猛是不够的。

“长官,你看这个。”手下喜笑颜开的牵来一匹雄壮战马,送到汤森面前:“这是最好的,好像是骑兵头子的坐骑。”

“哦?”汤森本来已经接过了缰绳,闻言又回转身,隔着五十多米的距离随手一点,只听“轰”的一声爆鸣,浴血奋战的敌军指挥官身上迸射出连片的血花,连断掉的那一根手臂在内、四肢完全从身体上弹出去,还没等光秃秃的身体坠下,脑袋又在飚升的血柱飞起。

“我的了。”汤森转身上马,惬意地拍拍战马的脖子:“记得给玛西亚准备一匹白马。”

“是!”看见这一幕的手下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冲着走开的首领大叫:“我一定挑好!”

“近卫上马!”汤森昂天长笑一声,冷傲的下令:“发总攻信号!”

声音极其尖利的响箭飞上天,一站站地向前传递,分散隐藏在敌军进行路线两侧的部队逐一现身。

除去两百骑兵,马奇人手里再没有其他重装部队了,档次最高的家伙也就是穿皮甲而已。而且更倒霉的是,他们各支部队的相互间隔很大,少的三五里,多的有七八里,根本来不及救援别人。看见前方友军遇袭,但等你一溜小跑赶到战场的时候,黄花菜都凉了。

面对这些普通部队,荆棘玫瑰的战术很简单,完全是之前练得滚瓜烂熟的那一套。

长枪压阵、轻兵袭扰、弓箭杀伤,始终保持着对目标的数量优势——因为马奇人只是外表光鲜,内里的固执、陈腐和愚昧还是跟其他部落一样,所以除了酋长等少数几个人,别的军官指挥两百人以上的部队都很勉强,也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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