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部分 (第1/4页)

力夺鸡的先兆——汤森嘴角溢出冷笑,五指一紧、硬是没让对方得逞。

“跟我抢?还早了一万年!”汤森面带得色一仰头,把目光放到对方的脸上。

对面的盗贼脸上蒙着灰黑色的蒙脸布,连头发的包得挺严实,但这块布却让他的脸部轮廓更加明显,也掩不住稍有些消瘦的面颊。

他五官端正、淡褐色双眉长的很秀气,眉梢也挺长挺雅致。

大眼睛、双眼皮、鼻梁挺拔,肤色白皙,这正是迷死人不赔命的小白脸长相。但在那双纯净沉默的湛蓝眼珠里,此时涌动的愤怒又使他的气质显得很锋利。

“孙子——别跟我抢。”汤森冲他呲牙,这厮的打扮绝不是主人:“你不会是个娘炮吧?”

“放手!”对方听了汤森的话更加愤怒:“你想变猪头吗?”

“哟呵——”汤森被气笑了,娘的什么时候一个乡间小贼也如此嚣张了?西海岸真是出人才啊!这样想着,他的拳头已经握起来了。

“你们……”汤森正要出拳,靠里的侧门边突然走出一个小女孩,她头发上扎着黑色蝴蝶结,穿着漂亮的蕾丝宫装裙,怀里还抱着一个布娃娃,睁着一双大眼睛问:“你们是谁?”

这才是主人吧?汤森顾不得打人,清清嗓子就要开口——但他怎么都没有想到的是,旁边的小贼先开口了。

他对小女孩说:“你猜。”

汤森当场噎住了,同样一句回答被他生生地咽了回去,整张脸上泛起了真正的愤怒。但就是这一分神的时候,乡间小贼已经“嗖”的一声抢了烤鸡夺门逃走!

汤森差点没骂出来,但小女孩的目光却笼罩住了他,对着一个如此可爱的小萝莉,他可骂不出脏话来——这个就是家教,他老子拿武装带抽出来的家教。

“你是谁?”小女孩还是瞪着她那双漂亮的大眼睛:“是谁?”

“我……我……”汤森笑了笑,用温柔的语气对小女孩说:“我是雷,我是风。”

他转过桌子边,停下脚步又一笑,娘炮的文艺腔脱口而出:“我是朝霞,我是彩虹。”

“我——”汤森背过手去,终于摸到一只猪蹄子:“我就是天空!”

然后身影一缩,汤森从窗子上倒翻而出,偌大的厨房里,只留下一个膛目结舌的小萝莉。

翻上屋顶的汤森也顾不得暴露行踪,两眼一扫,就瞅见正在往村外飞驰的黑灰色身影。

“孙子——给爷站住!”村落上空顿时响起汤森无比愤怒的吼声:“你居然敢抢我台词!”

汤森的怒火不是乱来的,身为一个衙内,最不能忍受的事情里有这么两样——参加晚会撞衫(军装不算)、跟人说话的时候被人抢了台词。这可是大仇!怎能不报?

“你想变猪头了?”可恨的是,那抱着烤鸡的乡间小贼还回头,轻蔑而冷淡的喵了他一眼:“只要你追的上,我可以成全你。”

“我就靠啊!孙子你等着!你等着!”汤森又气又急,差点没用一个咆哮给他轰上天去,但不行,男人的事情必须用男人的手段来解决,一定要追上他,一定要把他打成猪头才行!

必须用烤鸡噎死他!

任何一个人,无论他多么的普通多么的卑贱,只要不是傻子,那么在他内心中就至少有一处不能被触犯的范围。

这里所保存着的,有可能是一段零散记忆,也有可能是一个模糊的名字,但无疑都是能令他赤诚面对的存在——俗话也说了,伤不起。

只是站在普通人的角度,面对巨大的现实压力,普通人知道自己不够资格把这个叫着“逆鳞”或者“底线”,所以他们大多选择把这块蕴含怒火的隐秘深深埋藏起来,以免引发悲剧而自我毁灭;但衙内却完全不一样,他们不但有很多片逆鳞,而且从不隐藏,甚至就那么明晃晃的挂在脖子上,专等着某些倒霉蛋撞上来。

因为衙内的生活也会乏味,而这是个发飙的好借口——喂,这是小爷的逆鳞哟!

当然,这也包括汤森在内。他的确干过那种只说“我是某某”然后借口别人不认识而发飙的无聊事,至于跟别人微笑寒暄然后转头问熟人“这孙子谁啊?”的事情也经常复习……所以说衙内这种生物,在某些事情上、在某些时候还真是有点故意耍贱。

当然,能撞在衙内逆鳞上的倒霉蛋都不会是普通人,因为衙内对神智正常的普通人有很大的包容心。你是一个衙内,你好意思跟普通人打对台?除非像汤森这种例外——在汤森心情不好或者特别好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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