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 (第1/4页)

房子既然是人造的,那它就得由房主人说了算。不错,造房子的人未必就是房主人本人,但房主人口袋里的钱就是真理。我早年在芙蓉老家,也造过房子,造的师傅是从温州城里请下来的,他们的骄傲全写在满脸的神气上,但没有用,你再神气,最后还是我说了算。所以,我造出的房子,最后不是“温州师傅式”的,而完全是“芙蓉倪蓉棣式”的。

一九九八年,我在乐清城关一个叫作马车河的地方,打破多家联盟,又自作主张,造了一座完全“马车河倪蓉棣式”的房子。这座房子是缺一个口的,而这个缺口,我让它爬满了紫藤和迎春花,还让成群的鸽子在里头呼啦啦地飞翔。你觉得这样做可笑吗?可惜吗?怪吗?你觉得这座房子缺了一个口,好看吗?有创意吗?有所谓的残缺美吗?其实,一切来自外界的评论,不管是好是坏还是打哈哈式的不好不坏,都是苍白无力的,重要的是,这房子是我出钱造的,它就得合我的意,就得由我说了算。老实说,一个人活在世上,连自己的房子的命运都主宰不了或把握不住,那还算快活吗?当然,这样造出来的房子那才叫作品,而不是产品。

然而怎么说呢,房子成了商品,什么都颠覆了。

现在你在城里工作,会想到自己造一座房子吗?你有祖下留下的老宅子,你想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改建它,可能吗?面对千篇一律的商品房,你固然有选择权,但除了选择,你能对它说“不”吗?比方说,眼前这个楼盘,它的地段不错,可就是它的房子套型不理想,面积大的太大,小的太小,或者它的房子结构不理想,该配贮藏室的地方没有配贮藏室,不该配卫生间的地方却配了卫生间,等等,对此,你除了选择“要”还是“不要”,难道可以自作主张将它推到重建或让它发生重大改变吗?

有趣的是,房子成了商品,它什么资源几乎都是共享的。用水,用电,上网,通电话,坐电梯,输送人身上最不值钱的东西,等等,整幢楼所有大大小小的人家,都无不依赖那些粗粗细细、扭来拐去的管线,而且,连楼子里的老鼠、蟑螂也是共享的,它们今天呆在我家,说不准明天就顺着那些管线窜到你家。

可我要告诉你,我在马车河那座缺了一个口的房子里所布下的管线,连同停歇在这些管线上的鸽子,还有布谷鸟、麻雀、白头翁等等,那千真万确是我的,它们断断不是共享的资源。不怕你见笑,我家养了一只黑毛白花的猫,昵名叫“警长”,它跟随我们已生活了十年,在这十年间,它逮住了上百只老鼠,而这些老鼠也千真万确不是共享的资源,就冲着这一条,我就坚决不同意妻子将“警长”送给人家。什么叫家庭幸福生活?其实,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动物均和谐相处,这才叫家庭幸福生活。

商品的灵魂是流动,而房子成了商品,它固有的稳定性和亲和力就大打折扣了。就是说:过去是“房是主人人是客”,现在则是“人是主人房是客”。你一旦住进商品房,你就得做好随时换房子的准备,说不定你这辈子都会在不停地换房子。你说,你家四世同堂,大大小小三四十人同住在一幢老宅院里,其乐融融,这话我一点也不怀疑;但你说,你在某套商品房里已住了二十年,现在打算再住它二十年,这话我就不敢相信了——这可能吗?这必要吗?家里人不反对吗?法律规定,一个人活到十八周岁,就算成年,就算一代了。人生一世,自然有好几个“一代”,但这好几个“一代”,如果让你选择,你愿意在自己造的房子里厮守呢,还是愿意在人家替你造的而四邻八舍全是一张面孔的房子里度过?如果你选择后者,你愿意将这好几个“一代”全部放在同一套房子里打发吗? 。。

房子是什么东西(2)

商品显然是认钱不认人的,而房子成了商品,它就变成了一种资本符号。一个房产证,一个土地证,你只要抓住这两件东西,房子就飞不了,而你凭着这两件东西,就可以去银行抵押贷款,就可以具状出租房子,就可以入股合伙办企业或做生意,就可以体面地为自己或为子女赢得婚姻上的胜利筹码……所以有人说,住商品房,其实好处多多啊,它至少让你今生今世有很多机会换房子,说不定你一辈子都在不停地换,而换得越多,就意味着你尝新的机会就越多,就意味着你不断进步、不断超越,这实际上何啻是一种物质享受,更体现了一种与时代同步的精神追求呢。

这种看法,我并不反对,尽管我对“作品”式的房子怀有深深的情结。我也住过商品房,觉得商品房这东西确实有许多可爱之处,别的不说,它单单将厕所(农村叫茅坑、茅厕)从院子中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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