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 (第1/4页)

☆、实力演技派

李默然被叶晨那一眼看得有点儿难受。他也说不清怎么了,又觉得心底有些说不清的什么东西在恍然大悟——于是脑内一路火花擦闪电就这么白光一现,李默然发觉了自己不安的源泉,也终于知晓了自己察觉出的不对劲到底来自于哪里。

并不是他的错觉。不论是叶晨在自己回老家过年的几个月间发生了某种不可预知的变化、还是叶晨本身的性格并不如他表面所展现的那般活泼开朗,这两点都不是他李默然估计错了,而是叶晨瞒得太好。李默然忍不住记起来自己与叶晨相遇到现在的所有零星片段,用来验证自己已是板上钉钉的猜想。

二人第一次相遇是在一个GAY吧。李默然当时是第一次去那种地方,他自小家里管教的严,从十六岁知道自己是个弯的那刻起,就已经做好单身一辈子的打算了。十六岁到二十一岁,中间战战兢兢地藏着掖着生怕暴露真相被别人戳脊梁骨、被父母打断一双腿再强行扭送到精神病院去,就算只是打断了腿再去看看心理医生也不是他愿意看见的。在没遇见喜欢的人之前,李默然不想为世人的偏见买单。

俗话说物极必反。家教越严,李默然越想跑。十八岁那年高考,他选了个分数线够得着的、离家乡最远的地方,义无反顾如同去炸碉堡般踏上了征途。大学对李默然来说除了积攒人脉、熟悉社会外,就只剩下吃喝玩乐。社会是什么?大染缸啊。大学是什么?小社会啊。李默然一个初高中都默默无闻的好孩子就这样被拐带进了缸子里,这里游游那里滚滚,最后被朋友勾搭着去了GAY吧。这地方是李默然从前想都不敢想的,现在顶多也只能算是尝尝鲜。

李默然和叶晨就是这么相遇的。

说实话带着李默然去GAY吧的那个朋友都没想到对方第一天晚上就能获得战绩,首杀如此完美——叶晨相貌算得上清秀,浑身上下散出的阳光气息能溺死人,自成气场。那朋友只顾着调侃,李默然却注意到了其它更细微的东西。例如叶晨说话看似无心,却都亲近讨人喜欢,又不会过度惹了对方遐想结果惹上一身骚。而对方的种种举动、一言一行间都无比娴熟,明显着是钓凯子老手了。

李默然的破处之夜,对叶晨来说只是场换了个对象的放纵而已。第二天一早李默然起床,发现叶晨已经离开了,宾馆房间内只剩下自己的衣物散落在地上,还有张纸条,上面写着一串像是电话号码的数字,署名是叶晨。

李默然不咸不淡地从床上爬起来,自己冲了个澡再穿好裤子,连裤裆拉链都没拉就裸着上半身坐在床头抽起了隔夜的事后烟。他弓着脊背手肘拄在大敞的双膝上,上下牙前后前后摩擦摩擦,连带着那根烟上下抖个不停,烟灰稀稀落落飘下了地,在房间地毯的绒毛间隐没,有些还落在了李默然脚上,并没什么感觉。

他在沉思。

看起来那么阳光的一个人,怎么做起来就能这么熟练呢?跟做了千八百遍似的。而且昨晚在GAY吧中,叶晨的一举一动李默然都能看出不对劲。他记起来二人的对话:

“其实我特想和你干点儿不要脸的事,就是不知道怎么说。”李默然表情严肃。

叶晨闻言大笑,哥俩好地勾上他肩膀:“这还不简单?跟我念‘我觉得你很浪,我也很浪,我们来一起浪吧。’”

叶晨根本不像表面上那么单纯阳光。

想清这一点,李默然茅塞顿开,又有些隐隐约约的预感——事情不只是这样,这个认知仅仅是个开头而已,日后他和叶晨还有得牵扯。但那又如何?接下来的事情过于费脑,李默然懒得再去想了。他对于任何事物都过于平淡。可能是经历的过多了,感情从一开始的庞大鲜艳渐渐被磨琢成平淡无棱角的模样,颜色也变成了血淋淋的;再接下来就近乎没有了,只剩下乱石起伏间残余着些不够用的,外面还覆着层茧子。

也不过这样而已。在他和叶晨的单方面初夜过后,二十一岁的李默然抽完了一根事后烟,将自己收拾整齐,然后将叶晨留下的纸条随手一折,揣在裤兜里就离开了宾馆。

最后还是他付的钱。

二十四岁的李默然从回忆中惊醒,又开始回忆起几分钟前叶晨的那个笑容,心里忽的感觉不是个滋味——这算怎么回事呢?虽然这么想着,又有点开心和小小的成就感。

他终究还是和叶晨走到了这一步,走到了对方能将自己本性稍稍展露出来的地步。

李默然不深究,只是拍了拍叶晨的肩膀:“有什么难受的就说,我听着呢。”

不用脑子想,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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