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部分 (第1/4页)

超过部分每亩额外征收四十文;一万亩以上者,超过部分每亩额外征收五十文……”

说到这里朱棣顿了顿。其实这种额度的累进税率并不高,家中拥有田地万亩以上者,超过部分每亩额外所征收的五十文其实只相当于五斤米。若是针对兼并,区区五十文的累进税并不足以产生足够的阻碍效果。

事实上,如果处于别的年代,朱棣会将累进制税率定得更高些,用以限制兼并。然而为了促进殖民活动,朱棣却只能将累进制税率定在大地主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只要不打消大地主兼并土地的热情,那便必然会导致部分自耕农失去土地,进而能够促进殖民活动。

朱棣不觉得自己很残酷。再怎么说,税率累进制多多少少也对兼并可以产生一些限制作用,他没鼓励兼并已经是很不错了——要知道,英国在“羊吃人”运动期间所颁布的法律中,不少都是有利于兼并的。

朱棣为自己的善良感动了一会儿,然后继续说道。

“大明立国后核定田产超过七百亩的富户为十四万有余。以这十四万富户计算,即便每户田产只是刚刚达到七百亩,其中有一百亩无需额外收税,然后有两百亩需按每亩十文额外缴纳两千文,接下来还有四百亩需按每亩二十文额外缴纳八千文,也就是说,田产达七百亩的富户至少需额外缴纳十贯。对于田产超过七百亩的富户而言,额外缴纳十贯并不是无法承受的重赋,然而国库却可以因此一年额外至少增加一百四十万贯的税收。”

见底下那些学富五车的人恭敬中带着崇拜,表情象个刚入学的童蒙在文庙参拜孔子一般,朱棣不无得意地一笑。

明朝的低税政策表面上看似藏富于民,但实际上却只是有利于士绅、地主和官僚阶层而已。因为,明朝国家财政的捉襟见肘导致了政府在公共事业上投资严重不足,而公共事业诸如运输道路的改善、水利的兴修、荒政救助,都是有利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在公共事业上的投资严重不足,结果却导致了国家和人民都穷困。当然,单纯的高税政策同样不可行,因为“官逼民反”这句话并不是闹着玩的。因此唯有实施累进制税率才是最好的选择。

在后世某些小说中,一百四十万贯(注1)只不过相当于一件极品玉器的价格。但事实上,明朝的税粮收入一年也只不过三千万石左右。仅凭这种累进制税率便可以在不加重平民负担的前提下,使得政府的税粮收入增加5%!

“好了,今天召你们来其实是为了讨论一下吏治的问题。”

底下五个人顿时警觉地竖起耳朵屏息静听。

注1:读者可以简单理解为:大明宝钞、白银、大米之间的相互兑换比例为1贯大明宝钞=1两白银=1石米。

ps:昨天大清早上传,是因为“一字并肩王”前面部分的内容引发了读者的反感。为了亡羊补牢,所以就赶紧将第十五章早点发布了。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一个政权若是有着足够的竞争压力,那么它所能焕发的活力显然比完全没有压力的情况下会大一些。至于说“一字并肩王”可能获得皇位,这其实只是一个美妙的画饼。

理论上一字并肩王有获得皇位的希望,但是没有财权(一字并肩王一系推举的知县仍然属于朝廷的官员,必须听从朝廷的命令,该县赋税也是交给朝廷而非监察部),没有军权(历史上连监军率领军队造反的事情尚且不曾听说,区区宪兵自然更是不用想的)。而且,皇帝还可以用各种手段耍赖:不承认己方官员犯罪尚且属于比较温和的手段,更无耻的方法便是制造冤案判决一字并肩王一系的知县有罪。在这些前提下,一字并肩王又怎么可能获得皇位呢?

当然,让建文遗孤成为“一字并肩王”肯定会有风险,但我个人认为这种风险可以控制。比如说日本占领朝鲜后仍然保留了朝鲜王室,但由于在汉城布置了足够的军力,朝鲜王室自始至终都没能脱离日本的掌握。将来派遣朱文圭前往北京,往王府里派东厂秘探掌握朱文圭的一举一动,布置绝对忠于皇帝的王府护卫也是题中应有之义。

让朱文圭去北京,是因为“文明”这个游戏中,首都和陪都附近地区的**程度都会相应降低,不知道事实是不是这样。还有一种选择:把一字并肩王一系的行政系统设置在北京,把一字并肩王王府留在南京——把这张王牌捏在手里,无论是吕宋还是北京方面似乎都不大可能掀起什么风浪。读者觉得哪种选择更合适?

今天看到读者河禾11的留言,说一开始应该稳定社会、巩固政权,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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