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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如此!那些地方朝廷本来就不曾直接管理过,实施有邑贵族制度对朝廷而言并没有任何损失。反之,古时狄夷叛乱常有擅自称王者,结果星星之火弄得烽火遍地——实施有邑贵族制度,可削减狄夷的凝聚力,将来即便有个别小首领叛乱,也不至于形成糜烂局面。朕创造出有邑贵族制度,既符合大小相制的原则,又有利于以夷治夷。夫以夷攻夷,古有成说。使彼果能效力,省我边费,朝廷岂惜一官一爵,要在有实效耳!”

胡俨涨红了脸,低声说道:“臣愚昧,请皇上恕罪。”

胡俨退回了官员的队伍之中,户部尚书骞义又站了出来。

注1:生活在开发程度较高、土地较为肥沃地区的少数民族汉化速度较快,若干时间后便不能称之为少数民族了,只有居住在自然环境相对较差地区的少数民族才能长期保留民族风俗。反过来说,少数民族的聚集区自然环境大多都相对较差。

注2:可以理解为中央特派专员,官阶很低,权力不小。行人司司正正七品,行人司里的普通办事员就是“行人”,只有正九品。

第五章 西南政策(下)

“臣有事要奏。”

“有邑贵族的爵位高低由所辖基本采邑数量以及男丁数量决定。据臣所知,这些数据均由狄夷自行上报。不知朝廷何时派遣专员前去核查?”

朱棣摇摇头。

“太祖皇帝在立国之初便编制了详尽的赋役黄册,然后又规定必须定期补充修正该册。赋役黄册里面记载的人口,也包括当时臣服于中央的少数民族地方政权。虽说这么多年已经过去了,补充修正的工作也未必做得特别细致,但朝廷仍然掌握着大概的数据。只要误差不是太悬殊,就由得他们去吧。”

“这如何能行?若是地方土司多报人口,则抬高了他的爵位。或者为了少缴人头税,他也可能少报男丁数量。总而言之,朝廷还是派专员前去核查为好。”

朱棣失笑。这个骞义确实有才干,对于地方土司多报人口或是少报人口的利弊,想的却也大致不差。

“骞尚书多虑了。有邑贵族有着军役义务,若是胡乱虚增管辖男丁数量,那么兑现军役义务时,必然自食其果。”

“少报人口确实可以少交人头税,然而朕以前就宣布过:凡大明帝国臣民,不论良贱都必须在赋役黄册中登记。赋役黄册中未曾记载的人口,均属于逃奴,任何人都有权将之捕获作为奴仆。如果有邑贵族瞒报人口,那么未在赋役黄册上登记的男丁其法律地位便是逃奴。中央政府自然不会为深山老林中的‘逃奴’大动干戈,普通的汉族百姓也不敢为了蝇头小利而深入荒芜之地去招惹有邑贵族。但,有邑贵族的邻居们会对此熟视无睹吗?没由头时他们相互之间也时不时打打冤家火并一下,有了可以获得中央政府支持的充分理由后,他们会轻易放过?”

见大臣们纷纷沉思,朱棣暗叹一声。

少数民族长期以来共处于贫瘠的土地之上,为了争夺生产生活资料难免发生不同程度的冲突。若是因为瞒报人口而遭到攻击并被褫夺贵族称号甚至被灭门灭族,这个代价也太大了。

朱棣并不在乎有邑贵族报出的数据是否会有误差,只要有邑贵族做的不要太过分就行。毕竟水至清则无鱼。

反正。这种有邑贵族制度在没有触动少数民族贵族地根本利益地前提下。能够比“土司制度”更有效地把少数民族中地地方政权直接纳入了中央王朝政权地组织系统。

颁布有邑贵族制度地时日尚短。因此这个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它地效果自然也就尚未表现出来。待日后有邑贵族制度越来越被少数民族贵族首领所接受。那么中央政权对于少数民族地方政权地管理自然也就更加有效。

少数民族多生活在交通不便地地方。一旦发生叛乱暴动之类地事。派遣大军围剿需要耗费太多地人力物力。有时候因为地势地关系。让官兵正面攻打天险基本上是不可能完成地任务。因此只能将之围困。而持久战耗费地人力物力更多。更有甚者。叛乱地少数民族干脆往深山老林一钻。根本不和朝廷地军队交战。那便更令朝廷头疼。

一旦有邑贵族制度为少数民族贵族首领完全接受后。若再有暴乱。只要一纸诏书。命令附近地有邑贵族尽军役义务。利用他们人地两熟地优势。便可以达到迅速剿灭叛乱者地目地。

为了激励有邑贵族完成军事义务地热情。朱棣决定采取两个措施。其一是允许有邑贵族可以缴纳“盾牌税”顶替军事义务。当然。“盾牌税”地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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