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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就会使花管较短的或花管分裂较深的植物得到大的利益,因为这样,蜜蜂就能够去吸取它的花蜜了。这样,我就能理解,通过连续保存具有互利的微小构造偏差的一切个体,花和蜂怎样同时地或先后慢慢地发生了变异,并且以最完善的方式来互相适应。

我十分明了,用上述想像的例子来说明自然选择的学说,会遭到人们的反对,正如当初莱尔的“地球近代的变迁,可用作地质学的解说”这种宝贵意见所遭到的反对是一样的;不过在运用现今依然活动的各种作用,来解说深谷的凿成或内陆的长形崖壁的形成时,我很少听到有人说这是琐碎的或不重要的了。自然选择的作用,只是把每一个有利于生物的微小的遗传变异保存下来和累积起来;正如近代地质学差不多排除了一次洪水能凿成大山谷的观点那样,自然选择也将把连续创造新生物的信念、或生物的构造能发生任何巨大的或突然的变异的信念排除掉的。

论个体的杂交

我在这里必须稍微讲一些题外的话。雌雄异体的动物和植物每次生育,其两个个体都必须交配(除了奇特而且不十分理解的单性生殖),这当然是很明显的事;但在雌雄同体的情况下,这一点并不明显。然而有理由可以相信,一切雌雄同体的两个个体或偶然地或习惯地亦营接合以繁殖它们的种类。很久以前,斯普伦格尔(Sprengel)、奈特及科尔路特就含糊地提出过这种观点了。不久我们就可以看到这种观点的重要性;但这里我必须把这个问题极简略地讲一下,虽然我有材料可作充分的讨论。一切脊椎动物,一切昆虫以及其他某些大类的动物,每次的生育都必须交配。近代的研究已经把从前认为是雌雄同体的数目大大减少了;大多数真的雌雄同体的生物也必须交配;这就是说,两个个体按时进行交配以营生殖,这就是我们所要讨论的一切,但是依然有许多雌雄同体的动物肯定不经常地进行交配,并且大多数植物是雌雄同株的。于是可以问:有什么理由可以假定在这等场合里,两个个体为了生殖而进行交配呢?在这里详细来论讨这一问题是不可能的,所以我只能作一般的考察。

第一,我曾搜集过大量事实,并且做过许多实验,表明动物和植物的变种间的杂交,或者同变种而不同品系的个体间的杂交,可以提高后代的强壮性和能育性;与此相反,近亲交配可以减小其强壮性和能育性,这和饲养家们的近乎普遍的信念是一致的。仅仅这等事实就使我相信,一种生物为了这一族的永存,就不自营受精,这是自然界的一般法则;和另一个体偶然地——或者相隔一个较长的期间一一进行交配,是必不可少的。

相信了这是自然法则。我想,我们才能理解下面所讲的几大类事实,这些事实,如用任何其他观点都下能得到解释。各个培养杂种为人都知道:暴露在雨下,对于花的受精是何等不利,然而花粉囊和柱头完全暴露的花是何等之多!尽管植物自己的花粉囊和雌蕊生的这么近,几乎可以保证自花受精,如果偶然的杂交是不可缺少的,那么从他花来的花粉可以充分自由地进入这一点,就可以解释上述雌雄蕊暴露的情况了。另一方面,有许多花却不同,它们的结籽器官是紧闭的,如蝶形花科即荚果科这一大科便是如此;但这些花对于来访的昆虫几乎必然具有美丽而奇妙的适应。蜂的来访对于许多蝶形花是如此必要,以致蜂的来访如果受到阻止,它们的能育性就会大大降低。昆虫从这花飞到那花,很少不带些花粉去的,这就给予植物以巨大利益。昆虫的作用有如一把驼毛刷子,这刷子只要先触着一花的花粉囊、随后再触到另一花的柱头就足可以保证受精的完成了。但不能假定,这样,蜂就能产生出大量的种间杂种来;因为,假如植物自己的花粉和从另一物种带来的花粉落在同一个柱头上,前者的花粉占有的优势如此之大,以至它不可避免地要完全毁灭外来花粉的影响,该特纳就(Gartner)曾指出过这一点。

当一朵花的雄蕊突然向雌蕊弹跳,或者慢慢一枝一枝地向她弯曲,这种装置好像专门适应于自花受精;毫无疑问,这对于自花受精是有用处的。不过要使雄蕊向前弹跳,常常需要昆虫的助力,如科尔路特所阐明的小蘖(barberry)情形便是这样;在小蘖属里,似乎都有这种特别的装置以便利自花受精,如所周知,假如把密切近似的类型或变种栽培在近处,就很难得到纯粹的幼苗,这样看来,它们是大量自然进行杂交的。在许多其他事例里,自花受精就很不便利,它们有特别的装置,能够有效地阻止柱头接受自花的花粉,根据斯普伦格尔和别人的著作以及我自己的观察,我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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