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部分 (第1/4页)

成为了伯爵大人的贴身护卫。

我是战士。

列奥盯着前方,将头埋在草里,埋的很深。

莫斯低声说道,“我曾经是一个佣兵。”前方的骑兵腾腾腾腾地飞驰而过,掀起一片飞尘,呼啸地骑士都在挥舞着鞭子,他们知道前面有个小河谷,他们要在那里补充体能,顺便吃点儿东西。

“我杀过人,在我满十六岁那年,离我生日还有三天。”莫斯这个大个子淡淡地说着,和斯巴达人一样,他根本就不担心那些恒罗斯地白痴骑兵能够发现自己。

“我的哥哥是农夫,或许在一伙强盗杀了他之前,我会成为另外一个农夫。”莫斯平静地说着过去,“结果很显然,要复仇地男人,总是要学会变得坚强。我最后杀了那些强盗,在我生日前三天。一共十一个人,我在他们的饭菜里下了毒。”大个子耸耸肩,忽然一笑,“嘿,你看我的样子像下毒的人吗?”

这个时候,骑兵们鬼叫着,战马也开始嘶鸣,鹅卵石开始看到,骑兵队的速度越来越慢……

“我学会杀人是因为我看到别人杀人,就是那样,噗嗤一声,刀子捅入身体的身体很美妙。我在家乡的剑士院校打杂,偷学了一门斗气,然后成为了见习剑士。就这样过了两年,到了我十八岁的那年,我成为了佣兵。”莫斯的手掌开始摸像剑鞘,阔剑的剑鞘更多是用来当格挡地盾牌,有时候它是非常好的护甲。

骑兵队的骑士们都跳下了马,然后牵着马匹向小河谷走去,那里已经传来河流的哗哗声。两个斥候开始警戒,偶尔向草堆里射上一两箭。不是魔法箭,这是肯定的。

噗噗两下,草窝里的箭矢插着一动不动,有两声入肉的声音,莫斯地耳朵竖起,他的话顿了一下,但是没有人发出声音。眼中闪过意思得意,接着是自豪。

“我遇到过无数贵族,他们富有,强大,并且拥有大量地土地,平民都是猪狗不如的东西,为他们劳苦生产,然后所得不过是微薄的一点点,活下去都困难的食物,如何能够让一个农民养活一家子人?这是个非常不公平的世界。”莫斯擦了一下鼻头。黑色的泥土显得有点搞笑,他摸了一下脸颊上的草籽,我甚至杀过贵族,被一个贵族通缉过,南方地两个行省都有我的悬赏,地方的两个总督都在抓我,我逃亡到了北方,然后身无分文。因为这里的人根本不需要佣兵。”

“逃亡?”列奥眼中闪过一丝共鸣,“真是让人厌倦的名词,其实这真是我们要做的,不是吗?”列奥笑了一下,斯巴达人的微笑可真难得。远处的一个胖子拖着疲惫的身躯低声骂道。“你们两个混蛋,又开始个人英雄主义了!”

“嘿。胖子,这可是将军允许的!”莫斯做着嘴型笑骂着胖子。

胖子懊丧了一声,然后整个肥硕地身躯埋在草丛里更加的紧凑,前方走过的斥候并没有发现他们。

小河谷的水流声听上去很动听,至少,这让马儿们觉得饥渴的肠胃可以舒服一下了。

不少恒罗斯的军士开始脱下汗渍粘稠的衣服跳下了河水,然后舒服地泡了一会儿。

“好了好了,不会有人来找我们麻烦的,敢挑战恒罗斯帝国地骑兵,除非那些强盗疯了!”河水里的军士说着奇怪的恒罗斯语,莫斯等人听不懂。

列奥微微一笑,说道,“他们居然将警戒撤走了,真是让人头疼啊,这样的对手……太不值得啊!”

“对了,莫斯,你到北方后呢?”列奥看着小河谷,问道。

“到了北方,找不到工作,于是我开始打杂,偶尔也为一些小贵族做一些看家护院的活儿,嘿,其实我当时一个六阶重剑战士地威风还算可以,让小贵族炫耀一下,倒也能活地轻松,不过风龙之战之前,我厌倦了,于是去了更北方,想要去法尔岭闯荡,但是遇到了伯爵大人征兵,他要和伊利达人开战!难以置信,这比我找强盗复仇还要难以置信!”莫斯笑着摇着头,“我当时并没有决定参加,但是留在了阿尔济,事实上,你知道,这是我一生中为数不多后悔的事情。”

大个子点着头,“伯爵大人地士兵……太帅了!”

莫斯讲了一句俚语,而不远处,大队长已经开始作出手势,天空中一个黑影闪过,黑压压的一片,逐渐越来越低,战马开始嘶鸣,不知为何……

恒罗斯的士兵开始发觉了不妙,他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接着,他们感觉头顶一黯,一个黑影掠过地面,整个压抑的感觉立刻让高阶战士感受到威压!

“敌袭”

叽里咕噜叫喊的恒罗斯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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