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部分 (第2/4页)

举行一些特别活动,那时我们都会通知这些客人。”经理解释道。

于光明认为自己应该给列表上某些人打电话确认一下。正在这时,一个人名进入了他的视线。贾铭,职业一栏写的是律师。于光明记得这个名字,陈超曾就西九区房地产案让他协助调查过这个家伙。

像贾铭这样知名的律师,每天都忙于各种官司,怎么会成为这种地方的常客?

“能给我讲讲这个人的情况吗?”

“贾铭?不好意思,我也不太清楚,他其实并不是什么常客。”经理说完,抱歉地一笑。

“你这是什么意思?”

“这个名单上绝大多数人都是大款,他们来我们这儿就是为了烧钱,说白了就是泡小姐找乐子。可这位贾先生从来都是只买一张入场券,点一杯咖啡,一个人坐在角落里,几乎不跳舞,也不带小姐出去过夜。他一个月也就来一两次吧。”

“那他为什么在这个名单上?”

“要不是市政府几个月之前打电话来让我们留意这个人,我们也不会注意到他的存在。有人告诉我们,一旦发现他有不检点的行为就举报。可是这个贾先生很本分啊,我们从来没见过他找小姐什么的。所以我们只能如实上报。这个要求有点莫名其妙,不过我们也没办法。领导的要求我们都得认真执行。”

看来市政府有些人一直在监控贾铭,试图找他的茬儿,以便阻止他介入西九区房地产案。不过话说这些知识分子行为总是很古怪。陈大队长不也跟那个前歌厅陪唱小姐白云关系不错吗?

想到自己这个搭档,于光明气就不打一处来。从星期三开始他就不断试图联系陈超,可总是联系不上。昨天晚上他在那么紧急的情况下给陈超打电话,却还是打不通。今天一早,他就派司机小周开车去陈超家,却发现根本没人。

在这节骨眼上,陈大探长到底跑哪儿去了?

于光明决定再去一次那个墓园。他并不指望找到什么新的线索,只是觉得在这光天化日之下自己能看得更全面一些。

墓园已经作为犯罪现场被警方封锁。一座脏兮兮的草棚孤零零地杵在园里。换做是平时,没人会注意到这种地方。于光明来到发现尸体的地方。他在寒风中点燃一支香烟,猛吸了一口,回想着昨晚的一切。那情景他永生难忘:晓红的尸体半掩在野草丛中,姿势呈“大”字形。她的皮肤在月光照映下泛着青光,乌黑的长发四散。她光着脚,穿着一件被褪到腰间的红色旗袍,露着大腿……

一只乌鸦在空中盘旋着,发出凄厉的叫声,仿佛无家可归的游魂。

局里,关于此次抛尸地点有各种猜测。与前三处地点不同,这次抛尸的墓园是一个远离市中心的偏僻所在。李书记认为这是凶手迫于警方追捕的压力做出的无奈选择;而小周除了坚持以前的观点,还把这一切与一个清朝的鬼故事联系在一起。对这些说法,于光明一概不信。但是他自己也暂时没什么思路。

令他惊诧的是,这时居然跑过来一个报童,嘴里喊着:“号外号外!在这个墓园发现红旗袍案受害者!”于是于光明赶忙掏出钱来买了一沓报纸。

原来是昨夜在这里巡逻的警员把消息透露出去的。当时他大声讲电话的声音被四邻听到,“红旗袍”三个字在寂静的夜晚就像是平地惊雷一般,得到这一消息的人们无不心惊胆战。

看着报纸上那些“红旗袍案惊现第四受害者”的报道,于光明不由得暗暗叫苦。虽然那帮记者们还没弄清死者身份,却已经察觉到昨夜在百乐门发生了不寻常的事。甚至有一位记者指出百乐门和墓园发现女尸之间存在联系。

于光明发现报纸上对于昨晚的案件有许多迷信的报道。

比如说《文汇报》,以《墓园艳尸》为题发表了一篇文章。作者根据附近居民的口述,添油加醋地写了这篇骇人听闻的报道:

很久以前,这里曾是一座豪华墓园,有专人维护且守备森严。墓园背靠青山,依托“龙脉”,在公众眼中是一处风水宝地,人们都认为将先人葬在这里,可以给子孙后代带来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当时只有富人买得起这里的墓穴。他们死后身穿绫罗绸缎,戴着金银珠宝,被敛入精美的棺木,葬在这里,以便在另一个世界可以继续过奢华的生活。

可即便是风水宝地,在“文化大革命”时期也难免遭受冲击。土葬作为封建陋习遭到批判,一夜之间许多埋葬在这里的人都被当成了“阶级敌人”。为了“消灭牛鬼蛇神”,红卫兵们甚至做出了掘坟鞭尸的行径。许多棺木被强行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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