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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的条件,但是还在责怪宋方没有遵守当初王继忠和他约好的条件。契丹人真是憨直得有点可爱,那是辽军占据优势的时候提出的条件,现在形势相易,怎可能还要遵守?

景德元年(辽统和二十二年,西元1004年)十二月(按西历计算已在1005年一月),两国正式签订和约,内容大致为以下几点:

一、宋帝国继续占有关南瀛、莫二州的国土,不归还给契丹;二、宋辽约为兄弟之国,宋真宗年长为兄,辽圣宗年幼为弟,后辈以此类推。兄弟永不交兵,宋帝国不再在边境上修筑堡垒、运河;三、签订国际刑警协议,不再收容对方罪犯,接受叛降;四、宋帝国每年赐给辽帝国绢二十万匹、钱十万贯,共三十万,称为“岁赐”(后改称“岁币”);五、开放互市,消除贸易壁垒。

由于这个和约在澶州签订,澶州古名澶渊,唐朝因避唐高祖(李渊)讳改名澶州,故史称《澶渊之盟》。关于这个和约,后世有许多大相径庭的评价。总体而言,后世对此和约的评价颇高,认为是一个双赢的结局,贫穷的契丹帝国获得了一份稳定的收入,而宋帝国则了却了最大的边患,为仁宗朝的文治巅峰创造了前提条件。在接下来一百多年的和平时期内,宋帝国创造了人类历史上后人再难比肩的灿烂文明,并且成功的从中古世纪向现代社会转型,极大的拉动了地球人类文明高速向前发展。

但是也有一些反面的评价,《澶渊之盟》又作为宋朝“文弱”的一个证据被反复提起,这些人针对和约的几条依次有以下观点:

一、无视宋帝国占据了契丹帝国的关南之地没有归还,或者称之为是契丹帝国向宋帝国归还了攻占的国土;二、《辽史》上讳言辽圣宗当了,巧妙的称萧太后当了叔母,现代某些人对这种提法非常推崇。同时罢兵自然也是宋王朝“文弱”、“怯战”的表现;三、这一条没什么好说;四、中央王朝向少数民族政权“纳币求和”是非常丢脸的事情,是宋朝怯战的表现,大加鞭挞;五、这条说法也不多。

但按真实历史的态度,不应该这么看,实际上是这样:一、关南瀛、莫二州和易州一样,是属于幽云州中的三州,幽云作为传统汉区,宋帝国作为汉民族帝国正统,很有理由收取。但其在后周建国之前就是契丹帝国的国土,当时宋朝的太祖还是个离家出走的愤青娃,所以契丹帝国多次兴师动众要收复国土,结果还是未能得逞,宋方实则是强占了对方国土拒不归还;二、宋为兄,辽为弟应该是很平等的,而那些故意说萧太后当了叔母的人,欺骗善良无知百姓的心态非常恶劣;三、略;四、这条比较重要。纳币给外族当然不太光彩,但仍然是一笔赚钱的买卖。宋朝是解放前最富裕的一个朝代,中央财政收入常年保持在一万万贯以上,而宋军组织一场大战,成本很容易上千万,而且要使生灵涂炭。如果真能免除大战,30万贯确实是很小的数字,而对于契丹帝国而言却很多,可谓趋近于后世经济学中的帕累托最优状态。曹利用出使之前真宗给他的底线是100万,而寇准则只给了他30万。达成协议后,真宗起初误认为是300万,仍勉强接受,听清楚是30万时非常高兴。现代有些人居然将岁币夸大为宋朝的“沉重负担”,甚至是“积贫”的重要因素,完全不符合事实。退一步讲,宋朝只纳币,却从不和亲,这一点比强大的汉唐做得都要好。尤其是唐朝,既送钱又送女人,还是送的真公主,甚至还送过男性的王子去和亲,仍然被誉为盛唐,宋朝的这点岁币实在不应该被过于的贬损。

五、一般被无视了,其实也比较重要。宋朝是一个以工商业立国的国家,北宋工商税一度占到中央财政收入的70%左右,南宋还会更高,宋朝人对商业机会的需求可谓如饥似渴。由于科技、文化和市场资源的遥遥领先,当时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或民族对宋帝国的纯市场贸易都必然处于绝对劣势,契丹人还不懂得利用政治地位保护本国商业,所以每年都被宋人吸走大量利润而不自知。一些论文说宋朝的公私企业每年通过宋辽贸易可以获取数百万贯的利润,此数目从账目上都超过了数十万岁币。

还有一些观点认为宋军是胜而求和,本来应该乘胜追击甚至打进草原而不应该答应任何和议。这种观点太过于简单粗暴,渊源在于晚清众多丧权辱国的“和约”,国人一听到“议和”二字就神经敏感。事实上,以双方的战斗力而言,但凡主动进攻者必败,这一点宋太宗、曹彬、耶律休哥都一遍又一遍的验证过了,和平是双方唯一正确的选择。这两个超级大国之间的战争实在过于酷烈,每战损失的精壮男丁都数万,几十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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