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6部分 (第1/4页)

律师团当先最致命的那位邓子乔大律师早有准备,笑了笑说道:“方副局长,你说的没错,不过同样是这国家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还规定了一种情况,是可以取保候审的,刚好符合陈争先生。”

“这个陈争又不是怀了孕,而且身体好得不得了,更不是法定限期到了而不能结案的,还有什么情况可以让他取保候审?”方正雄问道。

“根据第五款的规定,公安机关虽然逮捕了嫌疑人。但人民检察院不予批准的情况,如果需要继续侦查,是可依法对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的。”邓子乔律师说道:“刚巧,我们与这位检察院的同志一起来。他就是要给你们传达这份通知的。”

“没错,”旁边那名检察院的同志拿出了一张盖着公章的通知,说道:“这是我们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的通知,特命我前来下发一下,方副局长,您请过目。”

方正雄接过来仔细看了一番。

上面不予批准逮捕的理由也说的很简单,证据不足。

首先那两名服务生的死,没有任何直接证据指向陈争,那把三棱刺刀的凶器上,虽然被擦掉了倪三的指纹,可同样也没有陈争的指纹,根据无罪推定,不应将陈争逮捕。

其次至于倪三的死,也存有很大的争议,哪怕真的是被陈争打了一下致死,可至少没有当场死亡,多说只是误伤,更何况还没有最后定论。

按照陈争的身份,逮捕几天,将会损失多大的经济效益?如果最终无罪,这笔钱谁来赔偿?故此这种情况不至逮捕,还要看公安机关的后续调查是否能得到其他的结论。

方正雄忍不住感叹,这个陈争,还是真有本事,竟然一天时间,连检察院的关系都打通了,看得出来,胡雪菲在其中可是没少帮忙。

越想到这些,方正雄严重的妒火就越是旺盛。

“方副局长,恐怕不需要我多说,人民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你就算再不情愿,可也一样应该放人!”邓律师说道。

这倒是没错,当然,可以按照法定关押陈争二十四小时,只是从陈争被抓来到现在,已经超过了一天一夜,距离二十四小时也没多长时间了。

反正消息已经传出去了,再多关他几个小时,并没有毫无作用。而且因为时限已近,又不能真的对他刑讯逼供,否则等他出去很容易查验出伤痕。

那就不如先把他放了,然后回头自己再通过关系,同级检察院不批准,那自己就直接少上一级来下达逮捕的通知,料想胡雪菲她一个官经济的,司法机关怎么又自己通达?

想到此处,方正雄点了点头:“这么说来,给嫌疑人办理取保也可以,但是他不能离开海港市,而且要随传随到!”

“这是自然。”邓律师点了点头:“陈争先生是良好公民,一定会协助警方查明事情的真相,只是希望不要冤枉了好人就好。”

……

一番手续办好之后,陈争与白柔从看守所中出来的时候,时间已近中午。

上了车,一路返回酒店,先与所有律师见了一个面。

陈争早猜到了这些律师来的原因,果不其然,一问之下,是胡雪菲知道了消息。帮他安排的,因为海港市是个县级小市,没有大律师,故此胡雪菲一个电话打回了沧海市,请马书记与郝市长帮忙,动用一切手段,将能请来的国内知名大律师全都请来了。

幸亏来得及时,让陈争免受了皮肉之苦,陈争特意向他们表示了感谢。随后,在律师的询问下。陈争将事发当天发生的事情,以及事情的来龙去脉、看守所内的情形,都和律师团内的这些律师讲了一遍。

“陈先生,如果照你所说,这件事比较难办。”邓律师沉吟片刻,说道:“因为你说的这些,如果上了法庭,都是猜想,没有丝毫的证据。法官是不会采信的,相反,方正雄副局长他主管这个案子,却可以搜罗出很多你的罪证。”

这句话没错,陈争也想到了,方正雄想要冤枉自己,绝不会就此罢休的。搞不好以后还会找出来其他所谓的“人证”或“物证”,简直防不胜防。

“按照我国司法谁指责谁举证的原则,如果真的要说明是方正雄副局长知法犯法,还要陈争先生你找到证据才行。”邓律师又说道:“这个案子。只要有确凿指向方正雄的证据,那就很容易打得赢,否则的话,我们就被动了,只能看警方会不会再公布出来新的对陈争先生你不利的‘罪证’了。”

“看来下一阶段,我就必须全力来做这件事了。”陈争点了点头,随后取证的事情,的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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