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部分 (第1/4页)

在话剧社的男生当中,有不少是像吴浩那样,纯粹是为追女孩而来的纨绔子弟,他们都死不足惜。所以,我故意跟他们勾搭在一起,然后跟他们到偏僻的地方,在他们想跟我**时把他们杀掉。

至于吴浩父亲的事情,我想你们或多或少都知道一些。这个老头子挺厉害的,他从吴浩的遗物中找到我的相片,以此推测出我们的关系。还一再缠着我,要我把在小山坡上发现的短剑交给他。

我早就厌烦他的纠缠了,从那次在湖边的树林里跟他吵起来开始,我就想杀了他。不过现在想来,他大概是故意惹怒我的,因为他没有证据能指证我杀死他的儿子,所以就想我动手杀他,以求玉石俱焚。他约我在小山坡上见面那晚,要不是我恰巧看见你们往那里走,他计谋或许就能成功了。

我看见你们就知道他肯定是想迫我出手,然后让你们把我抓住。我知道见华当时在宿舍里休息没有去上晚修,于是就赶紧跑回寝室,趁见华睡得迷迷糊糊,用她的手机给你发信息,并且拿走她放在床头的珠链,再到小山坡上跟吴宇见面。

来到小山坡后,吴宇果然想迫我出手,一再惹怒我,但与此同时他又想方设法地拖延时间。我知道他是想等你们上来,所以我就没有再跟他啰嗦些什么,直接把短剑插入他的胸口。

我怕吴宇曾经跟你们说过是我杀死他的儿子,但他既然要以身犯险来让你们抓我,那么肯定没有实质的证据指证我。所以我在逃走时故意丢下见华的珠链,这样你们就会怀疑见华,而不会怀疑我……

小菁的叙述跟我的推测大致相同,但我还一点没能想明白,就是她为何会选择见华作为嫁祸的对象,她不是说见华是她在学院里最好的姐妹吗?我道出心中疑惑,她冷笑一声:“姐妹?没错,我的确曾经将她视为最亲密的姐妹,但自从吴浩说跟我一起只是为了接近她的那一刻开始,我就再也没有把她当作姐妹。”

我实然想起两句诗:“人情似纸张张薄,世事如棋局局新。易涨易退山溪水,易反易复小人心。”从结义金兰到反目成仇之间,相隔的原来只有一句话的距离。

尾声一

盘问完小菁之后,我跟蓁蓁就打算到医院探望见华,顺便把惹来满城风雨的断剑仁孝和一些其它案件的证物送到技术队检验。

之前的六名死者,在被仁孝划破皮肤那一刻,全身的血液便被瞬间抽干,几乎是见血即死。可是,柔弱的见华在挨了一剑后竟然能奇迹般活下来,仁孝的“吸血”能力对她似乎不起作用。当然,光是这一剑也够她受的,看见她背后的伤口,我就觉得心疼。

见华的身体虽然虚弱了一些,但医生说并没什么大碍,不过在医院里呆上十天半月是免不了的。悦桐在病房里,当着众人面前指着我的鼻子骂了半天,说我不但没有照顾好见华,反而让她受伤。要不是见华帮腔,她肯定还会一直骂下去。本来还想直接把证物交给她,免得又要到技术队跑一趟,但现在看来还是跑一趟比较好。

在前往技术队途中,我给沐阁璋师傅打了个电话,问了他两个问题。一是小菁为何无缘无故走到小山坡上,这个连她本人也没能说清楚;二是仁孝为何没有要见华的命。第一个问题,他想也没想就给我答案:“那是因为‘物以类聚’!”随后,他详细地给我解释——

其实,这是念力的另一种表现。不过在解释这个问题之前,我得先给你说一下堕胎的事情。在某种意义上,堕胎等同谋杀,不管是施行手术的医者,还是胎儿的父母都是杀人犯。

医者,收受钱财为他人堕胎,良心泯灭,与杀手无异,自有天谴。

父母者,不管有何因由、有何难处,也不管是否自愿,凡未能让胎儿平安降生,皆为罪过,必招厄运。

其实,那怕胎儿是为凶徒**所得,胎儿本身亦无半点罪过,若其母自愿堕胎,必定招来婴怨纠缠。若其父母是为自身原因而堕胎,那更是罪加一等。

若堕胎是不得已而为之,亦不见就能心安理得。不管是被迫,还是外力所致,凡没能让胎儿平安降临人世皆属罪过。保护子嗣乃父母天职,只求享乐而妄顾后果,导致子嗣死于非命即为罪过。

也许我说这么多道理,可能会把你弄糊涂,或者我能说得简单一点。如果你是一个尚在腹中的胎儿,那么你肯定十分渴望能降生人世,但最终你连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也没能看过一眼就被人杀死了,你又有何想法?答应是肯定的,那就是怨恨!

胎儿虽然非常脆弱,但毕竟也是生命,也拥有某程度上的念力。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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