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 (第1/4页)

真不再想从前?坐在我面前的女人仍然坚决的摇摇头。“不要回头,我喜欢罗得的故事。”

对曾经走过的路呢,有无悔恨?

“不悔!不悔!”她叫了起来,然后两人乐开了。因为我们同时忆起了金庸笔下的杨不悔。真真想不到,三毛也是金庸迷。

前阵子,她还写了篇文章谈金庸小说里的人物。结果啊,她的父亲说看不懂,看不懂。三毛说,没关系,凡是金庸迷一定懂。

这位说看不懂女儿文章的父亲,却是当年任着三毛看书,领着三毛念古文的可爱的父亲。

三毛读书的一段历史,在一篇《逃学为读书》的自述里描绘得非常详尽。从三岁看了一本《三毛流浪记》开始,她就一跤跌进了书海里。到十五、六岁时,已是成了十足的书奴。

“离家之后,我突然成了一个没有书籍的人。在国外,我有的不过是一个小房间,几本教科书,架上零零落落。我离开了书籍,进入了真真实实的生活。在一次一次的领悟里,那沉重的大书架,不知不觉化作了我的灵魂和思想。突然发觉,书籍已经深深植根在我身体里。带不带着它们,已不是很重要的事情了。”

这是陈平变做三毛,甚至二毛以前的一毛时代。雨季里的少女

而当三毛还是二毛的时候,“她是一个逆子,她追求每一个年轻人自己也说不出到底是在追求什么的那份情怀。因此,她从小不在孝顺原则下做父母请求她去做的事情。”“跌倒过,迷失过,苦痛过,一如每一个‘少年的维特’。”但,“无论如何的沉迷,甚至有些颓废,但起码她是个真诚的人。她不玩世,她失落之后,也尚知道追求。那怕那份情怀在今日的我看来是一片惨绿。但我情愿她是那个样子,而不希望她什么都不去思想,也不提出问题。二毛是一个问题问得怪多的小女人。”

那一段青年时代的作品,后来收集在《雨季不再来》书里。她说:“《雨季不再来》是我一个生命的阶段,是我无可否认亦躲藏不了的过去。它好不好,都是造成今日健康的三毛的基石。也就如一块衣料一样,它可能用旧了,会有陈旧的风华,而它的质地,却仍是当初纺织人机上织出来的经纬。”就像圣经上雅各的天梯一样,踏一步决不能上升到天国。人的过程,也是要一步一格的爬着梯子,才能到达某种高度。曾在雨季走过的少女,终于挥别了踩在雨地里的年头,走进了沙漠。沙漠的阳光和风雨把她结结实实地变换成“铜红色的一个外表不很精致,而面上已有风霜痕迹的三毛。”阳光下的女人

“其实,当初坚持要去撒哈拉沙漠的人是我,而不是荷西。

后来长期留了下来,又是为了荷西,不是为了我。”

不记得在哪一年以前了,她无意翻到了一本美国的《国家地理杂志》。那期书里正好介绍撒哈拉沙漠。只看了一遍,无法解释的,三毛属于前世回忆似的乡愁,就莫名其妙,毫无保留的交给那一片陌生的大地。

她下定决心要去沙漠住一年。除了父亲的鼓励,还有一个朋友默默收拾了行李,先去沙漠的磷广公司找到了事,安定下来,以便三毛去时好照顾她。

“在这个人为爱情去沙漠里受苦时,我心里已经决定要跟他天涯海角一辈子流浪下去了。”

那个人,就是荷西。

和荷西生活的六年,是三毛物资生活最贫乏、精神生活最富足的时候。这个在阳光下展露了万种风情的小女人,和她的大胡子丈夫在大漠里白手成家,踏踏实实地过起日子来,先做了柴米夫妻,而后变成神仙眷侣。

读者简直太熟悉这一对夫妻在撒哈拉的一举一动了。三毛把撒哈拉的故事说得精采又生动,那几年,沙漠是三毛和荷西的尘世城堡。

“德弗乍克的‘新世界’交响曲充满了房间。我,走到轮胎做的圆椅垫里,慢慢的坐下去,好似一个君王。”直到荷西意外丧生,三毛的“沙堡”、三毛的世界,一夕间坍塌了下来。

不再迷惑的三毛

“那一年,和我分离了十二年的父母到了西班牙,我们四个人第一次过中秋节。第二天,荷西就死了。一轮明月,皓月当空,真是人生最大的一个讽刺。”

挚爱的人走了,三毛的文章里没有哭号。在签字笔一次次填过刻着字的木槽缝里——荷西·马利安·葛罗。安息。你的妻子纪念你。三毛也把它最深沉的创痛铭刻在心上。“对于最心爱的人,你永远不能写他。因为这是我的宝贝,一个秘密,我不再谈了。”

“那一年,我们没有过完秋天。”写下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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