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部分 (第1/4页)

宋约翰回头盯住了阿化,他的双眼一只眼像叉子一只眼像刀,有一种急于吃掉什么东西的热烈倾向。宋约翰命令阿化说:“给我一杯苦艾酒。”

阿化听清楚了。阿化听见宋约翰清清楚楚对他说:“给我一杯苦艾酒。”阿化迅速看一眼墨镜,墨镜正用无名指在眼窝里擦泪水。阿化躬下腰轻声对宋约翰说:“是,先生。”

宋约翰要喝“苦艾酒”就是要死人。至少死一个。

乐池里的音乐是在一段相对安静里轰然而起的。小金宝没有唱,她跳起了踢踏舞,她的踢踏散发出一股热烈的酒气。节奏狂漫,动作夸张,卷动着###。她的一双脚在木质地板上踩踢出金属与木质的混响,小金宝知道有人在看她,知道自己的乳峰之上聚集了男人的焦躁目光。小金宝谁也不看,她依靠天才的空间感受能判断出男人们的空间位置。逍遥城里安静了,小金宝的鞋底在四处狂奔。她的头发散开了,黑色水藻那样前呼后拥。

墨镜在踢踏舞的尾声走向了卫生间。卫生间的路通过吧台前沿。墨镜在一个女招待的指引下一个人悄悄向后走去。郑大个子从来没有见过小金宝还有这么一腿,下巴挂在那儿。小金宝远远地看见宋约翰那边的坐位上空了一个人,她喘着气,用了好大的力气才明白过来是那个姓王的离开了。台下一片喝彩,所有的手都在半空飞舞。只有吧台里的阿化低了头,静静地擦一样东西。阿化手里拿了一块很大的布。是在擦他的指头,一只,又一只。这家伙总是那么爱干净,手上一点东西都不能沾。

墨镜从远处的过道上出现了。他扶着墙,他的手指几乎像壁虎一样张了开来,吸附在壁面上。逍遥城里恢复了平静,人们没有注意这个额外细节。这时候有一个半醉的男人往卫生间走去,他走到墨镜的面前,说:“你醉了。”墨镜张大了嘴巴,一把扑住了他。他的手沾满鲜血。半醉的男人看着他的手想了好半天,突然大叫道:

“血,血,杀人啦!杀人啦!”

逍遥城的混乱随墨镜的倒地全面爆发。逃生的人们向所有的墙面寻求门窗。桌椅散得一地。整个逍遥城只有三块地方是静的:吧台、舞台和宋约翰的座号。郑大个子扔下香烟立即冲到了墨镜的面前。小金宝立在台上,站姿麻木得近于处惊不变。她的眼里飘起了烟。那股浓烟飘散出来,弥漫了宋约翰和郑大个子。她弄不懂身边发生了什么。她的身边死过无数的人,她惟一能知道的仅仅是又死人了。

“怎么回事?”郑大个子问。

宋约翰没说话,阴了一张脸,好半天才叹口气说:“天知道。大上海才太平了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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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往事 第四章(1)

墨镜被杀没有在大上海闹出什么话题。这次意义重大的谋杀实际上被人们严重忽略了。多数人恪守这样的话题:大上海哪一天不死人?人们极容易把墨镜死亡的意义等同于一般的斗殴伤害。真正对此高度重视并心系于此的只有两个人:老爷和宋约翰。他们天天见面,对于墨镜的死亡说一些不关痛痒的话。但他们的心中都有一个疙瘩:老爷觉察到了一种危险,他不能知道危险来自何方,但他看见危险又向他靠近了一步,哧溜一声,黑咕隆咚地又向他走近了一步。老爷的的确确看见这种危险了,这个我有把握,否则他不可能天天去陪余胖子打牌。老爷骨子里是瞧不起这个大胖子的。现在想想余胖子实在不入流得很,虽说样子还说得过去,但身上的霸气总是不足,别看老爷小了点,土了点,丑了点,但开口不开口总归还是老大的派头。这是学不来的。我只能说,老爷就是老爷,这可是一点掺不了假。

墨镜死后的三四天天气突然热了。一天一个吼巴巴的太阳。这几天很古怪,至少在小金宝的身边是这样,全上海似乎都把她忘了。小金宝一连好几天被人们丢弃在小洋楼里,白天没有电话,晚上没人捧场。小金宝在这样的炎热里表现出一种恹恹欲睡的混沌状态,她整天穿着那件黑色丝质背心,两只胳膊花里胡哨地撂在外头,终日弥散出鲜艳的肉质曙光。小金宝在白天里哈欠连天,在客厅里一边走动一边张大了嘴巴打哈欠。那件毛衣只织了两排,不耐烦了,扔到了一边。米色毛线可怜巴巴地缠在两根茨针上头,呈“人”字状骑在手摇唱机的铜喇叭上。只有到了晚上小金宝才重新变得热烈起来,张扬起来。刚死了人的逍遥城来客更加稀少了,只有小金宝一个人卖力地跳,卖力地唱。不知道是为了谁,她的脖子对了麦克风伸得极长,唱出一些令人心醉的山呼海啸。许多乐师和招待都被她弄得心酸。一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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