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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大明帝国一直自认为是高踞于万邦之上的天朝,明朝皇帝也自认为是君临天下的万邦之主,从来也不认为自己同边外的“夷狄之邦”是平等的。

何况夷夏之辨还是一项基本的儒家理性原则,同“鞑虏”讲平等就意味着丧失原则。崇祯皇帝对于与清方谈判本身就理不直、气不壮,在这样有关君主尊严和国家尊严的原则性问题上,当然不敢随意做出让步。

何况,朝臣们还是多少听到了一点信息,都在纷纷攻击陈新甲,说是“堂堂天朝,何至讲款”?而当崇祯皇帝就这个问题讯问首辅周延儒,周延儒由于害怕皇帝将来改变主意会卸罪于自己,竟然一言不发。明朝君臣的态度如此,和谈的成败自然也是由此可见了。

而在另一方面,清朝对于这次谈判也并没有多少诚意。以皇太极为首的清朝统治者早已经制定了入关伐明最终夺取中原的既定目标。

而这一次愿意同明朝谈判,无非是在战争的间歇时期不想错过一次在外交上取得利益的机会,本来不抱有太大希望,所以也没有特别认真对待。

对于取明而代之的大方略,皇太极曾经有过一个很生动的表述:“取燕京如伐大树,须先从两旁斫削,则大树自扑。……今明国精兵已尽,我兵四围纵略,彼国势日衰,我兵力日强,从此燕京可得矣。”既然有这样的方针,和谈无论如何也只是一种权宜之计,不过是从两旁砍斫明朝这棵大树的手段之一罢了。

一方碍于天朝的体制而扭扭捏捏,另一方因为有既定目标而漫不经心,两方面的和谈当然很难取得实质性的成果。马绍愉在沈阳滞留多日,接连不断地向陈新甲汇报谈判的情况,陈新甲密报崇祯皇帝,崇祯皇帝再向马绍愉发出指示,两边的信息往返多达数十次,却一直毫无结果。

马拉松式的谈判一直拖到六月,因为不可能谈出什么结果,马绍愉使团只得撤回到宁远,但继续同清方保持着接触,并不时把清方的意图报告给兵部和皇帝本人。这段时间,明清双方之间处于一种不战不和的胶着状态中。直到七月间,一个偶然事件和一个故意行动才把这种状态打破了。(未完待续。。)

第七百九十五章最后的挣扎(中)

首先就说偶然事件:

这年七月里,兵部尚书陈新甲接到马绍愉的一份关于对清谈判问题的秘密报告,一时不当心随手放在书几上。他家的仆人以为是边关来的塘报,就送到了通政使司抄发各衙门。

而朝臣们一直在关心着对清和谈的事而不知其内幕情况,忽然见到了这份明发“密报”,大为震惊也大为兴奋。言官们开始慷慨陈辞,据理力争款和的不可行,同时猛烈抨击陈新甲主款误国。

这次阴错阳差的大揭密使得崇祯皇帝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言官们明知和谈有皇帝在后面做主,却把火力全部集中在陈新甲身上,用语严厉尖锐,其中表现的对皇帝的态度也是不言而喻的。

而崇祯皇帝在和谈问题上一直不敢理直气壮,就是怕朝臣因此看轻了自己,而这一次陈新甲的不小心却使他成了众矢之的,被放在要遭千夫所指的位置上。他的气极败坏是可想而知的,却又几乎无从发泄,只能把一腔的怨毒都倾注到陈新甲的头上。

很明显,陈新甲在此事上失之于密,可接下来,他又因为没摸透崇祯皇帝的性格而触动了逆鳞了。

当崇祯皇帝在言官攻击陈新甲的奏疏上批旨,要陈新甲自陈回奏。可陈新甲却以为和谈大事本来都由皇帝主持,自己并没有什么责任,因而在回奏中非常委屈地为自己大摆功劳,说某事某事,“人以为大功,而实臣之大罪”,一连列举了十来项之多。

这种不愿为皇帝承担责任的态度让崇祯皇帝是更为光火,月末。陈新甲终于以弄不清的含糊罪名被抓进了监狱。这实际上是一个无法审理的案子,但刑部主管侍郎东林党人徐石麒恰好是一个坚定的反对和谈派,一向是痛恨陈新甲,因而入之以重罪。

而崇祯皇帝也是恼羞成怒,又需要一个替罪羊为自己顶骂名,因而也动了杀心。首辅周延儒等人多次营救,引用律条说:“依据国法,敌兵不临京城,不当杀大司马(兵部尚书)。”崇祯皇帝却回答:“别的不说,陈新甲任兵部期间。宗室亲王、郡王被流贼屠戮的有七人之多,难道不有甚于敌兵临城吗?”

洛阳、襄阳等处失陷,福王、襄王等亲藩遇难,都是一年以前的事情,如果以为兵部尚书有责任。早就应该处理,何必要等到和谈的情况败露之后呢?崇祯皇帝的这个借口连最糊涂的人也不能相信。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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