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部分 (第1/4页)

,不居正宅,偏居别院,在那个时代,已属不情。贾政本是老祖宗次子,又只是个小小的“员外郎”,雄居国公府正宅,难合情理;贾政夫妇又不是没有儿子,断了香烟,年纪也不到七老八十,何用侄子夫妻,鹊巢鸠占,替叔叔婶婶当家?兄弟排行,如果叔伯间大排,有贾珍、贾珠(李纨死去的丈夫)、贾瑚、贾琏、宝玉、贾环六人,贾琏行四,宝玉行五;如果亲叔伯兄弟排行,贾琏行三,宝玉行四;如果亲兄弟排行,宝玉是“二爷”,贾琏身上未闻有哥哥,如何是“二爷”?再说,贾琏凤姐夫妻常年居住在二叔家,在那个时代,上下人等只能按叔伯排行称呼,否则,一家兄弟,出来两个“二爷”,娶来两个“二奶奶”,称呼岂不乱了套?

还有一层,贾琏的妻子凤姐,本是宝玉母亲王夫人的娘家侄女。在封建社会,姑舅做亲本属平常,王夫人如果欣赏这个侄女,为何不娶给自己的长子贾珠,反而给了侄子贾琏,自己再另聘门第并不般配的李守中之女李纨?如果不喜欢这个侄女,又为什么在自己有三个儿子的情况下,把侄子和娘家侄女请过来当家主事,难道不怕贾府上下说自己和娘家人的闲话么?更何况,书中王夫人和凤姐,虽说是亲姑母侄女关系,但并不亲密,总是一幅公事公办、貌合神离的架势。

当你知道是洪昇初创的《红楼梦》,这些不合情理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了。原来,洪昇的母亲,是当朝大学士黄几的女儿,江浙语言,发音王黄不分,在书中写成王夫人,顺理成章。洪昇的妻子,就是母亲的娘家侄女,自己的亲表妹黄蕙!据张爱玲考证,《红楼梦》书中原来没有贾赦一支,贾琏凤姐,本来就是贾政王夫人的儿子儿媳,与洪昇家庭关系完全吻合。

洪昇是家中的长子,书中却称主人公为“二爷”,岂不矛盾?说来话长,洪昇一共兄弟三人,他和二弟洪昇昌,当年由于“天伦之变”,一起被逐出家庭。自己虽然历尽艰辛,毕竟活了下来,而二弟洪昌夫妻,都年纪轻轻地在漂泊生活中悲惨地客死异乡。洪昇一生都刻骨铭心地思念惨死的二弟,晚年时,把二弟夫妇的骸骨迁葬故乡,并把自己庶出的儿子洪之益过继在二弟名下,继承香火。洪昇创作《红楼梦》时,写的是自己亲历亲闻,但想到惨死的二弟夫妻,把主人公称为“二爷”“二奶奶”,也就顺理成章了。

洪昇初创《红楼梦》用的是传奇体裁。传奇剧本要在舞台上演出,必须严格遵守三一律,不能平铺直叙,只好把自己一生的不同阶段,分为几个人,并集中到大观园同一背景中。因为洪昇主要想表现自己少年时代种种纨绔不肖的荒唐事,但又无法回避自己婚后被逐出家庭的经历,只好写了两个“二爷”;但为了表明两个“二爷”实为一人的青年和少年两个阶段,故而让宝玉这个尚未娶“二奶奶”的小“二爷”没有正式名字。“琏”本来就是“宝玉”之意,合两个“二爷”的名字,就是一个完整的真“二爷”了。对于与宝玉有恋爱关系的黛玉、宝钗、湘云等人,书中也不可能都写成王夫人的娘家侄女,但把他们都写成了表兄妹姐弟关系。洪昇与妻子黄蕙出生的年月日均相同,书中不论写成姐姐还是妹妹,都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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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记》系统——贾宝玉、凤姐的故事(2)

为了证明以上推断,我们不妨在《红楼梦》书中找出几件事情,说明其合理性。

其一,第十四回,《林如海捐馆扬州城》中,黛玉的父亲林如海病重逝世期间,是贾琏陪同黛玉回到父亲身边,侍奉汤药,出殡送终。贾琏虽然也是黛玉的叔伯表哥,但在封建社会,孤男寡女,千里同行,无此情理;只有夫妻回家,探病奔丧,才合情理。林如海逝世是九月初三,秋凉时节,故此要捎“大毛”衣服。事实上,洪昇的岳父黄彦博,确实是考取进士(虽不是三甲探花,但也被钦点为庶吉士,正所谓“兰台寺大夫”)后,第二年秋凉时节就病死了。其时洪昇已与黄蕙结婚,婚后夫妻二人确曾于秋凉季节赴北京探病送葬。有洪昇好多哀诗为证。

其二,第十五回,《王凤姐弄权铁槛寺》中,秦可卿大出殡路上,宝玉居然钻到凤姐的车里一起上路;下榻馒头庵,又与秦钟一起,同凤姐同居一处。晚上秦钟同尼姑智能儿幽会,宝玉早已经历过“云雨”生活,当晚还要同秦钟“算账”,种种淫秽情节的描写,与叔嫂同居甚不和谐。如果二人是夫妻关系,则无可厚非了。

其三,第二十五回,《魇魔法叔嫂逢五鬼》中,赵姨娘委托马道婆对凤姐和宝玉二人同时实行魔法,却对贾琏未加谋害,而名义上贾琏才是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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