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 (第1/4页)

关系。而我早有定论:秦可卿原型就是雍正。若这一论点成立,秦钟(弘时)应为可卿(雍正)之子才对。为什么这里出现一个辈份矛盾呢?是不是曹寅弄错了?

也许人会推论,绝不是曹寅弄错,而是我“秦可卿原型就是雍正”这一观点大错而特错。那么,我不妨提前告诉读者,我和曹翁都没错。这里涉及一段鲜为人知的宫廷*秘史,我不得不占用一整节的篇幅为您解读。

先研究秦业这个人。第八回秦业出场时有脂评曰:【秦业之所以名业者,孽也。盖云情因孽而生也。】这句话好懂,但却语焉不详。纵观他秦钟故事,除与智能儿有一些苟且之事,并因此偶感风寒一病不起,最后英年早逝,好像再找不出什么孽报之事,对!还有这么一句不伦不类的话:“(秦业)发现水月庵只能私找秦钟,气得旧病发作而亡。”难道这就是作孽吗?显然,曹寅着意写这么一对父子,必有“一击二鸣”之深意,当另有所指。

营繕郎是作者给秦业的官职。查清朝档案,只有营繕司郎一职,因此红学界普遍认为这个职衔也是作者随意虚构的。说秦业因“情孽”生出秦钟这个“情种”,就算因败坏家风将老父气死,似乎也算不得孽情深重,秦业的存在,致使秦可卿(雍正)和秦钟出现两个父亲。这就奇了。就算可卿是秦业从养生堂捡来的,和秦业秦钟父子没有血缘关系,那作者写这么一对父子干嘛。书中只说了,这秦业年过七十,膝下无子,因与贾府有些瓜葛云云。什么瓜葛呢?

从秦氏父子与宝玉(康熙)、秦可卿这四人关系看,似乎有些不可理喻。宝玉初尝禁果是由警幻仙姑牵线,才和可卿有了第一次,在文本中却说宝玉与袭人“初试…。”,此疑点一,暂不论。又可卿乃警幻仙姑之妹,就警幻的辈分看,是康熙先祖无疑。宝玉在梦中与可卿成事,显然有辱没祖宗之嫌。虽不为主动,但既成事实。在《红楼梦》里,宝玉和可卿辈分关系,也是叔与侄媳的关系,俩人虽无之实,但暧昧之行状可见。在我考证出的原型中,他俩原是父子关系,书里书外算是吻合了。

但是,当宝玉闻得可卿死时,竟然口吐鲜血。“血”喻“赤“,两“赤”配“口”字,是个繁体“吓”字,那么,宝玉对秦可卿的死,为什么表现得如此惊恐呢?还有,我们知道,康熙死后,雍正才篡位,雍正的死是康熙死后十三年的事。哪有死人见活人死的道理?一连串的问题先摆在这里,为解开这个死结,秦人险些大病一场,此是后话。暂也不论。

清代有营繕司郎一职,“司”谐“死”,作者将这个“司”字抽了,将这官衔冠以秦业。证明这个人没死,按我“非贾姓人多有所实指”这一观点,他应该是有原型的。“营繕”二字,却不能以谐音解,“营”字是说:“宫”不象“宫”字,“官”不象“官”字,倒象个“草菅人命”的“菅”字。“菅”又谐“奸”。繕:左“丝”右“善”,明指曹寅内兄苏州织造李煦,李煦俗称“李善人”。这就好理解了。所以曹寅给康熙另设一个人物,意在影射康熙、雍正,李煦三者间一宗见不得人的丑事。难怪脂砚批曰:【官职更妙,设云因情孽而缮此一书之意。】

我开始不敢将这“丑事”牵扯李煦,以为曹寅出于“家丑不可外扬”,不会写他妻兄。后来我看到一个细节,书中写到宝玉在可卿房间入梦睡觉时,秦氏两次吩咐小丫环们在廊檐下好生看着“猫儿狗儿打架”。这句话,一般认为是作者闲笔,我却发现了秘密。

“猫狗”犬旁代表畜类。意为人不如畜,指不正当关系。先放一边。“苗儿”谐“苗日”,“苗日”合起形似“曹”字,同理,“句日”合起来形似“煦”字。这就明白了,曹家和李煦都有见不得人的苟且之事,与谁呢?拆“苗”字为“草田”,谐“操田”。这是一句粗话。只不知道这田姓女子是谁。曹寅自暴家丑,虽只这么一笔带过。定有深意,当时屋里发生的事,是康熙和儿子雍正之间的丑事,屋里屋外比照写出,是为烘托屋里人在干什么勾当。

史料称,在雍正当皇帝之前,李煦就有一女嫁入宫中。而且不断从江南挑选美女送往宫中。又有传说康熙曾赐太子禛妃作侧晋云云。可想而知,作者想仗自己的刀砍斧削之笔,写出这段不为外人所知的宫廷秽史,连自己的内兄也要一同贬损。当然,为亲者讳,他只能点到为止,曲笔行文,一如明写贾珍偷媳,贾瑞戏凤,再写焦大发酒疯,最后才让宝玉回答“爬灰”之意,宝玉以呆傻作结。害得读者至今不明白焦大那番话应安在谁身上合适。

再看宝玉与秦钟的关系,书中是同窗好友,两人形影不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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