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部分 (第1/4页)

2、言而无信,手段不地道

并购遭拒绝,你们的二位总裁与主席又多次通过法国驻中国大使馆向我国政府施压,而且将此事提高到中法二国关系的高度上来,将企业之间的并购与反并购的问题加以政治化,难道说让你低价并购了中法关系就好了,不让你并购中法关系就不好了,施压不成又化巨资委托公关公司利用媒体,恶毒攻击本人,甚至还重金雇用英国尚未在中国注册的保安公司及邦信阳公司派人对本人与娃哈哈公司进行24小时跟踪监视,拍照摄像,被警方查获三次。这已严重地侵犯了本人的*,隐私权,本人保留司法诉讼的权利。还通过猎头公司以高于原有收入的三倍、欧洲培训、全球度假的承诺挖我们销售、管理精英,向员工与经销商发函唆使他们背叛娃哈哈,我真不理解做为合资公司控股的大股东对合资公司另一股东做这样的事,到底为什么?娃哈哈与你的合资企业每月都有详细报表报给你,每年你们指定的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对合资企业进行二次审计,都有详尽报告给你,如果再想了解什么,你就问好了,何必采取这种手段来对付自己的合作伙伴?在整个纠纷谈判过程中,上午还要求政府协调,双方不打口水战,不向媒体发表言论,下午就到上海举办新闻发布会,发表不实言论,为此我们被迫发表了三点声明后,他们又找政府协调要我们不发表任何主张,我们承诺了政府之后就此闭口,没有说过话,而且亦没有接受记者的采访,还引起了媒体的不满。而他们却不断地发布各种各样的攻击性言论,同时一会说我们非合资企业非法将产品通过合资的销售公司出售产品,一会又要求我们非合资公司的产品低价通过合资公司销售,还说什么付给了我高额的报酬,我管了与你合资的61家公司,仅从一家公司中拿工资,开始仅拿到了每月100多欧元的工资,你们认为我这个工资合理吗?最后还是员工看不下去了,提出来给我加工资,现在才拿到不到3000欧元的工资。就算他们所承诺的每年利润的1%奖金(还制定了很多指标,如达不到还得扣减或取消)及每年10万左右欧元的工资补贴若能拿到手的话,我想我亦可能属于世界上最廉价的董事长兼CEO了,而他们还将此作为我的罪状向政府告状,天理何在!

四、十一年二个月的反思

本人最近对11年2个月与他们合作的过程进行了反思,我一直坦坦荡荡,总是以和为贵,以情服人。这亦可能是与我们的民族特性有关,一是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讲情理的民族,像商标问题,当初由于我们坚持要打娃哈哈牌子,因此他们提出来要将商标转让给合资公司,我们认为亦是符合情理的,当转让不成,他们要求签订商标许可合同时要求“前提必须是双方原来在合同中有关商标的协议和规定不可改变,而对合同的修订原则上必须为各方对商标的法律权利和义务不能有所改变”,实质上就是要我们签订一个变相的转让合同,但当时碍于情理,我们还违心地与他们签了二份有违中国法律的阴阳合同。因为当初已答应转让,而现在转让不成要满足以前的承诺;二是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宽容的民族,与人为善的民族,因此总是把好东西先给人家,自己吃点亏亦要让人家满意。与达能合作11年2个月,由于过度宽容、与人为善,反而被他们认为软弱可欺,得寸进尺,造成了目前被贵方董事任意欺凌的后果。

走为上计:“恕我不干了”(5)

五、达能,斯德哥尔摩见

去年他们一提法律诉讼要到斯德哥尔摩提出仲裁,本人就感到头皮发麻,因为既不懂语言又不懂西方文化,又怕被人歧视,说不清、道不明。现在想明白了,一是我们认识到,诉讼与仲裁是一种文明的处理矛盾与纠纷的办法,我们要学会诉讼,敢于诉讼;二是温州正泰集团在法国与法国人打官司亦打赢了,说明世界上正义与公正还是主流;三是现在我们中国亦有了说得清、道得明的人才了,他们会帮我们去说清道明的;四是我们并没有违约、违法,首先违法的是你达能,而且达能中国区的管理层一直漠视中国的法规,因此在整个合资过程中留下了许多违法的事实,因此达能还不一定会蠃,我们亦不一定会输。在此我亦不想与你们细述,因为我们要遵守仲裁要求保密的仲裁规则;五是斯德哥尔摩是一个公正的仲裁机构,不会因为你的肤色相同而偏袒你,必定会作出公正的裁决。因此本人从今以后不与你说了,亦不与你干了,亦不与你玩了,要养精蓄锐到斯德哥尔摩与你去讲理了,中国有一位伟人毛泽东的一句诗词“不管风吹浪打,胜似闲庭信步”,可以真实地反映我目前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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