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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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相貌堂堂,仪态端庄。他和胡父谈起话来斯文有礼,侃侃而谈,颇有风度。本来在杯盏交错间的气氛很好,可是心性古怪的胡星妈却在一旁越看李敖越生气。也许是因为李敖与胡赓年交谈得过于投机,言语之间又显出了对她的轻慢,所以当李敖走后,胡赓年征求她对李敖的看法时,不料,胡星妈却说了一句让胡茵梦大吃一惊的话:“先不说李敖这个人如何!这次又看到他,我就想:国民党太宽大了,怎么把李敖给放出来了?!”

胡茵梦从胡星妈这句评价中,听得出她对李敖的看法永远也难改了。第二次见面甚至比第一次见面得到的印象更坏了。所以从那次以后,胡茵梦就避免再让李敖到她家里来,尤其尽量少让李敖与胡星妈在一起。当李敖与胡茵梦决定结婚的时候,胡星妈自然投了反对票,但在胡茵梦的争取下,她还是做了退步,但在内心却始终对李敖充满敌意。

另一方面的压力来自于国民党当局,昔日红遍台湾的电影明星胡茵梦开始遭遇冷落。就在胡茵梦结婚不久举行的台湾电影界盛大的金马奖颁奖仪式上,以往一贯被台湾“新闻局”出面请来担任主持人的胡茵梦,不再是众人拥戴的核心人物,而是被冷落在角落里!这些因素以及两个人在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小摩擦,日渐影响着胡茵梦和李敖的关系,他们短暂地分居了。

纪事:李敖的两次婚姻(4)

恰在此时,李敖的好友萧孟能、朱婉坚夫妇因为第三者《音乐与音响》杂志女编辑小R的出现闹起了离婚。出于对朋友的关心,李敖出面阻止萧孟能,却令他左右为难。萧孟能想起了一件事,那是1979年春天,出版商出身的萧孟能开始跟李敖做房地产生意。由于他的资金雄厚,很快就在台北到处买房卖房,竟然占有了一大批房地产。就在这时候,萧孟能准备出国旅游,而他刚刚在天母静庐买到的一所房产却一时无法兑现合同。这所面积只有80平米的单元房需要交台币110万元。可是那时萧孟能只可以预付1/2 ,萧孟能在向卖主支付55万元以后,就要离开台北而去国外进行一次3个多月的旅游。临行之前,萧孟能找到从前的朋友李敖求助。萧孟能走后,李敖不负朋友所托,到了必交房款的期限,他代替萧孟能一次性上交55万台币。那时,因李敖恰好与胡茵梦拍拖,两人不分你我,如胶似漆。所以,李敖将天母静庐那处有自己投资一半的房地产,过户到了胡茵梦名下。此时,萧孟能又从胡茵梦手里得到了她名下的土地权,而将李敖以“侵夺他人私产”的罪名告上了法庭。

1980年8月28日清晨,李敖惊奇地发现台湾几张当天的报纸上,几乎都刊载了一条重要的消息:《台司法界昨举行李敖讼案论证会,萧孟能及胡茵梦等各界名流慷慨陈词》。

李敖的心跳突然加快,他万没有想到昨天台北会有这样的一个###。更让他大为吃惊的是,自己的妻子胡茵梦居然会背着他去出席这样一个明显对他不利的###。李敖的眼睛有些发直,因为他发现胡茵梦不仅仅出席这种旨在将她丈夫搞臭、显而易见由官方暗中操纵的###,同时胡茵梦还在她的发言中对现在仍有夫妻关系的李敖大肆泼污!胡茵梦竟然当众说天母静庐的那处房产,是李敖送给她的结婚嫁妆的一种(李敖本人从来不承认给她房产,仅仅是过户到胡的名义上而已),而且,她还说她有权利处置这处天母静庐的房产,有权把房地产执照都拱手交给萧孟能,胡茵梦自认为她这样做既有权而且也“合法”。

档案(不完全记录)

1962年10月

胡秋原诉李敖“诽谤”案,1966年李敖反诉胡秋原“诽谤”案

1983年12月

诉《秋海棠》月刊发行人郁慕明、赵宁“诽谤”案

1987年2月

诉台湾《自立晚报》发行人吴三连等“诽谤”案

1988年2月

诉台中市政府非法查禁图书案

1990年7月

诉台湾《中央日报》案

1990年8月

诉吴大猷、张玉法及王世杰子女“诽谤”案

1990年9月

李敖诉胡秋原、石永贵“诽谤”案

1991年1月

李敖诉胡秋原、梁肃戌(台湾前“立法院”院长)“诽谤”案

199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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