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部分 (第1/4页)

会有自由的感觉。因此关于我个人这部分,我不请求减轻。”

李敖说:“从这一书面陈述中,可以看出我四年多坐牢下来,心灵上所显示的平静与苍茫,这一平静与苍茫,使我对刑期多少或出不出狱并不沾滞,但对我放眼的方向,却别有洞天。1975年9月22日判决确定后,我写了一封秘密的信给吴俊才老师,吴俊才在台大教我《近代印度史》,那时是国民党‘文工会’主任,是当权派,我信中说:‘俊才老师:以18年师生之谊,请老师先听我一句—李敖实非“###”分子!’我14岁到台湾,现已40,但我至今不会说台湾话,不会听台湾话。我27岁“暴得大名”,贵党报纸骂我是“反派小生”。台湾人有政治野心者想“统战”我这外省人,不足为奇。但我对政治乏味,因此,我拒绝了高玉树。

“‘###’分子拿我做对象,我想至少有3派—(一)‘台湾青年’派(他们不断拿我在他们机关刊物上做主题);(二)散发传单派(散发‘欢迎李敖参加我们的行列’等传单);(三)彭明敏、谢聪敏、魏廷朝。一二两派我根本不认识。第三派认识都在他们变成叛乱犯之前。他们出狱后,跟我有来往,我不相信他们会再做书呆子式的政治活动,所以不以为意,不避瓜李之嫌,现在证明了我比他们还书呆。

“我在谢、魏被捕后3周被捕,他们把我说成‘五分之一’(谢说‘五委员’之一,魏说‘两个半’之半),说我同意加入组织,我完全莫名其妙。这时候正是火车站出现‘欢迎李敖参加我们的行列’等传单的时候……当然构成了办案联合小组(各单位组成)对我的合理怀疑,由于我多年做‘反派小生’的纪录太坏,使我无法取信于人。……大概十几天后,我感到不遥为配合这‘五分之一’的说法,恐怕不得了结。我出于无奈,编了一套说辞,我说我们开过加入的玩笑。我当时想,这一说辞,既可遥为配合加入的意思,又可因开玩笑而大事化小,既无法在‘有无上’澄清,只好在‘轻重上’取信于一时。半年以后,调查局的刘科长来看我说:‘好消息告诉你,查清楚了,我们知道冤枉你了。’后来我听说‘###’分子终于承认对我诬攀。一年后开庭,‘###’分子当庭承认对我诬攀,‘被迫咬李敖’云云。其实这时候,‘###’分子的宣传目的已达到,他们终于号召成功他们有了一个金字招牌的外省同志,并且让贵党背害贤之名。

“我自己坐牢,我没话说;但陪‘###’分子坐牢多年而不能自明,我为之茫然。

“接着我提到:在‘国家’利益的大前提上,我和贵党任何‘爱国者’并无二致,虽然我被诬为敌人。我的书被禁了,杂志被停刊了,店面被封门了,牛肉面都卖不成了。……最后14个月软禁到来,使我朋友吓光,生意垮尽。我没想到我放弃笔杆已6年,可是仍不见容于人。我又冲动了,我认为贵党不许我做拿笔杆的人,又不许我做不拿笔杆的人。我开始报复。这些报复都开始在沉默6年以后,都开始在软禁发生以后。……我依稀看到悲剧的后果,我看到两败俱伤。我又写道:‘从软禁起算,我失掉身体的自由已近6年。6年前是书被禁了,杂志被停刊了,店面被封门了……6年来,是荒货小贩做不成了,朋友吓跑了,女人嫁人了,房子抵押了,亲人变了,甚至弟弟也因债坐牢了。一切已凋零褪色,面目全非。内在的自己已由绚烂趋于平淡,外在的关系已由平淡归于虚无,6年烟云,可使内外有如此奇变,我仿佛觉得我不是重生一回,而是死了9次。’”

李敖说:“自1949年到台湾,我在穷苦中长大,从写蜡板到送报,到饿着早饭省钱买书,逐渐建立我的一点尚不寻常的‘成绩’,我做过钱穆写信称许的中学生,老师赏识的大学生,胡适限时信送钱赎当的研究生。我最后在极短的时间里纯用文字的力量平步青云,所向披靡,使想用笔杆压伏我的人为之失色,转而以笔杆以外的方法染我身上的颜色。‘才如江海命如丝’,我从大作家降为大坐牢家,一切都似前定。孤灯黯淡,子夜独思,李鸿章说这岛是‘伤心之地’,对我更有多重的感伤。我自动申请斗室独居,终年做宗教式的闭关隐遁。细读老师的新作《甘地与现代印度》。在灵修方面,得益尤多。日远的哲人星期一静默,我已多年每天都是星期一。静默使我独与天地精神往来……初判10年,我不上诉,我认为,我该在‘伤心之地’坐牢,我愿用长年坐牢,偿付我做的和我没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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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述:狱中难忘的20个镜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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