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 (第1/4页)

“小傻瓜,天气这么热,人家关窗吹冷气办公,谁会发现到你在这边抗议啊?”拿起抗议牌子搧了搧。“我还是觉得你这么做,不过是白费力气,不会有什么效果的。你听我的,不如让我拜托爸爸,找些认识的有力人士关说一下就好。”

闻言,梓旻小脸一绷。“不可以。”

“啊?”芷秋不解地抬高眉头。“为什么不行?不过是妨害风化的小案子罢了,连起诉都还没有,很容易解决的。”

“不是这么简单的。那间书店老板还因为违反出版品分级制度,所以按照儿福法的规定,可处十万元到五十万元的罚锾,并得勒令停业一个月到一年的期限。”

芷秋一愣。“我的天啊,你到底写了些什么东东?我记得卖烟给青少年都没有这么严重啊!不小心让青少年看错一本书,就得被勒令歇业啊?慢着、慢着,那妨害风化要罚多少钱?”

“最高三万块。加上可以被处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哇,那不得了了!如果用最重的刑期来算的话,也就是说,那间店的老板搞不好得罚五十万元加三万元是五十三万,然后被关上两年,顺便还得歇业个一年。你是这个意思吗?”芷秋吹了声口哨说:“咱们国家的法律几时这么严格了?不知道做小偷要不要被罚这么多钱呢?如果按照同等标准换算的话,台湾应该没有小偷才对啊!是说,开一间书店得花多少钱啊?”

“随便算算,一百万差不多。”

“一百万的小本经营就得扛五十三万的罚锾?那这肯定要亏本的。这年头还真不能随便卖书呢!”摸着下巴,擅长精打细算的芷秋笑道:“还好,我家经营的是高科技,绝对没这种麻烦事。计算机IC芯片总不至于猥亵或是需要分级吧?嘻嘻!”

“唉,你别说得这么轻松,我可是快烦死了。”拉长一张脸,梓旻嘟囔着说:“这可不是别人家的事。往后恐怕没有书店敢进我的书,出版社也不敢再和我合作了。我要是还想继续靠写作活下去的话,不来抗议怎么行呢?”

点点头,芷秋同情地说:“我看你干脆转行吧!原来写书是件这么危险的事,我都不知道耶!”

“我也不知道啊!反正现在的情况是你可以写,写书的人是不会被关的,因为宪法保障人民的『创作自由』,所以你爱怎么写就怎么写,但是写出来的东西未必可以给人看。因此现在印书和卖书的人就得大伤脑筋了,不但得审核那本书的情节、创意是否有市场,还得审核它的内容有无违法之处。像这回,我们家出版社认为这本书是普通级,所以没标上『限』字,结果就有人检举说它不但违反出版品分级制度,还说它是本触犯刑法第两百三十五条的猥亵刊物。”

耸耸肩,梓旻无奈地说:“我们每个人都觉得那个检举人列出的理由真是莫名其妙,可是被检举就是被检举了,警察找上书店,书店老板被捉、出版社被牵连……而在这里面被糟蹋的就是我那本小说了。直到今天我才知道,原来从事创作是这么没尊严的一件事,只是单纯地想要描写异世界的奇情武侠,自娱娱人,结果竟变成了猥亵刊物。我以为自己能无忧无虑地写写书,快乐地悠游在幻想世界的大海中,做我的愉快小鱼儿,结果人家却说我是条该被宰掉的大白鲨,我的书必须被冠上『违禁品』没收,不许出现在市面上呢!”

芷秋吐吐舌头。“好、好,我知道你现在很沮丧,但是检举归检举,罪名不一定会成立啊!不合理的判刑,书店和出版社还可以据理力争地上告嘛!”

“那些艰涩的法律条文我又不熟悉,所以我已经麻烦小哥帮我去了解了。小哥是告诉我不必太担心,可是我怎么能不担心呢?因为不熟悉法律的人又不只我一个,大部分的书店老板也不熟悉吧?因此大家都只挑最简单的理解方法,就是『这本书不能卖』、『这个人写的书不可以卖』、『那家出版社出的书,全部不要卖』,这样就没事了。今天是我遇上这个问题,哪天又有另一家出版社、另一个作者也被人检举的话,那又怎么办?是不是又诞生一间『不可以卖』的出版社?我看干脆大家都别卖书、不要开出版社,全部改行开便利商店卖香烟、卖杂志,卖色情腥膻暴力都有,而且活生生、血淋淋的耸动新闻报纸算了!”

芷秋噗哧一笑。“那有什么办法,大家爱看那种报纸啊!人家也只是报导社会上真正发生过的事,又不是虚拟杜撰的。这叫新闻自由嘛!”

梓旻也跟着莞尔。“对喔,所以他们是『新闻局』,不是『小说局』。所以新闻局自由,小说局就跟着消失了。天底下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