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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笑,道:“谁让你没事喜欢还人情,自找的。”

熙元记事 正文 6 逃不开

章节字数:4950 更新时间:08…08…07 21:09

常笑的轻功足以把我再次偷出慕容山庄,所以我如愿以偿离开了那个要吸我血的地方。

常笑说,千万不要把舒沐雪当傻瓜,他输就输在认为你真是个傻子,不然我再好的轻功也没办法把你带出去。

我说大概是吧,重要的是我逃出来了。

常笑在把我偷出来后便转眼不见,说是要躲一阵子,不然早晚会被舒沐雪抓到,瞧他一脸怕怕的样子,我心想,舒沐雪真的有这么可怕吗?

呵呵,不管,反正我逃出来了。

二个月后,某小镇某小店。

电视里的女扮男妆都是假的,古人又不是傻瓜,怎么会认不出唇红齿白没喉结的是个女儿家,就算认不出来,女扮男妆毕竟有别于男人,如此不伦不类,走在大街上不仅不能隐藏自己反而更让人注意。

所以,女扮男妆就算了吧。

我把自己死命往丑里、土里妆扮,所以很幸运,没有认出我,甚至没有多看我一眼,人果真是以貌取人的。

我把头上的发簪都卖了,幸亏上面没有慕容山庄的标记,那东西居然价值不菲,我每经一个地方只卖一两支,到全部卖光,银子换了不少,为了不让慕容家的人随着我卖发簪的线路找来,我又展转到了一个不知名的小镇,包了一家小店卖馄饨,我也只会包馄饨。

小店生意一般,但至少能过活,我坐在柜台旁练毛笔字,这个时代我近乎文盲,不会写毛笔字,也不太懂那些繁体字,现在中饭已过,店中无人,便开始练字,总不能每次把账本记得像鬼画符。

连练了三页纸,我便腰酸背痛起来,现在已是冬天,两只手冻的冰冷,我忍着性子两写了两个字,便再无耐心,扔了笔,一下子靠在椅背上。

这日子还是一样无聊啊。

离开慕容山庄已两月多,我道听途说也知道了一些有关慕容山庄的事。

慕容山庄已有百年历史,以医药闻名,全国药馆、药铺无数,连宫廷用药也由慕容山庄提供,自慕容山庄第一代主人慕容春被御封为“医药圣手”后,此封号成了慕容家世袭的封号,由历代慕容家当家人承袭,宫廷的御医都由慕容世家选派,用药都由慕容世家派送,可谓荣耀之极。

原来我之前还是那家的女主人,可惜啊,本来可以好好做米虫,老公也长的不错,只是我该死的血啊,为什么能做药引?害得我东躲西藏,生怕哪一天被慕容家的人逮到吸干。

我轻叹口气,又想起上次侥幸逃脱的事情,常笑说的没错,如果我不是傻子,想逃离慕容山庄并非易事。

在这之前,常笑确实送我“笑令”没错,是答应替我做件事没错,但我身在慕容山庄,又如何找他替我做事,空有“笑令”只是一块无用的铁牌而已,所以才想到栽赃逼他现身,但这样的陷害必定引来舒沐雪的紧追不舍,我与常笑非亲非故,除非我用手中“笑令”求他不说,不然他怎会不把我说出去,如此一来“笑令”被收回,我便不能求他帮我帮另一件事:带我出去,这样我逼他出来又有何用?

我绞尽脑汁,正好小丁在这时出现,便成了我下一个嫁祸人,反正他的确也非好人,我又答应常笑替他想办法拿到救他师父的药,只要他肯带我离开慕容山庄,协议当然很快达成,而我也顺理成章的离开慕容山庄。

一切都很简单,并没有用太多的伎俩,我赢就赢在我是个傻子,舒沐雪又确实担心自己兄弟性命,不然这漏洞百出的方法早就被他识破。

不过即使如此,我还是觉得我这样逃脱似乎太简单了些,而这种想法渐渐演变成不安,让我这两个月来一直耿耿于怀,时时担心着舒沐雪哪天会出现在我面前,将我带回去。

我坐直身子,挥去心里的不安,强迫自己再练几个字,在这种情况下,练字便是静心最好的方法了。

门口的铃响了一下,有客人来了吗?这个时候?

我抬起头,看到有人进来,一身黑衣,一顶黑帽,看不清长相,是我从未见过的人,一般来我店里吃馄饨的都是小镇上的人,此人并非镇上人,腰间一把长剑说明他并非普通百性,我一下有了警觉,也不站起来,故意懒洋洋说道:“客人,还没开始做生意,你请便。”人家一进来我便赶人。

那人却像没听见,直接在屋里最中间的桌子旁坐下,眼睛直接盯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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