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 (第1/4页)

天啊地啊众神啊!劈下一道雷劈死她算了,要不然劈昏她旁边这个白痴男人,她更欢迎!

买卖的钱已经在人家手上、货都还摆在地上,他还要“证据”!

警员噙著一抹不怀好大忌的假笑。

“证据是法官要的。不如这样,你们跟我回警局,做好笔录,我帮你们呈给法官,你们再跟他要去。”

不再跟他们罗嗦,警员将湛琪芬的钱慎重地收好,招呼其他同伴将地上湛琪芬的货打包好,再将湛琪芬和陆仲森请入警车,一路响著警铃地上警局去。

想跟警察驳理?等你生出第二张嘴再来说吧!

从警局出来,已经是几个小时后的事了。

折腾了几小时,中午新批的货被扣押、晚上一买的钱也被当成证物留在警局,手上只多了两张罚单一张是原本的占用道路营利;另一张是陆大灾星吵闹多时争来的防碍公务。

遇上陆大祸星,她还能说什么呢?

她还该庆幸当时没记者在场,否则届时托陆大灾星的福,她还可能摆地摊摆上新闻头条!

“我饿了。”陆仲森在她后头,低低地说道。

湛琪芬睨他一眼。

第四章

看来事情还没结束!她还得花笔钱,喂饱这位灾星,才有可能送走他。

由第一次的经验得知,高级俱乐部的顶级美食并不能打动眼前女人的胃,所以他很老实地跟在女人后头,大街小巷地穿梭著走到一家路边摊,叫了两碗最便宜的阳春面。又看在他:高贵的身分上,湛琪芬多叫了二十块钱的卤豆干。

“吃完你就上路,从此你我永不相见!哪天就算狭路相逢,也麻烦陆大公子您高抬贵手,将我当成隐形人,千万别跟我打招呼,小女子感激不尽!”

第一次就算是她霉运当头,不怨他;这一次是她自己警觉性低,没在看见他的第一眼就逃得远远的,所以也是她的错。

但是千万别再来第三次了!

她不是九命怪猫,只要霉神不小心玩岔了头,她可能要再等个十八年,才可能又是一条好汉!

“琪芬。”这可是他好不容易才在警局偷瞄来的资料。“徐志摩说的,一次相遇是偶然,两次相遇便是缘分了。难道你不想知道,我们的缘分会将我们带到天涯海角的哪端吗?”

好浪漫!连他自己都起鸡皮疙瘩了。

他不知道徐志摩有没有说过这句话,不过依他的经验心得—只要上头冠上某某诗人,总能吸引那些自以为是才女的眼光。

其中又以徐志摩效果最佳。

不过湛琪芬是现实生活派,这招对她没效!

“缘分也分好几种,像我们这种见面不是撞车,就是上警局的恶绿,殡仪馆会是我们最有可能的下场。所以为了我们的健康著想,老死不相往来会是最佳选择。”

徐志摩说?哼!不知世事的二世祖!现在是陈家班当头,“阿扁说”比较有用啦!

亏她还为他第一次见面就要求交往的事,一颗芳心暗喜了好一阵子,以为终于有一位英雄识透美人心;现实虽然不容许他们在一起,但感情的世界他终将记得她。

结果呢?

屁啦坊间的八卦杂志狠狠地戳破她的虚荣心。

这位老兄或许出生在经济世家,但是最常出现的是报纸的腓闻版。

他老兄是根标准的香蕉——外黄内白。生在美国、长在美国;十八岁当爸爸,同年娶了孩子的妈——而且是依此顺序!

婚后夫妻俩各自异性朋友不断,两年后,陆少奶奶和异性朋友坐游艇出海,船翻失事,尸体泡了好几天的海水才被找著。

不幸的事情继续发生,这位“异性友人”是某国会议员的独生子。

这事在美国新闻界引起了一阵大骚动,不堪记者的紧迫盯人,陆大公子才带著女儿回台湾。

回台湾后,陆大公子将女儿丢给老爸养,依然热中他的追逐一化丛游戏。今天是小歌星、明天是某演员;晚上出席宴会时,手臂上挽的又是另一朵交际花。

陆仲森来来去去的女人之多,连记者们都以“众女友”统称之。

如果那天她被撞成脑震荡,神智不清地点头答应和他交往,也只会是他红粉通讯录上不起眼的一个符号——不会是他的最初,更绝绝对对不会是他的最后!

可怜她保守了二十六年的初恋,可能还撑不过他三个月的尝鲜期。

像这种男人,连和他相处“碗阳春面的时间都是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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