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 (第1/3页)

冯有为:我觉得有一个办法可以解决。因为我们国家法律是统一的,下位法必须服从上位法,不会在法的层面上出现冲突,而是在具体施行法律时,对法的理解加上利益的干扰,会出现不该出现的情况。这种情况我想随着司法改革的加深,随着人大代表监督力度的加强,会有好转。

子墨:您老给司法机关提意见,和他们的关系怎么样?

冯有为:我提的所有意见没有一项是针对个人的,是对事不对人,是为了司法部门更好地体现公平和正义。在这个问题上,我和司法机关的目标是一致的。所以时间长了以后,加深理解以后,我们的关系还是顺畅的。我现在是省、市、区三级公检法的执法监督员。我在行使代表权力时,得到了他们相当大的支持。

第44节:人大代表(8)

子墨:我听说很多次整个会场只有您一个人举手投反对票。您这样特立独行,可能有人会说您是没事找事。其实这一张否决票也起不了什么作用。

冯有为:我自己戏称为“光荣的孤立”。一张否决票的确微不足道,但我要把自己的真实意愿表达出来。我按照宪法和代表法、组织法的规定去做,从理论上来说无懈可击。现在我们的表决制度还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同样一件事情,举手表决和电子表决,结果可能不一样。举手表决百分之百通过,电子表决就绝对不会出现百分之百通过的现象。我每投一票都很慎重,因为我是受老百姓的委托来投这一票。我不能随心所欲,不能随波逐流。

子墨:您老是这么尖锐地反映意见,老百姓高兴了,有些人可能会非常不高兴。

冯有为:是。为了公共利益不受侵犯,得罪一些人的不当利益或者私利,是不可避免的。这时候我不能有所顾忌。我觉得人大代表做事绝对不能和个人利益挂钩,一定要为公共利益服务。把握好这一点,多数人会理解,包括那些被你批评过的人,最终也会理解。因为这次你批评他,下次你可能为了维护他的利益去批评别人,他会觉得你是公道的。

子墨:您就不担心在被人理解之前,遭到报复吗?

冯有为:实际上我曾不止一次地遭到打击报复。有一次,一个开发公司违反规划,擅自加大建房面积,增加楼层,把后面老百姓住房的阳光挡住了。我只身到这个地方考察,刚去没一会儿,一个满脸横肉的人骑着一辆无牌照摩托车,向我冲过来,亏我躲得快,否则就被撞了。我很气愤,立即报了110。当天有关部门就对开发公司做了严厉处罚,好像罚了几十万。

子墨:很多人碰到这种情况,可能会退缩,毕竟有生命危险。您做了什么样的准备,会连这种威胁都不怕?

冯有为:不是不怕,而是你只要想干事,就会有利益冲突,势必面临抉择。我觉得各级组织是支持我的,当我遇到这些威胁时,他们没有袖手旁观,不仅从道义上支持我,还用实际行动支持我。当时主管公安的副市长特地送了我一支领导同志用的6000伏的高压电棍。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特殊的礼物。

第45节:人大代表(9)

子墨:用过这根电棍吗?

冯有为:试过,没正式用过。

子墨:听了您这个故事,反而会觉得悲哀。本来作为人大代表,行使权力应该受到制度上的保证,现在反而需要一根电棍或某些领导来保护你。

冯有为:只要是正义的事情,一定会受到支持,但邪恶势力在暗处,肯定会有举动。

在积极监督司法机关的同时,对于政府领导的监督,冯有为也不遗余力。轰动全国的“慕马案”主犯慕绥新在担任沈阳市市长期间,就是他着重监督的对象。尽管在慕绥新担任市长期间,沈阳的市容大幅改观,但由于没有管教好妻儿和放任了自己的贪欲,几年后他因腐败落马。这也印证了冯有为当初对慕绥新的大胆质疑。

子墨:听说您说话不留情面,慕绥新刚上任的时候,好像您就挺让他下不来台。

冯有为:那是1997年,慕绥新第一次会见人大代表。当时他来沈阳不久,沈阳的市貌变化非常明显,但同时关于他老婆、女儿经商的传言也很多。我听到消息,经过一些核实,觉得这事无风不起浪,所以见他时就很不客气地提了意见,希望他管好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要让这些人在自己管辖的范围内从事金融、房地产等活动。我说你上要对得起党中央,下要对得起沈阳680万父老乡亲,还要考虑怎么向子孙后代交代。说完以后,慕绥新一声没吭。有个处长开完会出来跟我说,冯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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