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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都没有告诉青儿,她其实是自己的亲生女儿……只是由于做父亲的特殊身份和母亲的出家而一直不能对外公开承认。

而这支箫,其实是那个被她称为“霍叔叔”的生父,在她周岁时给她的礼物。

——是那个追求武学和名利几乎成痴的人,给自己女儿的、唯一的礼物。

'全文完'

乱世

更新时间2003…7…6 22:49:00 字数:17285

一、血色黄昏

城被攻破的那一天,正是大雨滂沱的黄昏。

六个月的围攻,遭到坚决抵抗的宁王军队损失惨重,而付出巨大代价才进入城内后,却又遇到了陷入了巷战。于是,一寸一寸地争夺,一条街一条街地抢占,尸首在城里堆积如山,血混着雨水流得满地都是。

秦王的守将符延敬殊死抗击,手刃了想要劝自己投降的儿子,手下军士为其忠烈所感,皆死战,竟无一生降。

“好个符延敬!”看着城内遍地的尸体,听着将领通报这次攻城的伤亡,坐在马上的身穿银白铠甲的王族冷笑了起来,“想和我拼个玉石俱焚吗?给我把他的尸体肢解示众!”

“是!宁王殿下。”旁边的将领迟疑了一下,似乎畏惧于首领的气势,终于出言,“这次攻城太久,士卒疲敝,粮草也不继了,您看——”

“传我命令,屠城三天!”宁王毫不犹豫地下令,“——我要让天下人知道,和我对着干的人会得到什么样的下场!”

外面有山洪爆发一般的喧闹,夹杂着恐惧、慌乱和喘息。

十三岁的他站在客栈的天井里,看着门外无数熟悉不熟悉的人从各个地方涌了出来,一眨眼间汇成了巨大的逃难人流,跌跌撞撞地奔跑着。

店家早就自顾自收拾细软逃命了,连对他们这些伙计也没有交代一声。店里乱成了一团,旅客来来去去,到处都是哭泣和尖叫声。

他早已经收拾好了自己的那一点东西,却没有走,一直注意着旅客中那群扬州人——她们中的小姐据说是扬州富商的女儿,省亲归来却遇上宁王和秦王在台州一带动兵,于是便滞留在了这个客栈里。

这样巨富人家的小姐,脾气却是非常的温柔,很亲切地对他笑,叫他小弟,全然不以为他是一个低三下四的伙计。

宁王发兵围城整整六个月,于是她们也停留了六个月——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竟然在内心隐隐约约地将她当作了在世上唯一可以亲近的人。

那样温柔美丽的姐姐,是不应该遭遇这样的乱世的。她这样的人落到了那些乱兵手里,又会获得什么样的下场呢?——在听到宁王部队攻入城中的那一刹时,他就下了决心,就算是拼了命也要保护好她。

他是一个孤儿,父母死前曾经对他说过:既然不想再过问天下的是非,那么就要学会内敛,不要轻易显示自己的才能,这才是乱世中保全自己的好方法。所以,他藏起了自己从小学到的一切,一藏就是十几年。

但是今天,他就是拼了命,也要在乱兵中保全她们。

“小弟,你怎么还不走呢!”慌乱中,小姐还是注意到了这个穿着粗布衣服的小伙计,关切地上来问了一句。她身边的家丁一见大难来临,早已跑得一干二净,她一个人手里提着小包袱急匆匆地往外走,身后只跟了一个叫樱红的丫鬟打着一把油纸伞。

“我带你出城去吧,漱玉小姐!”他自告奋勇地上来接过了她手里的东西,却被樱红拦住,轻蔑地看了一眼这个贫寒的店小二:“小姐,别把东西交给外人!咱们可只剩这些盘缠了!”

然而她却很温和地笑了,把包袱交给他:“那么,就麻烦小弟你来带路吧!”

他点了点头,正准备领大家出去,门却被轰然踢开了——

“宁王有令:屠城三日!烧光所有的房子,砍掉所有人的头!”

随着狂暴口号涌入的是密密麻麻的士兵,每个人身上都溅满了血,手中拿着刀枪,眼里闪着火一样的凶光!

他顺手操起了院子里的木棍,一步一步护着两个女子退到了墙角里。

“弟弟,弟弟……别和他们打架!”身后,那个贵家小姐却是这样低声请求着,拉着他的衣角,“你还是个孩子……你还是个孩子呀!”

“小姐,没关系!他是个男孩子!别管他了,就让他挡一阵吧,我们快从后门出去……”樱红急急地上来,从他手上扯走了包袱,拉着漱玉往后便走。

“哈哈,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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