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 (第1/4页)

请看“糖方”发言:

“花了很长的时间读完了此贴,想对银杏儿心平气和的说几句,仅摘录你在98楼的回复里的一段话:

——“但是,‘科’却偏说那是他个人“独自分析”的成果:(何等的功劳啊!!!)

‘所以我只写了独奏小提琴和板鼓的音乐形象,而略去了对乐队的描写。如果是另一个人来写的话可能只写独奏小提琴和乐队,而略去板鼓。这只是个人的感受问题,对于音乐方面的事,整个音乐界都有不同的看法,所以不能说谁是对的谁是错的。’

(还弄出“另一个人来写的话,只写……,而略去板鼓”)”——

注意:

“如果是另一个人来写的话可能只写。。。”变成了被银杏儿指责的“另一个人来写的话,只写……,而略去板鼓”) ”

而后就:“其牟到何等的恭维!何等的吹捧!何等的美誉!何等的……”“混淆是非,如此混淆视听”、“大肆标榜”、“大肆暄染”、“凌驾”、“吹捧””、“荒谬”、“腐朽”。。。

以上,很难让人相信,一个热爱音乐的人怎么会发出如此这般嘈杂的噪音?!

提请注意的是,这里没有权威,科列克不是,银杏儿你也不是。

至于后来的贴子,狹私情而有失公允,面对真正的抄袭剽窃而不顾,银杏儿你还是省省你那护短的力气吧?”

——呵呵,看官,见识了“糖方”这天下之奇吧?

先说“辩才”的收尾之辞:“至于后来的帖子……”。

辩才“糊涂”,他此帖为113帖,他摘抄的是银杏儿“98条跟帖”,此间除112帖是银杏儿回复104“空了来”——指出其转帖已过时作废,其余十多帖,皆为“山乡来客”扔的“重炮”,那“至于后来的帖子”言指何处?

呵呵不打紧,所以为“辩才”,靠的就是“变”~~~而且“这里没有权威……”能作此断论的当然是“权威”,那就是~~~~糖方!哈哈哈哈!

——既说到此,银杏儿不得不声明:

银杏儿不过是尊版主提议,与“权威”什么的毫不相干。一个专业人,跑到不懂音乐ABC之处来争“权威”,实在是一种耻辱;银杏儿虽长期重病命运不济,但绝不会堕落至此!

“权威”之说,恰证明小人之心耳!

话归正题,说说何曰“海底捞针”。

看官且看“糖方”之言:

“‘如果是另一个人来写的话可能只写。。。’变成了被银杏儿指责的‘另一个人来写的话,只写……,而略去板鼓’)”

——看官,这句话有无“如果……可能……”四字,对实质内容有何影响?!糖方之术是抛开大量实质内容,从某个角落抓取无实质意义的某个小点,使之醒目震眼,达到糊人视觉、乱人思绪、颠倒黑白之功效,此即“海底捞针”是也!

——何曰剪刀加浆糊?请看“辩才”紧随而后之词:

“而后就:“其牟到何等的恭维!何等的吹捧!何等的美誉!何等的……”“混淆是非,如此混淆视听”、“大肆标榜”、“大肆暄染”、“凌驾”、“吹捧””、“荒谬”、“腐朽”。。。以上,很难让人相信,一个热爱音乐的人怎么会发出如此这般嘈杂的噪音?! ……”

——看官,他这是“摘抄”银杏儿的帖子内容?!银杏儿的思维如此不堪?!

看官见谅!面对如此这般“温文尔雅”,只得不辞劳苦,转帖银杏儿第98帖,还“辩才”庐山真面目:

转第98帖——回(止若水):

“我想年轻人应该头脑清醒、思维敏捷。鉴于你说了不少说到最后,也没能切中我文要害,我不得不又来做这种最让我头痛的、反反复复的解释。

一、我帖内容,何处放在了谁对音乐的理解、感受之上?请不要转移话题来判断“抄袭”“借鉴”。 对这种一而再、再而三出现的、先曲解我文字、观点,再批判之的做法,我第一千次表示:深感头痛!

二、闻知你好象也学过小提琴,通过了业余考级(没错吧?),理应对小提琴方面的事有些了解,那我就提醒一点:

1、关于对《梁祝》的分析

《梁祝》协奏曲诞生于五十年代;自它诞生、震憾乐坛之日起,其民族特色就备受称道(略部分句子)……在五十年代强调西洋乐器民族化的前提下,板鼓这一特色被充分宣传,可说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音乐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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