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8部分 (第1/4页)

林牧想了想《白娘子》里法海的一生,登时就有了主意。

当下拿起书桌上的笔,在纸上写了几行字:

“正天地所不正,判黑白所不判。

犯人鬼所不犯,破日月所不破。

儒法、无情!

法儒,无私!”

林牧笑道:“暂且改名为‘儒法’罢,儒释两道中无情者很多,看似公允,有时不免铸成大错,待到哪天看清自我,改名‘法儒’时,那才足称得上一句‘得道高人’……”

如果有前世霹雳迷看到,一定会苦笑,林牧这货,又拿霹雳角色来搞事了。

不过释明贤在旁体悟了这几句话一番,却是越来越觉得有味道,点下点头笑道:“确实极好!想来也能有几分现实意义,如果能成就几分功德,也算是法海禅师惠泽后人了……”

他明白了林牧的意思。

不说其他,在现实中,“法海”很常见,常常有一些看似维护公正,实则害了百姓的事情发生。

比如说在前段时间报道的,一个叫“赵春华”的老太太摆个小摊,靠让顾客拿玩具枪打气球赚点辛苦钱,就这样的很正常的生意,估计是得罪人了,硬是被某个当地的正府人员抓去,说什么“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了三年半。

这是乱执法吗?

也不是,法律规定: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的枪,一率认定为枪支。

这是什么概念呢?

每个人小时候应该都曾玩过塑料子弹枪,就是那些枪,估计都可能达到这个量级。

也就是说,所有人,基本都曾“非法持有枪支”过。

因此,警察按法律抓这老太太,从法律上看是没有问题的,判三年半,也符合法律条文,甚至还是“坦白自首后的宽大处理”。

但凭心而论,这样的事情,岂不是如同“法海收伏白素贞”一般地可笑?

一些研究法律,精通法律的人想整一个普通老百姓,那他几乎是可以完全合法地把你给整了,而且还能大言不惭地骂你“屁民不懂法”,这是多可怕的一件事情?

……

想到这里,释明贤突然又有些后悔:“是我考虑不周了,《白蛇传》的故事并非没有现实根据,自古到今,这种‘一心卫道卫法,做出的事实却是在祸害百姓’的事情太多了,百姓写出《白蛇传》的故事,想来也是有感于现实中的这些情况,是我先前太过计较了……”

两人都不是那种为了无谓的面子,而枉顾是非的人,这一番交流,倒是很投缘,当下就闲聊了起来。

这一聊不打紧,从古到今的各种故事、传说里,几乎到处都是毁林牧三观地事情发生。

比如说……

千古奇冤陈世美……

第一千二百五十一章 悲剧的历史人物

丹江口市的童德伦,曾花费数十年心血,想要揭开陈世美之谜。

他根据当地有关陈世美的碑文记载,考证清代官员陈世美,其为《铡美案》中陈世美的原型。

在他的考证中,陈世美在贵州为官时,同乡同学来投,他多次接待,劝其刻苦攻读以求仕进。

但时间一久,来投靠他的人越来越多,难以应付之下,陈世美就嘱咐管家再有人投靠时,一律回绝。

有一个叫胡梦蝶的人,是他同窗,还曾在钱财上资助过他赴京赶考,这时来投靠他却被管家回绝,心里自然不爽,于是将一些升官发财后、抛妻灭子的事情,捏在一起,加在他身上,编成戏剧《秦香莲》。

相传《秦香莲》在清末均州,也就是陈世美老家表演时,陈的一个后人看了当场气得吐血,当下纠集族人,砸了戏团。

童老先生的考证说得很细致,甚至还有一个民俗,据说在陈世美的老家均县,“北门街不唱陈世美,秦家楼不唱秦香莲”的俗话。

至于清代的陈世美,为什么被宋代的老包给铡了,据说则是戏台上的一次意外,唱了《秦香莲抱琵琶》结束后,戏迷气得不肯走,纷纷喊着让“杀了陈世美”,戏班掌班急的没办法,见先前在台上唱《陈州放粮》的老包还没卸装,就灵机一动,让老包铡了陈世美,形成《陈世美》的故事。

这算是“千古奇冤陈世美”,流传得最广的一个“考证”了。

许多了解到这的人,常常把这当成真相,为陈世美喊冤,甚至还有人拍过一部《千古奇冤陈世美》的片子。

那么,这个考证是真是假呢?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