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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十三

十三

你知道聂十三为什么叫聂十三吗?

我认识一个庸医。他医病不怎样,算命倒挺准。

我们家的小孩出生的时候都找他算过命,他说白板会当厨师,红中是修车的,至于青发,他说的有点不一样。

他那时候直盯着青发看,一句话不说,眉头皱得能夹死只苍蝇。半响之后,他终于憋出一句“这小孩会死”。

于是我立马把他揍了一顿。

后来,他说的话一一应验了。白板做饭做的越来越好,红中心灵手巧,而青发在他十二岁时出车祸去世。

好吧,青发那个也不算是去世,他后来又“活了”,虽然是借尸还魂。

嗯,我承认那老混蛋算命的确挺准。

顺便一提,我的名字也是他起的。

我出生那会儿不足月,整个儿又小又轻,父母总担心养不活。后来听人说起个好名字能让人顺一点,于是就找上门去,让那家伙给我想个名字。据说他们上门的时候那庸医正和一帮子人聚在楼道口搓麻将,糊了。刚好他糊的牌是十三幺,于是就给我取了十三这个名字。他给我取这名字倒不要紧,就是惨了后头的白板他们,个个都是麻将牌。

庸医虽庸,却也有帮人看病的时候,只不过负责开药的不是他——要让他开药,来医病的人早死了不知道多少回了——是他徒弟孙庆嘉。

孙庆嘉据传祖上八代中医,在乡下行医多年,积累功德无数,家里妙手回春的锦旗堆得山高,医术比他师父不晓得高明多少。但就算这样,他还是不肯老老实实呆在家里学习医术,而是大老远的跑到这里来找庸医拜师。

“你这不明显吃饱了撑得慌嘛。”我曾经这样对他说。

“反正都是要学的,还不如找个能人开心的地方。”他抬起头对着我微微一笑。

我清楚地记得那是秋天的一个下午,我们两个到他师傅家玩。那天的天气很好,太阳照在身上暖洋洋的,我趴在地上看书,他边对着我笑边忙着往他师傅常坐的凳子上涂502。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我们在某点上还是很相似的。

不得不说我挺喜欢他,原因除了兴趣相同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这小子皮相不错。

孙庆嘉确实长得不错。虽然一天到晚戴着的那副大墨镜遮去了他半张脸,但单就拿那鼻子嘴巴来看也绝对不是被归类为丑的类型,而且小子这小子还有个优点,他皮肤白。俗话说一白遮三丑,这话能说人大姑娘,也能说他。

不过喜欢归喜欢,这家伙有个毛病我还是挺无法忍受的,他老爱弹我眼镜。虽说弹眼镜也没什么大不了,千金博一笑什么的我要有钱也肯定干,可这眼镜是戴在脸上的东西,整天油乎乎的总不大好,而且我也真有点近视,老这样看不清楚,以后视力下降起来也麻烦。

我把这事儿给那小子说了,于是乎他后来就没再弹我脸上戴着的那副,而是改弹一副旧眼镜。

顺便说一句,那副就眼镜是我拿给他的,我五六岁的时候戴过。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着,没什么事,很太平。

直到有一天,我回家饿时候看见庸医倒在我家门口,衣服染了一大片红色,像是血。

那时候刚好家里没人,于是我把他拖回家,帮他止血,又拿绷带包扎好伤口。这些都是我在电视上看过的,没想到还真有派上用场的一天。

晚上的时候庸医开始发烧,我蹲在床边,一宿没睡。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庸医看上去好了不少,能穿衣服活蹦乱跳。

离开的时候我叫他要注意休息,保重身体。他听了先是一愣,然后笑着摸着我的头,说。“乖孩子。”

我不记得自己有没有打掉他的手,但我记得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

后来没过多久他们就搬家了。

临走的时候我去送行,却没看到庸医,只有孙庆嘉在。他见着我来了,笑着跑过来,拿出一卷古书塞到我怀里。

“总算物归原主了。”他说。“师傅叫我告诉你在其位谋其职。”

“什么意思?”

“他说你以后会知道的。”

在其位谋其职,这话我以后总算是知道了。只是在知道后所要面对的那些问题实在不是我要的。

后来我没再见过那师徒两,只有一次收到过孙庆嘉写给我的信。信上说如果我不喜欢聂十三这个名字,就该叫聂无双好了。他还提醒我改名要趁早,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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