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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生的追求,概括来说,就是六个字,叫做“存天理,灭人欲”。

这也是程朱理学的精髓,是一个自称理学生,而且是真正理学生的终生追求。

其中存天理的理,就是理学的理,这是理学名称的来源。

而在理的前面,加上一个天字,就说明了这个理,是至高的理,是最终的理,是颠扑不破的理,是永远在那里,却没有几个人能得到、能够懂得的理。

这样,程朱理学的支持者,毕生的追求,就是要发现和理解这个天理。

至于存天理的存字,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动词。

直接的意义,当然是保存,就是一个东西在那里,要加以保护,不能损坏,更不能遗失,当然就别提遗弃了。

但是,这个之前,你得先发现这个天理是什么,然后才能涉及到下一步,如何保存。

程朱理学,最大的贡献,就是不但确定了天理这个人要追求的最高目标,而且整理出了一套规律性的东西,作为他们研究出来的成果,当作程朱理学的框架和内容,贡献给后人。

这些后人,当然首先是他们的学生,不管直接的,还是间接的,自也包括丁善庆。

而程朱理学的“灭人欲”呢,因为和实际世界相联系,就受到了后人的众多诟病。

而这种诟病的原因呢,绝大多数是不懂他们这句话的意思。

就如同秀才遇到兵一样,有理也讲不清的,因为他们根本没有打算和你讲理。

一般的道理都讲不清,何况天理?

即使想讲理,天理这个高深的东西,也不是几个人能懂的!

程朱理学的创始人朱熹、二程就真的懂吗?

如果真懂,他们就不会长篇累牍地试图阐述了!

其实,他们连老子的水平都没有达到!

如果达到了,他们也西出函谷关,杳然人世间了。

这也是为什么后世真正的理学大家,依然把寻找天理当作首要任务了。

而那些僵化的文人,则囿于程朱理学一些现成的东西里,不知进取。

这种文风代表人物中,最明显的一个特殊种类,就是把全部精力都放在这六个字的后三个字上灭人欲。

他们这种做法,如果程朱这些前辈创始人能够出来说话,一定会大怒,拍案而起,痛斥他们的不学无术!

告诉他们这六个字的本来意思是什么!

存天理,灭人欲,说的是天理是天理,不要把人的一些被**主导的杂念掺进去!

你掺的人欲越多,存留的天理越少!

都是人欲了,你也就没有天理了!

你知道你们在做什么吗?

你们就是打着红旗反红旗!

口头上在使劲嚷嚷“存天理,灭人欲”,实际上做的,却是“存人欲,灭天理”!

因为在实际效果上,你们满满的都是人欲,哪里有半点天理!

所以老百姓直接向苍天申诉“没天理呀!”

你们这些混账,上上下下都让你们得罪尽了!

丁善庆作为一个顶尖学者,自然知道这个真髓,也一直倡导这个真髓,可是问题是,存天理的要求,就必须远离人的一些欲念,这人的欲念都是由人的需求而来!

如果没有人的**、不管人的需求,存那个天理又有什么用呢!

所以必须找到二者直接的桥梁,把二者衔接起来,天理要存,人欲也不能全部灭净!

于是,他经过多年的研究,而且一直和曾国藩探讨,确立了两个治学方针,作为岳麓书院的教学座右铭。

这就是“格物致知”和“经世致用”。

其中格物致知,是存天理的一个原则,也就是穷究事物的原理法则而总结为理性知识。

这这个理性知识,就是天理。

“格物致知“一词出自《大学》。

格,至也。

物,犹事也。

致,推极也,

知,犹识也。

格物致知是儒家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哲学概念。

北宋朱熹认为,“致知在格物者,言欲尽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

这是朱子对“格物致知“最概括、最精确的表述。

推极吾之知识,欲其所知无不尽也。

穷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

当然这是朱熹的想当然,天理并非是一个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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