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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珏心头那点柔软的地方,忽然微微的疼痛。

但旋即,他用力点了点头:“对。我喜欢大家庭,喜欢一回家就有很多人的那种家族。”

欧阳珏又笑了笑:“总是给对方留纸条这种事,我真的干够了。如果有很多人,就用不着留纸条了。”

萧桐嘴唇微微动了一下,却没说话。

铃声响了,欧阳珏推了推萧桐:“去开会吧。”

萧桐回过神来,他点点头:“等结束了,我过来接你。”

他说着,又伸手揉了揉欧阳珏的头发,就像小时候那样,很亲昵的。

欧阳珏没动,任由他把自己的头发揉乱,但他脸上发红了,这让匆匆走过他身边的同学都很惊讶。

原来他们这著名的“没有人味儿”的冷血班长,居然,也会脸红。

第三百三十六章

2。

欧阳珏认识萧桐时,年方五岁。对那时的他而言,萧桐只是“邻居大哥哥”。

那两年欧阳菲一边满世界打工赚钱,一边抚养他,住的地方也是廉租屋,日子过得苦不堪言。

然而,对一个孩子来说,比餐餐吃土豆熬白菜、鞋子总是不合脚、妈妈“忘记”交电费以至滴水成冰的日子没有供暖……更加可怕的是,妈妈的精神状态,就像他们家有一搭没一搭的暖气,常常不稳定。

从记事起,欧阳珏就有些害怕自己的母亲,因为他摸不着妈妈的情绪节奏,往往上一秒还笑嘻嘻地给他唱儿歌,“小老鼠,上灯台……”下一秒,也不知勾起了什么回忆,欧阳菲就突然疯了一样把他往被子里塞,死死蒙着他不算,还连哭带喊地说“阿珏!阿珏!到时候你可得藏好了呀!别让他找到!”

差点把欧阳珏活活闷死。

要么就成天不说一句话,脸色青白如鬼,浑身不停震颤,欧阳珏碰她一下,就能吓得欧阳菲魂不附体,犹如天灾之下木讷的小偶,仓仓惶惶,无处可逃。

欧阳菲总想赚钱,每天晚上临睡前必定得数一遍身上的积蓄,就算哪天太累了忘记了这个步骤,睡到半夜也会突然惊醒,又披头散发从床上跳起来,打开灯,把钱数一遍。

数钱,对欧阳菲而言更像某种仪式,她执拗地认为,自己可以借此避开生命中那些可怕的东西:足够的钱就等于足够的安全感就等于那些人很难找到她。

事实上,欧阳菲总是攒不出足够的钱,哪怕她自己也说不上这个“足够”究竟有多少。

她不会英语,没学过计算机,看个报纸,磕磕绊绊的都有好些字不认识……听上去,像个从山沟沟里出来的村姑。

然而在邻居萧桐的眼中,他从来就没有将“村姑”这两个字和欧阳菲联系在一起。

欧阳菲那段时间在夜总会陪酒。这是个不需要英文不需要计算机但钱不少的工作。她在努力尝试了无数份短工之后,终于还是拔掉了自尊心上的凤凰翎,甘愿做了落地的野鸡。

虽然再也不能延续少女时期凤凰一样受人瞩目的人生,但欧阳菲仍旧比夜总会的其它“家禽”引人瞩目。

她很漂亮,天生一双清炯炯的桃花眼,瘦小的脸好像专门给镜头准备的,侧面剪影让人想起黑白时代的好莱坞女星。

除了陪客人,欧阳菲很少笑,她眼神闪烁,总是低着头,像在躲避什么。和邻里之间来往也不多,楼道里有几个大妈大婶们,大概听到了点风声,每次见到她就指指点点,即便如此,欧阳菲也从没有大声和她们争执过。这是一片据说划入了拆迁范围的贫民窟,欧巴桑们一没钱二没权,唯一的指望就是遥遥无期的拆迁,平日讲讲风凉话,嚼嚼舌根,成了她们日常难得的娱乐。

那天萧桐刚要下楼,就听见楼道里两个大婶阴阳怪气的声音。

“这楼道里怎么有股怪味儿?咱们这儿从来都干干净净的,最近怎么变脏了?”

另一个接腔道:“还不是因为搬进来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咱们这儿风气一向好得很,如今啊!不能和从前比了!”

萧桐听出那话里有话,他从走廊往下看,正好看见对门女邻居,拎着一篮子菜上楼来。

那天欧阳菲身上是一件姜黄色的外套,软缎上面绣着一朵朵的祥云,无比精致,萧桐虽然不熟悉女装,但也感觉不像是外头商场能买到的,大概是自己做的。

欧阳菲低着头,慢慢从二楼往三楼走,她的长发盘了个颇有古意的发髻,乌沉沉坠在脑后,女人脸色苍白,大概工作了一夜,脸上的妆有点残,原本鲜亮的口红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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